安全管理考核處理八項規定

2021-03-04 01:40:13 字數 1622 閱讀 6562

安全考核八項管理辦法

9月21日至12月31日在公司百日安全活動期間,為了紮實推進各項安全工作,扭轉當前安全被動局面,確保安全生產穩定執行,分廠特制定以下考核處理辦法,告知如下:

一、二級及以上事故

對造成自身及他人發生二級及以上事故責任人除受到公司處罰後分廠進行降崗處理(直接降到10d)後直接上交勞資人事科。責任工段扣除當月總績效的50%,二級以上扣除100%。對技術員罰款1000元,當班班長罰款2000元,當班兼職安全員罰款500元,技術員在分廠季度全員大會進行表態發言。

二、**事故

造成自身及他人發生**事故的責任人進行降崗處理(降崗2檔),分廠進行安全培訓教育;責任班工段扣除當月總績效的30%,所在班組技術員罰款500元,當班班長罰款1000元,當班兼職安全員罰款300元,工段技術員及班長在分廠周例會進行表態發言。

三、**以下事故

造成自身及他人發生**以下事故的責任人分廠進行安全培訓教育,工段技術員罰款300元,當班班長罰款500元,當班兼職安全員罰款100元,班長及事故責任人在分廠周例會進行表態發言。

四、環境汙染事故

一級環保事故,出現含汞廢水、酸、鹼、溢進入雨水井造成環保事故者,公司處罰後分廠對責任人進行降崗處理(降崗3檔)後直接上交勞資人事科,責任工段扣除當月總績效的50%,對責任班組處罰5000元,技術員在分廠季度全員大會進行表態發言。二級環保事故,未經批准向化學汙水井、雨水井排放生產汙水、自來水、母液水等等,責任工段扣除當月總績效的30%,分廠對責任班組罰款5000元,對責任人進行安全培訓教育,當班班長在分廠周例會進行表態發言。

五、未遂涉險事故

由於人員責任心不強、粗心大意、疏忽僥倖、檢查確認不到位、措施落實不到位、安全提醒和交底不到位、誤操作造成的未遂事故、涉險責任事故,根據性質影響大小、危險嚴重程度對責任人降崗(1-3檔)、降職、上交勞資人事科和一定的經濟處罰。對責任工段處罰1000-5000元。

六、三違處理

根據公司「三違」、習慣性違章行為辨識160條,分為重度違章 、中度違章 、輕度違章。

1、重度違章:處以500-1000元罰款,員工成長考核扣6分,對班組管理人員連帶處罰100-300。

2、中度違章:處以200-500元罰款,員工成長考核扣4分,對班組管理人員連帶處罰100-200。

3、輕度違章:處以100元罰款。

當月重度累計2次者,分廠給予停工處理,降崗3檔並上交勞資人事科;中度累計3次者,給予降崗(1-3檔)或降級處分;本月本班出現2次重度者,對當班班長罰款1000元;出現3次重度者者,對當班班長降崗(1-3檔)或降級處分;本月工段出現4次重度者,對技術員罰款3000元,出現5重度次者,對技術員罰給予降崗(1-3檔)或降級處分。

七、事故匯報

發生事故後,應立即按照匯報程式進行匯報、協調和處理,對意識不強、應急處理不及時、隱瞞不報、虛假匯報造成惡劣影響事故的。對技術員、班長、事故責任人分廠根據情況進行降崗、待崗及200-2000元的經濟處罰等處理。

8、安全考評

安全考核評比為第一考評要素,各班組出現安全事故均一票否決,在公司、分廠及班組的各類評先評優中首先否決。

各級人員要齊心協力,抓好安全的宣教工作,發揮各級管理人員、黨員骨幹人員的先鋒模範帶頭作用。要求所有人員相互提醒、相互監督檢查、做好確認、做好措施、控制好生產執行,確保安全穩定,杜絕惡性事故的發生。

聚氯乙烯分廠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八日

質量安全責任八項規定

各省 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直轄市建委 北京市規委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 為進一步落實建築工程各方主體專案負責人的質量安全責任,我部制定了 建設單位專案負責人質量安全責任八項規定 試行 建築工程勘察單位專案負責人質量安全責任七項規定 試行 建築工程設計單位專案負責人質量安全責任七項規定 試行 建築...

八項規定全文

2 嚴禁向上級部門贈送土特產。各地各部門各單位一律不准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向上級部門贈送土特產,包括各種提貨券。各級黨政幹部不得以任何理由,包括下基層調研等收受下屬單位贈送的土特產和提貨券。各級黨政機關要嚴格紀律要求,加強管理,杜絕在機關收受和分發土特產的情況發生。3 嚴禁違反規定收送禮品 禮金 有價 ...

安全管理八項制度

一 學習 教育培訓制度 為了搞好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提高職工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能,有效預防各類事故的發生,根據集團公司安全管理要求,結合路面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學習制度。一 及時傳達上級部門的各項安全管理規定,並及時組織全體員工認真學習。二 路面公司每年至少組織兩次專項安全知識學習,專案部至少四次 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