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術前告知制度

2021-03-04 01:24:24 字數 844 閱讀 1240

1、患者知情同意即是患者對病情、診療手術、麻醉方案、風險益處、費用開支等真實情況有了解與被告知的權利,患者在知情的情況下有選擇、接受與拒絕的權利。

2、履行患者知情同意可根據操作難易程度、可能發生併發症的風險與後果等情況,決定是口頭告知或是同時履行書面同意手續。

3、手術和麻醉前手術醫師和麻醉醫師必須向家屬交待手術和麻醉的充分合理性和必要性, 並就手術目的、 手術和麻醉方式、術前注意事項和可能發生的併發症向病人或家屬做詳細交待,決不能迴避可能存在或發生的危險性。爭取取得患者或家屬理解,並簽署麻醉同意書。

4、麻醉同意書是指麻醉前,麻醉醫師向患者告知擬施麻醉的相關情況,並由患者簽署是否同意麻醉意見的醫學文書。內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別、年齡、病案號、科別、術前診斷、擬行手術方式、擬行麻醉方式,患者基礎疾病及可能對麻醉產生影響的特殊情況,麻醉中擬行的有創操作和監測,麻醉風險、可能發生的併發症及意外情況,患者簽署意見並簽名、麻醉醫師簽名並填寫日期。

5、由患者本人或其監護人、委託**人行使知情同意權,對不能完全具備自主行為能力的患者,應由符合相關法律規定的人代為行使知情同意權。

6、 對急診、危重患者,需實施搶救性手術、有創診療、輸血、血液製品、麻醉時,在患者無法履行知情同意手續又無法與家屬聯絡或無法在短時間內到達, 病情可能危及患者生命安全時,應緊急請示報告科主任、醫務處,院總值班批准。

7、有痛苦的或有一定危險的有創操作,在術前一定的時間內向患者和家屬做好解釋交待, 說明診療專案的必要性、所存在的痛苦和危險性;對需要患方術前簽字的,不能迴避可能會出現的危險情況,但也不能不切實際的誇大其危險性。

8.告知地點包括患者床旁、麻醉醫生辦公室或其它院內場所。告知次數和時間依據實際情況靈活確定。告知內容必須具備充分性、合理性和必要性,並將有關告知內容記錄於病程錄中。

麻醉術前評估制度

1 對已經決定手術的病人,由科主任根據手術種類,病人情況和各級醫師的職責和許可權,技術水平,妥善安排全科臨床麻醉工作,實行主治醫師以上 包括主治醫師 負責制。2 擔任麻醉的醫師,應於手術前一天,詳細了解病情和術前準備情況,根據麻醉適應症,禁忌症,選擇適當的麻醉方法,擬定方案,並對可能發生的問題做出評...

麻醉術前評估制度

1 對已經決定手術的病人,由科主任根據手術種類,病人情況和各級醫師的職責和許可權,技術水平,妥善安排全科臨床麻醉工作,實行主治醫師以上 包括主治醫師 負責制。2 擔任麻醉的醫師,擇期手術應於手術前一天,急診手術於麻醉前,詳細了解病情和術前準備情況,根據麻醉適應症,禁忌症,選擇適當的麻醉方法,擬定方案...

麻醉科術前討論制度

1 麻醉科術前討論為每日晨會常規,時間為工作日早8點,參與人員為麻醉科全體工作人員,地點為麻醉科辦公室,有科主任或科副主任主持。2 術前討論內容及程式 1 由前一日值班醫師匯報值班期間手術情況,手術與麻醉方式,是否順利,患者轉歸,有無特殊情況,並作具體說明。如有特殊情況,由科主任主持全科討論。2 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