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固定資產投資專案節能評估和審查實施辦法

2023-01-08 18:48:05 字數 3288 閱讀 2159

鄂發改環資〔2011〕298號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固定資產投資專案節能管理,促進科學合理利用能源,從源頭上杜絕能源浪費,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根據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的《固定資產投資專案節能評估和審查暫行辦法》(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2023年第6號〉),制定本實施辦法。

第二條本實施辦法適用於湖北省各級人民**發展改革部門管理的在我省境內置設的固定資產投資專案。

第三條本實施辦法所稱節能評估,是指根據節能法規、標準,對固定資產投資專案的能源利用是否科學合理進行分析評估,並編制節能評估報告書、節能評估報告表(以下統稱節能評估檔案)或填寫節能登記表的行為。

本實施辦法所稱節能審查,是指根據節能法規、標準,對專案節能評估檔案進行審查並形成審查意見,或對節能登記表進行登記備案的行為。

第四條固定資產投資專案節能評估檔案及其審查意見、節能登記表及其登記備案意見,作為專案審批、核准或開工建設的前置性條件以及專案設計、施工和竣工驗收的重要依據。

未按本實施辦法規定進行節能審查,或節能審查未獲通過的固定資產投資專案,專案審批、核准機關不得審批、核准,建設單位不得開工建設,已經建成的不得投入生產、使用。

第二章節能評估

第五條固定資產投資專案節能評估按照專案建成投產後年能源消費量實行分類管理。

(一)年綜合能源消費量3000噸標準煤以上(含3000噸標準煤,電力折算係數按當量值,下同),或年電力消費量500萬千瓦時以上,或年石油消費量1000噸以上,或年天然氣消費量100萬立方公尺以上的固定資產投資專案,應單獨編制節能評估報告書。

(二)年綜合能源消費量1000至3000噸標準煤(不含3000噸,下同),或年電力消費量200萬至500萬千瓦時,或年石油消費量500至1000噸,或年天然氣消費量50萬至100萬立方公尺的固定資產投資專案,應單獨編制節能評估報告表。

上述條款以外的專案,應填寫節能登記表。

第六條固定資產投資專案節能評估報告書應包括下列內容:

(一)評估依據;

(二)專案概況;

(三)能源**情況評估,包括專案所在地能源資源條件以及專案對所在地能源消費的影響評估;

(四)專案建設方案節能評估,包括專案選址、總平面布置、生產工藝、用能工藝和用能裝置等方面的節能評估;

(五)專案能源消耗和能效水平評估,包括能源消費量、能源消費結構、能源利用效率等方面的分析評估;

(六)節能措施評估,包括技術措施和管理措施評估;

(七)存在問題及建議;

(八)結論。

節能評估檔案和節能登記表應按照本實施辦法附件要求的內容深度和格式編制。

第七條固定資產投資專案建設單位應委託有能力的機構編制節能評估檔案。專案建設單位可自行填寫節能登記表。

第八條固定資產投資專案節能評估檔案的編制費用執行國家有關規定,列入專案概預算。

第三章節能審查

第九條固定資產投資專案節能審查按照專案管理許可權實行分級管理。

(一)由省發展改革部門報送國家發展改革委審批或核准的專案,其節能審查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規定執行;

(二)由省發展改革部門核報省人民**審批或核准的專案以及由省發展改革部門審批或核准的專案,由省發展改革部門負責節能審查;

(三)由市(州)、縣(市)發展改革部門核報市(州)、縣(市)人民**審批或核准的專案以及由市(州)、縣(市)發展改革部門審批或核准的專案,由市(州)、縣(市)發展改革部門負責節能審查。

第十條按照有關規定實行審批或核准制的固定資產投資專案,建設單位應在報送可行性研究報告或專案申請報告時,一同報送節能評估檔案提請審查或報送節能登記表進行登記備案。

按照省人民**有關規定實行備案制管理的固定資產投資專案,由負責備案的發展改革部門在專案辦理備案手續後至開工建設前進行節能評估和審查。備案專案備案後至開工前,由建設單位向受理專案備案的發展改革部門申報節能評估檔案提請審查或報送節能登記表進行登記備案。

第十一條發展改革部門收到專案節能評估檔案後,委託有關機構組織評審,形成評審意見,作為節能審查的重要依據。

接受委託的評審機構應在發展改革部門規定的時間內提出評審意見。評審機構在進行評審時,可以要求專案建設單位就有關問題進行說明或補充材料。

第十二條固定資產投資專案節能評估檔案評審費用應由節能審查機關的同級財政安排,標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發展改革部門主要依據以下條件對專案節能評估檔案進行審查:

(一)節能評估依據的法律、法規、標準、規範、政策等準確適用;

(二)節能評估檔案的內容深度符合要求;

(三)專案用能分析客觀準確,評估方法科學,評估結論正確;

(四)節能評估檔案提出的措施建議合理可行;

(五)其它節能評估相關要求。

第十四條發展改革部門應在收到固定資產投資專案節能評估報告書後15個工作日內、收到節能評估報告表後10個工作日內形成節能審查意見,應在收到節能登記表後5個工作日內予以登記備案。

節能評估檔案委託評審的時間不計算在前款規定的審查期限內,節能審查(包括委託評審)的時間不得超過專案審批或核准時限。

第十五條固定資產投資專案的節能審查意見,與專案審批或核准檔案一同印發。

第十六條固定資產投資專案如申請重新審批、核准或申請核准檔案延期,應一同重新進行節能審查或節能審查意見延期審核。

第四章監管和處罰

第十七條在固定資產投資專案設計、施工及投入使用過程中,專案所在地發展改革部門負責對節能評估檔案及其節能審查意見、節能登記表及其登記備案意見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十八條建設單位以拆分專案、提供虛假材料等不正當手段通過節能審查的,由負責審批的發展改革部門撤銷對專案的節能審查意見或節能登記備案意見,由專案審批、核准、備案的發展改革部門撤銷對專案的審批或核准、備案。

第十九條節能評估檔案編制機構弄虛作假,導致節能評估檔案內容失實的,由專案所在地發展改革部門責令改正,並依法予以處罰。

第二十條負責節能評審、審查、驗收的工作人員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導致評審結論嚴重失實或違規通過節能審查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一條負責專案審批或核准的工作人員,對未進行節能審查或節能審查未獲通過的固定資產投資專案,違反本辦法規定擅自審批或核准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二條對未按本辦法規定進行節能評估和審查,或節能審查未獲通過,擅自開工建設或擅自投入生產、使用的固定資產投資專案,由發展改革部門責令停止建設或停止生產、使用,限期改造;不能改造或逾期不改造的生產性專案,由發展改革部門報請本級人民**按照***規定的許可權責令關閉;並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市(州)級人民**發展改革部門,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關於加強節能工作的決定》和《固定資產投資專案節能評估和審查暫行辦法》以及本實施辦法,制定具體實施細則。

第二十四條本實施辦法由省發展改革委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本實施辦法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

固定資產投資專案節能評估編寫指導

附件1 固定資產投資專案節能評估報告書 內容深度要求 一 評估依據 相關法律 法規 規劃 行業准入條件 產業政策,相關標準及規範,節能技術 產品推薦目錄,國家明令淘汰的用能產品 裝置 生產工藝等目錄,以及相關工程資料和技術合同等。二 專案概況 一 建設單位基本情況。建設單位名稱 性質 位址 郵編 法...

固定資產投資專案節能評估報告書

內容深度要求 一 評估依據 相關法律 法規 規劃 行業准入條件 產業政策,相關標準及規範,節能技術 產品推薦目錄,國家明令淘汰的用能產品 裝置 生產工藝等目錄,以及相關工程資料和技術合同等。二 專案概況 一 建設單位基本情況。建設單位名稱 性質 位址 郵編 法人代表 專案聯絡人及 企業運營總體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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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深度要求 一 評估依據 相關法律 法規 規劃 行業准入條件 產業政策,相關標準及規範,節能技術 產品推薦目錄,國家明令淘汰的用能產品 裝置 生產工藝等目錄,以及相關工程資料和技術合同等。二 專案概況 一 建設單位基本情況。建設單位名稱 性質 位址 郵編 法人代表 專案聯絡人及 企業運營總體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