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與學生家長簽訂的安全責任書

2023-01-10 00:12:02 字數 1082 閱讀 4908

羊祜學校與學生家長簽訂的

交通安全責任書

尊敬的學生家長:

安全責任重於泰山。為進一步加強學生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使安全防患措施落到實處,切實保障學生的人身安全,為學生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學習和生活環境,特與學生家長簽訂安全責任書,內容如下: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應依法履行對子女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

二、家長應了解學生遵守學校常規要求情況,做到家校聯合,齊抓共管。

三、家長要對學生進行如下安全教育和管理,教育學生自覺遵守安全常規:

1.教育學生嚴格遵守學校的作息時間,按時上學,按時回家,不在路上逗留。

2.教育學生自覺遵守交通規則,未滿12周歲學生不騎自行車上學、放學。過馬路走人行橫道線,左右看,做到無車確保安全時通過。

3、家長是學生交通安全的主要責任人。要經常教育孩子遵守交通規則,時時警示孩子提高安全防範意識,要做好孩子交通安全、文明乘車等方面的教育工作,禁止學生乘坐無牌無證超員車輛,禁止學生乘坐電動三輪車和摩托三輪車。禁止學生乘坐小貨車、農用車等非客運營運車輛。

4、學生要嚴格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自覺遵守乘車紀律,時時注意交通安全。自覺聽從家長、學校的教育,服從交管、乘務人員的管理。

5、學生要步行講文明,做到靠右邊行走,主動避讓來往車輛,不闖紅燈。

6、學生要文明騎自行車,在校園內推行,在校園外做到靠路右邊行駛,不單手騎車或大撒把,拐彎要伸手示意,不闖紅燈。

7、學生要文明乘車,做到排隊候車,有序上車,不將身體的任何部位伸出車外,不向車外拋撒物品。

8、未滿12歲的兒童不能在馬路上騎車,不滿16周歲的學生不能在道路上騎電動車、電單車 。

四、請家長遵守交通法則,遵守學校規定,維護好路隊秩序,在接送範圍內接送學生,所有跑校的學生,必須由家長親自接送,否則後果自負。

五、上述要求希望家長教育學生認真遵照執行,如因家長安全教育不得力,家長不按時接送學生,學生不遵守學校安全規章制度,造成學生安全事故的,其責任由學生家長自負,與學校及班主任無關。

班級學生姓名:

學生家長(簽字):   家長**

班主任(簽字

羊流鎮羊祜學校

2014-11-28

學校與學生家長簽訂安全責任書

為了強化學生 家長和學校的安全意識,增強安全責任,保障學生的身體健康,現根據國家教育部關於 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 有關條款,按照職責分明,責任落實的原則,特與學生家長簽訂本責任書。在實施教育教學活動中,學校有責任提供符合安全標準的教育教學設施 生活設施,保障學生的人身安全 校舍安全 用電用水安全,嚴...

學校與學生家長簽訂安全責任書

為了強化學生 家長和學校的安全意識,增強安全責任,保障學生的身體健康,現根據國家教育部關於 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 有關條款,按照職責分明,責任落實的原則,特與學生家長簽訂本責任書。在實施教育教學活動中,學校有責任提供符合安全標準的教育教學設施 生活設施,保障學生的人身安全 校舍安全 用電用水安全,嚴...

學校與學生家長簽訂的安全責任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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