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家長安全責任書

2021-08-24 20:07:07 字數 1146 閱讀 9955

為了有效地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保障學生人身安全,促進身心健康發展,把學生傷害事故降低到最低限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未成年人保**》、《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特擬定本責任書。

一、 按照《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之規定,學生在校期間(學生私自在校除外)因校舍、場地、設施裝置或學校管理疏漏等原因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學校應該依法承擔相關責任,但學生的監護人是父母,學校不是學生的監護人,不承擔監護責任,家長應經常對學生進行遵紀守法教育和安全教育,對女子存在的安全隱患的不良行為進行教育和矯正,應對監護物件的行為負責,不讓外住學生脫離監護單獨居住。當學生擅自外出,夜不歸宿時,家長知道應及時查詢,或向公安機關請求幫助。學生由於自身的行為過錯造成他人人身傷害和公共財產損失的,由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

二、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學校已履行了相應職責,行為並無不當的,無法律責任。

1、學生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違***公共行為準則、學校的規章制度或法律,實施按其年齡和認知能力應當知道具有危險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為的;

2、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學校、教師已經告誡、糾正,但學生不聽勸阻、拒不改正的;

3、學生或者其監護人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學校的;

4、未成年學生的身體狀況、行為、情緒等有異常情況,監護人知道或者已被學校告知,但未履行相應職責的;

5、 學生或者未成年學生監護人有其過錯的;

6、 **、雷擊、颱風、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7、來自校外的突發性、偶發性造成的;

8、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態,學校不知道或者難於知道的;

9、學生自殺、自傷的;

10、在對抗性或者具有風險性的體育競賽活動中發生意外傷害的;

11、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12、在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

13、在學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

14、在放學後、節假日或者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者自行到校發生的;

15、其他在學校管理職責範圍外發生的;

三、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生及家長、學校各執乙份,經學校和家長簽字,學校蓋章後生效,有效期為學生和家長簽字之日起到學生從我校畢業。

學校:萬源市太平鎮火車站小學

學生班級家長:

2023年9月 1日

學生家長安全責任書

為進一步加強學生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安全防範措施,依法處理學校各類安全事故,切實保障廣大師生的生命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為我校學生成長創造良好的環境,特與家長簽訂學生人身安全責任書。1 學校要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文明禮貌教育 道德教育 法制教育,組織學生...

小學生家長安全責任書

教育孩子是學校和家長的共同責任,確保每一位孩子的健康成長是我們的共同心願。孩子的安全,關係到您家庭的幸福和安寧,關係到社會的穩定和國家的前途。我們必須警鐘長鳴,牢固樹立 生命重於天,安全重於山 的思想意識,認真做好學生的安全教育和防範工作,為學生的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環境。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

學校與學生家長安全責任書

6 父母或其它監護人應教育學生在校期間遵守校紀,不打架 不罵人 不攀高爬低 不到危險的地方去玩.不許學生帶管制刀具 火種上學,如學生不遵守校紀校規,打架鬥毆,或因其它違紀情況造 身傷害的,一切經濟損失由其監護人負責。7 父母或其它監護人要負責並督促學生在校學習期間按時上課 活動,有事要請假,事畢要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