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無效案例是怎樣的

2023-02-02 18:12:05 字數 2923 閱讀 3229

熱門城市:宣城律師許昌律師寧德律師新鄉律師江蘇律師鐵嶺律師吐魯番律師湛江律師齊齊哈爾律師

合同是約定雙方的行為和規範的。合同一旦簽訂就具有一定效力。合同效力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的前提和基礎。

民事法官應當把握無效合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基本特點,全面理解和適用合同法、相關建築法律法規和最高院的有關司法解釋,準確認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並對無效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作出正確處理。那麼什麼是無效合同?無效合同具有哪些特徵?

下面小編通過▲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無效案例為大家講解一下。

案例:某大廈幕牆施工合同糾紛工程造價司法鑑定

▲一、工程基本情況

該工程為一棟高層商業大廈的幕牆外裝飾工程,原告為承包商,被告為發包方。原、被告雙方於2023年經公開招標後簽訂了單價施工合同,中標單價為合同單價,結算工程量按實計,合同工期120天。原告與該大廈主體施工單位簽訂了工程配合協議,約定配合費為工程總造價的3%。

工程竣工驗收後,原告以工程結算價款爭議為由,向法院提起訴訟。

▲二、委託鑑定內容及鑑定資料

法院委託鑑定機構對該工程造價進行鑑定。送鑑定資料:委託書、施工合同、招標檔案、投標書、起訴狀、答辯狀、施工圖、開竣工報告、工程竣工驗收證明書、設計變更、現場簽證等資料。

▲三、雙方計價爭議焦點原、被告對配合費的支付、幕牆鋁材品牌與招標檔案要求不符等產生爭議。

▲四、鑑定說明

(一)工程量計算:依據送資料按實計算。

(二)計價:按合同約定的單價計算。被告稱代原告支付總包單位的配合費,因原告未提供相關證明材料,鑑定造價中未扣除,由法院庭審調查後按相關合同約定裁定。

原、被告未提供幕牆鋁材品牌的證據材料,鑑定造價未調整鋁材材料單價,鑑定人給出被告提供的兩種率材價差和鋁材用量,供法院裁定時參考。

▲五、案例評述

(一)計價爭議產生的原因工程款的支付應按合同條款履行,施工過程中發現施工材料與合同約定不符,應及時通知原告作出修改

(二)評述

1、原、被告簽訂的施工合同合同價含配合費,但未對施工配合費及其支付進行約定,原告與第三方簽訂的施工配合費協議對配合費及其支付進行了約定,從合同關係上講,施工配合費應由原告支付。被告直接支付第三方的配合費應徵得原告同意並須簽訂三方配合費支付的協議,若無相關證據,被告提出鑑定造價應扣除施工配合費的請求往往不予支援。

2、本工程的招標檔案及合同對鋁材材質、品牌進行了約定,原告對合同約定材料的更改應徵得被告同意及批准,被告能提供原告擅自更改約定材料的證據,合同約定單價應調整。

▲1、無效合同概念

無效合同是指已經成立的合同,因違法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或者損害國家、社會公共利益,自始不能產生法律約束力和不發生履行效力的合同。一般合同一旦依法成立,就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無效合同卻由於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或者損害國家、社會公共利益,及時其成立,也不具有法律約束力,不產生履行效果。

▲2、特徵

(1)違法性。一般來說無效合同都具有違法性,他們大都違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或者損害了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國家不管當事人是否主張,都應當主動干預,使其不發生效力。

(2)自始無效性。無效合同偶遇具有違法性,國家自始不承認其效力,即從訂立時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以後也不會轉化為有效合同。

(3)法律後果。無效合同不產生法律效力是指不能形成合同方式認締約時所期望的法律效果,並非不形成任何法律後果。一是由於無效合同的違法性,對於已經履行的,應當返還財產,使當事人的財產恢復到合同訂立前的狀態;二是由於訂立無效合同而產生的損失,應按締約過失規則,有過錯方承擔賠償損失責任。

▲3、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的情形

一、《民法通則》

第五十八條下列民事行為無效: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

(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依法不能獨立實施的;

(三)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所為的;

(四)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五)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

(六)經濟合同違反國家指令性計畫的;

(七)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 無效的民事行為,從行為開始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

第五十九條下列民事行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關予以變更或者撤銷:

(一)行為人對行為內容有重大誤解的;

(二)顯失公平的。 被撤銷的民事行為從行為開始起無效。

第六十條民事行為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的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二、《合同法》

第五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第五十三條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

(一)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

第五十四條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當事人請求變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不得撤銷。

三、最高院《解釋》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的規定: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築施工企業資質或者超越資質等級的

(二)沒有資質的實際施工人借用有資質的建築施工企業名義的

(三)建設工程必須進行招標而未招標或者中標無效的

(四)承包人違法轉包、違法分包建設工程的

(一)建築工程施工合同主體不適格而導致無效

沒有資質、低於相應級別資質要求或者沒有資質的實際施工人借用有資質的建築施工企業名義訂立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均為無效合同。

建築工程的發包人在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的訂立和履行過程中,必須遵循相應的法定程式,依法辦理土地規劃使用、建設規劃許可等手續。否則,將導致合同無效。

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訂合同雙方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在信陽市溮河區十三里橋鄉 街 開發建設新農村小區 恆豐坊香花園 該工程由施工建設,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就工程建設專案施工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 工程名稱 恆豐坊香花園 十號商品樓建設,建築面積為 二 工程範圍 恆豐坊香花園 十號樓施工圖紙設計的全新內容以及工程...

建築工程合同無效法律後果是什么

一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處理的基本原則及法律依據 合同法 第五十八條對無效合同的處理做了原則性規定 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後,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 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 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合同法 規定了無效合...

建築工程施工合同小型

甲方 乙方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和 建築工程承包合同條例 的有關精神,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 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同意將 工程承包給乙方,為明確雙方權力與義務,特簽訂如下協議條款,供雙方共同遵守。一 工程名稱 二 承包方式 三 工程承包內容 四 合同價款 五 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