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2002]10號
***各有關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委、物價局,建設廳:
為貫徹落實《***辦公廳**建設部等部門關於工程勘察設計單位體制改革若干意見的通知》(國辦發[1999]101號),調整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規範工程勘察設計收費行為,國家計委、建設部制定了《工程勘察設計收費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現予發布,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原國家物價局、建設部頒發的《關於發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設計收費標準的通知》([1992]價費字375號)及相關附件同時廢止。
本《規定》施行前,已完成建設專案工程勘察或者工程設計合同工作量50%以上的,勘察設計收費仍按原合同執行;已完成工程勘察或者工程設計合同工作量不足50%的,未完成部分的勘察設計收費由發包人與勘察人、設計人參照本《規定》協商確定。
附件:工程勘察設計收費管理規定
二00二年一月七日
主題詞:勘察收費規定通知
第一條為了規範工程勘察設計收費行為,維護發包人和勘察人、設計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及《工程勘察收費標準》和《工程設計收費標準》。
第二條本規定及《工程勘察收費標準》和《工程設計收費標準》,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置設專案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設計收費。
第三條工程勘察設計的發包與承包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自願和誠實信用的原則。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發包人有權自主選擇勘察人、設計人,勘察人、設計人自主決定是否接受委託。
第四條發包人和勘察人、設計人應當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維護正常的**秩序,接受****主管部門的監督、管理。
第五條工程勘察和工程設計收費根據建設專案投資額的不同情況,分別實行**指導和市場調節價。建設專案總投資估算額500萬元及以上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設計收費實行**指導價;建設專案總投資估算額500萬元以下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設計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
第六條實行**指導價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設計收費,其基準價根據《工程勘察收費標準》或者《工程設計收費標準》計算,除本規定第七條另有規定者外,浮動幅度為上下20%。發包人和勘察人、設計人應當根據建設專案的實際情況在規定的浮動幅度內協商確定收費額。
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設計收費,由發包人和勘察人、設計人協商確定收費額。
第七條工程勘察費和工程設計費,應當體現優質優價的原則。工程勘察和工程設計收費實行**指導價的,凡在工程勘察設計中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裝置、新材料,有利於提高建設專案經濟效益、環境效益和社會效益的,發包人和勘察人、設計人可以在上浮25%的幅度內協商確定收費額。
第八條勘察人和設計人應當按照《關於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告知發包人有關服務專案、服務內容、服務質量、收費依據,以及收費標準。
第九條工程勘察費和工程設計費的金額以及支付方式,由發包人和勘察人、設計人在《工程勘察合同》或者《工程設計合同》中約定。
第十條勘察人或者設計人提供的勘察檔案或者設計檔案,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工程技術質量標準,滿足合同約定的內容、質量等要求。
第十一條由於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勘察、工程設計工作量增加或者工程勘察現場停工、窩工的,發包人應當向勘察人、設計人支付相應的工程勘察費或者工程設計費。
第十二條工程勘察或者工程設計質量達不到本規定第十條規定的,勘察人或者設計人應當返工。由於返工增加工作量的,發包人不另外支付工程勘察費或者工程設計費。由於勘察人或者設計人工作失誤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勘察人、設計人不得欺騙發包人或者與發包人互相串通,以增加工程勘察工作量或者提高工程設計標準等方式,多收工程勘察費或者工程設計費。
第十四條違反本規定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由****主管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予以處罰。
第十五條本規定及所附《工程勘察收費標準》和《工程設計收費標準》,由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十六條本規定自二○○二年三月一日起施行。
1.0.1 工程勘察收費是指勘察人根據發包人的委託,收集已有資料、現場踏勘、制訂勘察綱要,進行測繪、勘探、取樣、試驗、測試、檢測、監測等勘察作業,以及編制工程勘察檔案和岩土工程設計檔案等收取的費用。
1.0.2 工程勘察收費標準分為通用工程勘察收費標準和專業工程勘察收費標準。
1通用工程勘察收費標準適用於工程測量、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設計與檢測監測、水文地質勘察、工程水文氣象勘察、工程物探、室內試驗等工程勘察的收費。
2專業工程勘察收費標準分別適用於煤炭、水利水電、電力、長輸管道、鐵路、公路、通訊、海洋工程等工程勘察的收費。專業工程勘察中的一些專案可以執行通用工程勘察收費標準。
1.0.3 通用工程勘察收費採取實物工作量定額計費方法計算,由實物工作收費和技術工作收費兩部分組成。
專業工程勘察收費方法和標準,分別在煤炭、水利水電、電力、長輸管道、鐵路、公路、通訊、海洋工程等章節中規定。
1.0.4 通用工程勘察收費按照下列公式計算
1 工程勘察收費=工程勘察收費基準價 ×(1±浮動幅度值)
2 工程勘察收費基準價=工程勘察實物工作收費+工程勘察技術工作收費
3 工程勘察實物工作收費=工程勘察實物工作收費基價×實物工作量×附加調整係數
4 工程勘察技術工作收費=工程勘察實物工作收費×技術工作收費比例
1.0.5 工程勘察收費基準價
工程勘察收費基準價是按照本收費標準計算出的工程勘察基準收費額,發包人和勘察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在規定的浮動幅度內協商確定工程勘察收費合同額。
1.0.6 工程勘察實物工作收費基價
工程勘察實物工作收費基價是完成每單位工程勘察實物工作內容的基本**。工程勘察實物工作收費基價在相關章節的《實物工作收費基價表》中查詢確定。
1.0.7 實物工作量
實物工作量由勘察人按照工程勘察規範、規程的規定和勘察作業實際情況在勘察綱要中提出,經發包人同意後,在工程勘察合同中約定。
1.0.8 附加調整係數
附加調整係數是對工程勘察的自然條件、作業內容和複雜程度差異進行調整的係數。附加調整係數分別列於總則和各章節中。附加調整係數為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附加調整係數不能連乘。
將各附加調整係數相加,減去附加調整係數的個數,加上定值1,作為附加調整系數值。
1.0.9 在氣溫(以當地氣象台、站的氣象報告為準)≥35℃或者≤-10℃條件下進行勘察作業時,氣溫附加調整係數為1.2。
1.0.10 在海拔高程超過2000m地區進行工程勘察作業時,高程附加調整係數如下:
海拔高程 2000~3000m為1.1
海拔高程 3001~3500m為1.2
海拔高程 3501~4000m為1.3
海拔高程4001m以上的,高程附加調整係數由發包人與勘察人協商確定。
1.0.11 建設專案工程勘察由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勘察人承擔的,其中對建設專案工程勘察合理性和整體性負責的勘察人,按照該建設專案工程勘察收費基準價的5%加收主體勘察協調費。
1.0.12 工程勘察收費基準價不包括以下費用:
辦理工程勘察相關許可,以及購買有關資料費;拆除障礙物,開挖以及修復地下管線費;修通至作業現場道路,接通電源、水源以及平整場地費;勘察材料以及加工費;水上作業用船、排、平台以及水監費;勘察作業大型機具搬運費;青苗、樹木以及水域養殖物賠償費等。
發生以上費用的,由發包人另行支付。
1.0.13 工程勘察組日、台班收費基價如下:
工程測量、岩土工程驗槽、檢測監測、工程物探 1000元/組日
岩土工程勘察 1360元/台班
水文地質勘察 1680元/台班
1.0.14 勘察人提供工程勘察檔案的標準份數為4份。發包人要求增加勘察檔案份數的,由發包人另行支付印製勘察檔案工本費。
1.0.15 本收費標準不包括本總則1.0.1以外的其他服務收費。其他服務收費,國家有收費規定的,按照規定執行;國家沒有收費規定的,由發包人與勘察人協商確定。
2.1技術工作
工程測量技術工作費比例為22%。
2.2地面測量
地面測量複雜程度表表2.2-1
3.1 技術工作
注:1.岩土工程勘察等級見國標《岩土工程勘察規範》;
2.利用已有勘察資料提出勘察報告的只收取技術工作費,技術工作費的計費基數為所利用勘察資料的料物工作收費額。
3.2 工程地質測繪
3.3 岩土工程勘探與原位測試
4.1 岩土工程設計
4.1.1 岩土工程設計服務內容
根據工程性質和技術要求,現場踏勘,收集分析已有資料,調查周邊建築物及地下管線情況;編制岩土設計檔案,繪製施工圖,提出試驗、檢測和監測方案;配合施工,解決施工中的設計問題。
4.1.2 岩土工程設計收費
2.岩土工程設計收費不足0.5萬元,按照0.5萬元計算收費;
3.岩土工程概算額>2000萬元時,i級按照費率3.5%、ⅱ級按照費率4.5%、ⅲ級按照費率5.0%計算收費;
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 勘測收費標準
一 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 1 總則 1.0.1 工程勘察收費是指勘察人根據發包人的委託,收集已有資料 現場踏勘 制訂勘察綱要,進行測繪 勘探 取樣 試驗 測試 檢測 監測等勘察作業,以及編制工程勘察檔案和岩土工程設計檔案等收取的費用。1.0.2 工程勘察收費標準分為通用工程勘察收費標準和專業工程勘察...
工程設計收費標準
一 收費專案 1 工程設計費 一般包括初步設計和概算 施工圖設計 按合同規定配合施工 進行設計技術交底 參加試車及工程竣工驗收等工作的費用。本收費標準中未包括做施工圖預算的費用。2 初步設計之前的工作費 是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 代編設計任務書 參加廠址選擇和規劃 進行環境預評價等工作所需的費用。3 非...
86號工程勘察設計收費管理規定
關於發布 工程勘察設計收費管理規定 的通知 鐵建設函 2002 86號 各鐵路局 各設計院 各合資鐵路公司 工程 建設開發中心 青藏鐵路公司籌備組 現將 國家計委 建設部關於發布 工程勘察設計收費管理規定 的通知 計 2002 10號 給你們,並就鐵路勘察設計收費中的有關問題明確如下,請按照執行。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