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2023-01-12 06:33:06 字數 3882 閱讀 387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明確安全生產責任,有效預防安全事故,保障建設過程中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工程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國家、

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明確安全生產責任,有效預防安全事故,保障建設過程中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工程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國家、建設部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安全生產管理要貫徹「安全第

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 的方針。

第二章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第一條安全生產監督制度

開工前施工單位負責辦理安全生產監督手續,依法接受**的安全生產監督。

第二條安全生產許可證制度

建設專案的施工單位必須是依法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具備安全生產保證能力的企業。

第三條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建設專案各參建單位按照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的規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體系和相關制度、措施,明確各級負責人和部門的安全職責。

第四條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建設專案各參建單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加強對職工安全生產的教育培訓;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人員不得上崗。

第五條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工程施工前,工程技術部要對施工單位的安全技術措施進行審查,要求施工單位建立逐級安全技術交底制度並檢查各級交底記錄,確保施工安全。

第六條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

從事地下作業、高空作業、鋪架作業、爆破作業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

第七條起重機械、提公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公升式架設設施由有資質單位裝拆及檢測、驗收登記制度。

在施工現場安裝、拆卸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公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公升式架設設施,必須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承擔。

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公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公升式架設設施達到國家規定的檢驗檢測期限的,必須經具有專業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檢測。經檢測不合格的,不得繼續使用。

第八條安全檢查制度

安全領導小組根據工程建設情況,組織有關單位進行定期和不定期、季節性、專項性等多種形式的安全檢查,檢查應當目的明確、內容具體,記錄完整,確保起到對安全生產的監督促進作用。

第九條危險崗位的操作規程和書面告知制度

施工單位應當向作業人員提供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並書面告知危險崗位的操作規程和違章操作的危害。

第十條辦理工傷保險制度

工程技術部監督施工單位為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工傷保險。

第十一條從業人員**事故處理報告制度

發生**事故後,安全領導小組和責任單位立即按照國家有關法律和法規的規定上報。

第十二條 「三同時」制度

本專案安全設施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第三章各參建單位的安全責任

第一條工程科安全責任

(一)嚴格執行工程建設程式,制定建設專案安全生產措施,督促並檢查各參建單位加強安全生產管理,保證建設專案安全生產。

(二) 在發包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及其他建設業務時,應考察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情況,選擇綜合素質好、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及其他有關單位承擔本專案建設業務。

(三)在工程招標資格審查時,檢查施工企業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原件,審查擬任專案負責人、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記錄和安全培訓合格證。不得接受沒有合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原件、擬任專案負責人或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安全培訓考試不合格或被限制進入建設市場的施工企業的投標檔案。

(四)向施工單位提供施工現場及毗鄰區域內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訊號、廣播電視等地下管線資料,氣象和水文觀測資料,擬建工程可能影響的相鄰建築物和構築物、地下工程的有關資料,並保證有關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施工單位應當採取措施加以保護。施工中發現文物、古蹟、**物、電纜以及放射性汙染源等,應當停止施工,保護好現場並按規定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五)按規定將批准概算中所確定的建設工程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費用,通過工程承包合同撥付施工企業,不得挪作他用。

(六)在組織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應包含安全生產保證措施,對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其他參建單位的安全生產要求,包括安全生產制度要求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置要求,以及應急救援預案等。

(七)不得對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提出不能保證安全生產的要求,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單位在不具備安全保證的條件下施工,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單位購買、租賃、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建築材料、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裝置、施工機具及配件、消防設施和器材。

(八)圍繞工程建設安全管理目標,建立健全工程建設安全保證體系和管理制度,檢查督促各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和設計單位的安全保證體系的建立、健全、有效運轉和各項安全管理措施的全面落實。及時調查核實施工、監理等單位反饋的設計未考慮或考慮不周而客觀存在的安全隱患,並採取防範措施。

(九)組織各參建單位制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定期組織演練。應急救援預案應包括應急救援的組織機構、人員配備、物資準備、應急程式、人員財產救援措施、事故分析與報告以及事故處理後的恢復措施等方面的內容。應急救援預案需報所在地區質量安全監督機構核備。

(十)建設專案發生安全事故後,及時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組織營救,根據國家、建設部和水利部有關規定上報事故情況,並參加或組織事故調查處理。

第二條勘察設計單位安全責任

(一)勘察設計單位應當按照法律、法規、規章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勘察設計,對勘察設計質量負責。

(二)勘察設計工作應達到規定深度,符合國家和建設部規定的質量標準,提供能夠滿足建設工程安全生產要求的設計檔案,防止因勘察工作錯誤或設計不合理發生安全事故。

(三)勘察設計單位應系統考慮施工安全操作和防護的需要,以及專案周邊環境對施工安全的影響,提出保證施工和安全生產的具體技術措施,並納入設計檔案;各種安全技術措施應詳實完善,準確無誤,對涉及施工安全的重點部位和環節,應在設計檔案中註明,並提出防範安全事故的指導意見。

(四)勘察設計單位應依據勘察成果向局提供施工現場及毗鄰區域內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訊號、廣播電視等地下管線資料,氣象和水文觀測資料,擬建工程可能影響的相鄰建築物和構築物、地下工程的有關資料。

(五)勘察設計單位應按規定在設計檔案中提出改善安全作業環境和安全施工的措施。

(六)勘察設計單位應根據營業線施工情況,提出營業線施工過渡方案,提出營業線在施工期間保證安全運營的措施和施工注意事項。

(七)建設專案採用新結構、新材料、新工藝以及特殊結構的,設計單位應當在設計中提出保障施工作業人員安全和預防安全事故的措施及相關要求。

(八)勘察設計單位應參加安全事故分析,對因勘察設計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承擔相應責任,並對建設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內因勘察設計原因發生的安全事故承擔責任。

第三條監理單位安全責任

(一)監理單位應按法律、法規、規章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安全生產監理,安全生產監理應與工程質量、工期和投資控制同步實施,監理單位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

(二)監理單位應協助工程技術部制定建設專案安全生產保證措施,編制建設專案安全監理細則,制定針對施工單位安全技術措施的檢查方案,按照安全生產監理細則實施安全監理。

(三)監理單位應審查施工單位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施工方案,對不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安全生產標準的,責成施工單位修改完善。

(四)監理單位在安全監理過程中,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應要求施工單位限時整改;情況嚴重的,應立即要求施工單位停工整改,並向局報告;施工單位對重大事故隱患不及時整改的,應立即向局報告。

第四條施工單位安全責任

(一)施工單位應當具有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依法取得並持有安全生產許可證,單位負責人、擬任專案負責人、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安全培訓考試合格且無重大安全事故記錄。

(二)施工單位專案負責人依法對所承擔工程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施工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保證本單位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對所承擔的工程進行定期和專項安全檢查,並做好安全檢查記錄,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等。

甲方現場管理制度

專案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崗位職責規定 3 現場代表 3 一般一天的工作內容 4 一般一周 一月 的工作內容 4 第二部分工作流程規定 5 監理例會 5 現場經濟簽證 5 設計變更 6 施工圖紙審查及圖紙會審 7 施工組織設計 10 工程進度計畫 11 工程專案檢查驗收 11 隱蔽工程專案檢查驗收 11...

甲方現場管理制度

施工管理制度 工程專案現場管理是公司的對外視窗,體現著公司的形象,需要現場各個環節的人員精誠團結和協作,因此全體工程管理人員必須嚴格按照本手冊的有關規定 流程的要求 崗位的職責盡心盡責地努力完成工程專案的各項工作任務,特此制定該現場管理工作手冊。第一部分崗位職責規定 現場工程師 1 集團公司派駐專案...

甲方施工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了嚴格執行施工合同,提高建設工程管理水平,保質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務,制定本管理辦法。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山東科技大學校內建設施工管理。第三條聘請監理單位實施監理的工程,學校基建部門與承包單位之間進行建設工程合同有關的聯絡活動,通過監理單位進行 沒聘請監理單位的工程,本辦法所列條例由學校基建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