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收支統計申報辦法 2019修訂

2023-01-20 06:27:03 字數 672 閱讀 6825

【法規類別】國際收支與外匯統計

【發文字號】中華人民共和國***令第642號

【發布部門】***

【發布日期】2013.11.09

【實施日期】2014.01.01

【時效性】現行有效

【效力級別】行政法規

國際收支統計申報辦法

(2023年8月30日***批准 2023年9月14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根據2023年11月9日《***關於修改〈國際收支統計申報辦法〉的決定》修訂)

第一條為完善國際收支統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國際收支統計申報範圍為中國居民與非中國居民之間發生的一切經濟交易以及中國居民對外金融資產、負債狀況。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中國居民,是指:

(一)在中國境內居留1年以上的自然人,外國及香港、澳門、台灣地區在境內的留學生、就醫人員、外國駐華使館領館外籍工作人員及其家屬除外;

(二)中國短期出國人員(在境外居留時間不滿1年)、在境外留學人員、就醫人員及中國駐外使館領館工作人員及其家屬;

(三)在中國境內依法成立的企業事業法人(含外商投資企業及外資金融機構)及境外法人的駐華機構(不含國際組織駐華機構、外國駐華使館領館);

(四)中國國家機關(含中國駐外使館領館)、團體、部隊。

第四條本辦法適用於中國境內所有地區,包括在中國境內設立的保稅區和保稅倉庫等。

國際收支統計申報辦法實施細則

第一條根據 國際收支統計申報辦法 制定本細則。第二條國家外匯管理局及其分支局 以下簡稱外匯局 是負責國際收支統計的管理部門。交易主體應當按照規定向外匯局申報其以各種支付方式 包括本外幣電子支付手段和現鈔等 進行的對外交易和相應的收支情況。第三條中國居民通過境內金融機構從境外收入款項的,應當按照有關操...

國際收支申報辦理指南

金融機構國際收支統計申報業務辦理指南 2011年度 說明 僅限於北京外匯管理部國際收支處與銀行有關的國際收支統計申報主要相關業務。凡與列明的國際收支統計申報無關的業務,請與其他有關部門聯絡。凡與列明的國際收支統計申報無關的報表,各單位自負錯誤遞送的所有責任。一 統計申報業務 1 國際收支統計間接申報...

2019國際收支平衡表

專案一.經常專案a.貨物和服務a.貨物b.服務1.運輸2.旅遊3.通訊服務4.建築服務5.保險服務6.金融服務 7.計算機和資訊服務8.專有權利使用費和特許費9.諮詢10.廣告 宣傳11.電影 音像12.其它商業服務 13.別處未提及的 服務b.收益1.職工報酬2.投資收益c.經常轉移1.各級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