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規章 鐵算盤 鐵賬簿

2023-01-22 18:30:05 字數 3214 閱讀 5759

,「鐵規章、鐵算盤、鐵賬簿」是金融企業財務管理準則的生動概括。「三鐵」精神對保險經營中存在的問題具有較強的針對性和現實意義。鐵規章」指向的是制度的執行力,有章不循是市場秩序不規範的集中體現;「鐵算盤」指向的是效益狀況的精準核算,效益好壞是合規經營的晴雨表;「鐵賬簿」要求確保資料真實、完整、全面,資料失真是違法違規行為的突出表現。

指導開展弘揚鐵規章、鐵算盤、鐵賬簿"三鐵"文化教育活動,在全行業形成弘揚"三鐵"精神的良好氛圍,引導保險機構把"三鐵"精神貫穿於公司發展理念、核心價值、品牌建設之中。"鐵規章"就是要求制度執行必須堅決有力,不打折扣。"鐵算盤"就是要求效益狀況的核算必須精準無誤,全面推進預算管理,堅持先算賬後經營,量力而行。

"鐵賬簿"就是要求業務財務資料真實完整全面,工作作風嚴謹紮實,實事求是。同時,要進一步增強費率、費用率、賠付率"三率"的真實性和科學性,不斷提高財產保險業的質量和效益;提高內控、內審、內勤"三內"管理水平,大力促進財產保險機構合規經營。

1、 轉變發展方式。各保險機構要樹立集約化經營和以效益為中心的市場觀念,始終堅持科學發展,切實把轉變發展方式作為全行業的共識。採取有效措施,從外延式發展向內涵式發展轉變,依靠增強自主創新能力,提公升從業人員素質、改善經營管理,提高行業整體競爭力;要從同質化競爭向差異化競爭轉變,著眼於經濟社會發展對保險業的廣泛需求,不斷培育新的業務增長點;要從粗放開發資源向和諧利用資源轉變,注重公司和行業的可持續發展,為社會公眾提供誠信、優質和高附加值的保險服務。

2、 著力調整結構。各保險機構要加強市場調研,圍繞地方經濟和社會生活的重大變化,圍繞城鄉居民的消費習慣和消費熱點,圍繞國家巨集觀經濟政策和產業政策調整,不斷加大保險產品創新力度;要合理配置銷售渠道資源,推進銀保渠道調整,鞏固個人**渠道,提公升專業中介業務品質,逐步形成不同渠道相互補充、共同發展的格局;要不斷創新資訊化、網路化、自動化等服務手段,為客戶制定適合的保險計畫、提供多樣化和個性化服務,嚴把承保業務質量關,增強理賠資訊透明度,堵塞理賠漏洞,逐步提公升服務水平。

3、 創新內控管理。各保險機構要加強內控制度建設,嚴格控制經營風險。要建立科學合理的財務管理機制,實行全面預算管理,不斷完善監督制約機制。

要加強業務管理,嚴格執行報批或報備的條款費率,提高經營資料真實性。要探索科學高效的分支機構管理模式,加強上級機構對下級機構的管控力度,加大對違規行為的處罰和跟蹤整改力度,注重發揮內部審核的監控職能,實時對內部控制的健全性、合理性、有效性進行檢查。加大資訊化建設力度,制定科學規劃,統一標準,整合資源,為內控管理提供有力的技術保障。

健全以保險企業為主體、以市場需求為導向、引進與自主創新相結合的保險創新機制,通過監管方式、手段推進保險機構經營管理創新;通過創新促進結構調整,轉變行業發展方式;通過創新促進內控制度建設,提公升行業管理水平;通過創新深化改革,增強行業發展動力;通過創新提高服務質量,不斷增強服務能力,全面提高行業整體競爭力,促進全省保險業平穩較快發展。

要高度重視,結合當前正在開展的打擊「三假」工作和各項監管制度的推行,深入開展建立「三鐵」行業活動。通過這項活動,全面規範保險經營行為,從本源上制止不正當競爭,提高從業人員素質和公司的競爭力,促進保險業健康發展。

加強企業管理,建立規章制度必不可少,而落實好則更重要。要落實好規章制度就必須有乙個嚴密的約束機制,管理到位,責任到位。

第一、規章制度的制定要全面、完整、科學,具有可操作性。首先,企業規章制度是企業根據自身特點,在生產、經營、質量、技術、人力資源開發等各個方面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規範,在制定時,必須全面考慮,使規章制度具有完整性,避免出現管理「真空」;其次,企業規章制度是全體職工的行為準則,是企業管理理念、管理思想和管理方式的體現,在制定時,必須從企業管理的實際出發,充分論證,實事求是,使制定的規章制度具有科學性和可操作性,不能靠閉門造車或搞「暗箱操作」,更不能隨心所欲地憑主觀臆斷制定一些「土政策」。

第二、規章制度要與時俱進,及時修訂。在企業中可以發現,各種規章制度制定的很多,也比較全面,但總會有某些規章制度不能跟上企業管理的發展,不能滿足實際要求,有的規章制度甚至是幾十年前的制度,現在仍然使用。很明顯,這些制度已不能適應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成了擺設或拌腳石,不僅不能起到應有的作用,反而妨礙工作的正常進行。

因而,制度不能一成不變,要根據企業管理的發展,及時修訂,使之符合實際情況的需求,與時俱進。

第三、規章制度的執行要公平、公正,公開。俗話說「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不管是領導幹部或親戚朋友,必須嚴格按制度辦事,誰違背了規章制度,誰就應該受到制度的處罰,否則,認人唯親,保持一團和氣或放低處罰標準,根本起不到應有的激勵和約束作用,甚至會起到消極的負面作用。在這點上,大部分企業做得很不好,是需要我們重點關注和加以注意的。

第四、建立完善的督促機制,保證規章制度的正確執行。規章制度制定得再好,如果執行過程無人監督,必然會出現人為偏離制度的約束和要求,不能真正起到約束和規範作用。領導也好,普通職工也好,既然制定了那麼多的制度、職責,就要求我們的管理、執行活動必須按制度行事,受其支配和約束,但如果僅是滿足於開會時的泛泛而談或制度的表面約束,工作就落實不到位,責任就追究不到人,就會流於形式,久而久之,人們就我行我素,把制度和職責置之於腦後,淡忘了制度的約束和要求。

為此,要以定期和不定期的形式,對已有規章制度的執行進行檢查,對全體職工起到督促作用。

第五、明確職責,細化分工。為了規範人們的行為,使之受到約束,實現各項規章制度意圖,達到完成企業目標的要求,企業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都應明確責任人和責任部門,只有明確責任人和責任部門,才能使各項規章制度做到層層分解,細化分工,使各項規章制度得到很好地落實。

第六、領導幹部必須做好表帥,率先垂範,帶頭執行。企業領導處在重要的工作崗位,他們負責確定企業價值的目標定位、發展思想、資源配置、各種規章制度的出台以及工作的方式方法等,對規章制度的執行起到決定性的作用。中層管理者是企業走向成功的重要力量,他們承上啟下,既是大團隊中的一員和夥伴,又是小團隊中的領導和教練,他們應具備正確做事和做正確事的雙重能力。

企業領導和中層管理者,通過各方面的工作影響、作用於每一位職工。

第七、建立完善的考核、評價機制。有制度、有執行,但並不一定能做好企業管理中的各項工作,還得對各項規章制度及其執**況進行合理、有效地評價和考核,這樣不但能使各項規章制度做到公平、合理的執行,也能促進全體職工主動按要求執行,更能對現有規章制度進行完善及修訂和補充。而對各項規章制度執行的考核依據就是要建立合理的評價機制,不僅要對規章制度的落實進行評價,而且要對其結果進行縱橫對比、合理評價,因此,建立完善的評價機制是各項規章制度執行考核的依據。

同時,完善的評價機制也能對各項規章制度的完整性、科學性、可操作性進行合理地評價,並使其得到及時的完善和補充修訂。

總之,企業的發展要靠各項規章制度,而規章制度的執行關鍵在於落實到位。如果企業的職能管理部門在制定、督促和執行制度、職責的時候,做到擲地有聲,一步乙個腳印,那麼,企業就一定會呈現一種新氣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