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車間職業衛生管理制度

2023-01-01 00:51:06 字數 4501 閱讀 7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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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1、為了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防治職業病,保護職工健康及其相關權益,促進安全生產,走可持續發展道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制定本規定。

2、職業衛生工作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分類管理,綜合治理」的方針,實行「總部監督、企業負責、分級管理,定期考核」的管理體制。企業內部相關部門各負其責相互協作,做好職業衛生工作。

3、企業職業衛生工作實行一把手負總責,企業對產生的職業病危害承擔責任。職業衛生管理部門對本企業職業衛生工作的監督管理與考核負責。

4、職業衛生工作是企業安全、健康、環境(hse)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企業在執行hse管理體系過程中,必須按本規定做好職業衛生有關工作。

5、各級工會組織應依法維護職工享有的職業衛生保護權利,組織實施對本單位職業病防治工作的民主管理和群眾監督。

6、企業對在職業衛生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個人或單位給予獎勵。

第二章機構與管理

1、安全生產監督委員會負責指導職業衛生工作,領導分管職業衛生工作,各企業的安全(環保)部門是本企業職業衛生工作的主管機構。

2、內部應建立職業衛生「管理網路」,負責各級職業衛生的監督管理工作。

3、建立職業衛生工作例會制度。制定計畫,研究工作,布置任務,通報企業有毒有害作業場所監測、職業健康監護、職業衛生宣傳教育及勞動防護檢查考核、職業衛生隱患檢查及治理等情況。

4、企業應按國家有關規定,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確保職工能依法享受工傷社會保險的有關待遇。

5、職業衛生和職業病防治工作所需經費(包括健康監護費、職業病診療**傷殘費、塵毒監測儀器裝置購置費、監測費、職業衛生宣傳教育費、培訓費、管理費、職業病危害治理費、職業病危害調查費、職防科研費等)應列入企業年度資金計畫,專款專用,其經費支出在生產成本中據實列支。

6、企業工會、人事、勞資、生產、技術和裝置等管理部門,在其崗位責任制中應列入相關的職業衛生責任條款,協助作好職業衛生工作。

第三章職業病危害前期預防

1、企業應加強新建及改、擴建工程建設專案的職業衛生「三同時」監督管理工作。應建立建設專案職業衛生「三同時」管理審批程式,企業職業衛生管理部門應參加建設專案的設計審查。

2、按照國家有關法規的要求,建設專案在可行性論證階段,應開展職業病危害預評價的有關工作,並按有關規定報批。建設專案在設計階段,設計單位應充分考慮和落實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中提出的有關建議和措施,企業應同時建立相應的職業病危害評價等檔案。

3、建設專案在竣工驗收前,應進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工作,並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職業衛生驗收手續,對不符合職業安全衛生標準和職業病防護要求的職業衛生防護設施,必須整改直至達標,否則不得投入生產。

4、建立健全企業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應急救援模擬演練,同時進行講評並持續改進。

5、建立職業病危害事故報告制度。發生嚴重職業病危害情況和中毒事故時,應及時報告集團公司和地方主管部門,準確提供有關情況,並配合做好救援救護及調查工作。

6、做好防塵、毒、射線、雜訊以及防氮氣窒息等防護設施的管理、使用、維護和檢查,確保其處於完好狀態,未經主管部門允許,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企業應根據作業人員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具體情況,為職工提供有效的個體職業衛生防護用品。企業應建立職業衛生防護設施及個體防護用品管理台賬。

7、企業不得將產生職業病危害的作業轉移給不具備職業衛生防護條件的單位和個人。不具備職業衛生防護條件的單位和個人亦不得接受產生職業病危害的作業。

8、對可能造成職業病或職業中毒的作業環境、導致職業病危害事故發生或擴大的職業衛生隱患,應納入企業安全隱患治理計畫,並由各單位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部門牽頭負責整改。

第四章勞動用工及職業健康檢查管理

1、企業在與員工簽定勞動合同時,應將工作過程中或工作內容變更時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後果、職業衛生防護條件等內容如實告知職工,並在勞動合同中寫明,不得隱瞞。企業違反此規定,職工有權拒簽勞動合同,企業不得解除終止原勞動合同。

2、企業所有員工都有維護本單位職業衛生防護設施和個人職業衛生防護用品的責任和義務,發現職業病危害事故隱患及可疑情況,應及時向有關單位和部門報告,對違反職業衛生和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以及危害身體健康的行為應提出批評、制止和檢舉,並有權提出整改意見和建議。

3、企業不得因員工依法行使職業衛生正當權利和職責而降低其工資、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終止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

4、企業應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作業人員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和退休職業健康檢查,以及特殊作業體檢。企業不得安排未進行職業性健康檢查的人員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不得安排有職業禁忌症者從事禁忌的工作。

5、 企業人事部門應根據新招聘及調換工種人員的職業健康檢查結果,以及職防部門鑑定意見安排其相應工作。

6、 對職業健康檢查中查出的職業病禁忌症以及疑似職業病者,患者所在企業應根據職防機構提出的處理意見,安排其調離原有害作業崗位、**、診斷等,並進行觀察。

7、企業職業衛生管理部門應按規定建立健全職工職業健康監護檔案,並按照國家規定的儲存期限妥善儲存。檔案內容應包括員工的職業史、既往史、職業病危害接觸史、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和職業病診療等個人健康資料、相應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

8、對在生產作業過程中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職業病危害的職工應及時組織救治或醫學觀察,並記入個人健康監護檔案。

9、體檢中若發現群體反應,並與接觸有毒有害因素有關時,職業衛生管理部門應及時組織對生產作業場所進行勞動衛生學調查,並會同有關部門提出防治措施。

10、所有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及處理意見,均需如實記入職工健康監護檔案,並由職防部門自體檢結束之日起乙個月內,反饋給有關單位並通知體檢者本人。

11、企業應嚴格執行女工勞動保**規條例,及時安排女工健康體檢。安排工作時應充分考慮和照顧女工生理特點,不得安排女工從事特別繁重或有害婦女生理機能的工作;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嬰兒一周歲內)女工從事對本人、胎兒或嬰兒有危害的作業;不得安排生育期女工從事有可能引起不孕症或婦女生殖機能障礙的有毒作業。

第五章作業場所管理

1、車間應建立生產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與評價考核制度。定期對生產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檢測與評價,檢測評價結果存入單位職業衛生檔案,定期向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匯報,並向員工公布。

2、應加強對工藝裝置的管理,對易產生洩漏的裝置、管線、閥門等應定期進行檢修和維護,杜絕或減少跑、冒、滴、漏。企業在生產活動中,不得使用國家明令禁止、或可能產生嚴重職業病危害的裝置和材料。

3、對不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作業場所應立即採取措施,加強現場作業防護,提出整改方案,積極進行治理。對嚴重超標且危害嚴重又不能及時整改的生產場所,必須停止生產執行,採取補救措施,控制和減少職業病危害。

4、要在可能產生嚴重職業病危害作業崗位的醒目位置,設定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警示說明應當闡明產生職業病危害的種類、後果、預防及應急救治措施。

5、要在可能發生急性職業危害的有毒有害作業場所按規定設定警示標識、報警設施、沖洗設施、防護急救器具專櫃,設定應急撤離通道和必要的洩險區,同時做好定期檢查和記錄。

6、生產崗位職工從事有毒有害作業時,必須按規定正確使用防護用品,嚴禁使用不明效能的物料、試劑和儀器裝置,嚴禁用有毒有害溶劑洗手和沖洗作業場所。

7、加強對檢維修場所的職業衛生管理。對存在嚴重職業危害的生產裝置,在制定停車檢修方案時,應有職防人員參與,提出對塵、毒、雜訊、射線等的防護措施,確定檢維修現場的職業衛生監護範圍和要點。對存在嚴重職業危害的裝置檢維修現場應嚴格設定防護標誌,應有相關人員做好現場的職業衛生監護工作。

8、要加強檢維修作業人員的職業衛生防護用品的配備和現場沖洗設施完好情況的檢查。

9、對承擔檢維修的特殊工種(放射、電焊、高空作業等)人員,必要時需組織檢維修前體檢,發現健康狀況不適者,應立即通知不得從事該項工作,避免職業傷害。

10、要加強檢維修現場塵毒檢測監控工作。企業應根據檢維修現場情況與職防部門聯絡檢測事宜,隨時掌握現場塵毒濃度,及時做好防護工作。

11、做好檢維修後開工前的職業衛生防護設施防護效果鑑定工作,重點對檢維修後的放射源防護裝置、防塵防毒防雜訊衛生設施的整改等情況進行系統檢查確認,減少開車執行時的意外職業傷害。

12、企業應加強對勞動防護用品使用情況的檢查監督,凡不按規定使用勞動防護用品者不得上崗作業。

第六章職業病診斷與管理

1、職業病的診斷與鑑定工作由企業統一管理。職業病診斷和鑑定由企業和當事人如實提供有關職業衛生情況,按法定程式取得職業病診斷、鑑定的有關資料。

2、企業要加強對職業病病人的管理,實行職業病病人登記報告管理制度,發現職業病病人時,要按有關規定向地方**衛生行政部門和集團公司安全環保局等報告。

3、企業應安排職業病患者進行醫療和療養。對在醫療後被確認為不宜繼續在原崗位作業或工作的,由職防部門提出調整崗位意見後,由有關部門和單位按有關規定辦理。

4、 職業病患者的診療、**和複查等費用以及傷殘後有關待遇和社會保障,應依照國家和集團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5、對疑似職業病的職工應及時進行診斷,在其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費用按職業病待遇辦理,同時在此期間不得解除或者終止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

第七章職業健康教育與培訓

1、車間會應定期研究職業衛生和職業病防治工作。各級領導和崗位職工都必須熟悉本崗位職業衛生與職業病防治職責,掌握本崗位及管理範圍內職業病危害情況、治理情況和預防措施。

2、 企業主管部門要組織對職業衛生管理人員進行職業衛生專業知識與法律法規的教育培訓工作。結合生產實際,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學習,舉辦專題培訓班和學習講座,提高職業衛生管理人員的業務水平和管理水平。

精加工車間衛生管理制度

4 物料筐等 使用的周轉筐按照工藝要求擺放,不經常使用的筐整齊的摞在西側的靠牆處 5 工器具 使用後進行清點,清洗後整齊的擺放在筐內,並放在指定的地點儲存 6 物料盤 清洗後按照螺旋形的要求進行擺放,底部必須墊托盤,防止與地面接觸 7 其他雜物 掃把 拖布 圍裙等用品必須整齊的擺放在雜物間內 四 清...

執行車間職業衛生管理制度

1.目的 為預防 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減少職業病發生,保護職工健康及相關權益,促進車間安全穩定 健康和諧發展,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和 職業病危害專案申報管理辦法 等有關法律 法規規定,結合車間實際,制定本制度。2.適用範圍 執行車間各崗位 3.職責 3.1車間主任為本車間職業衛生防治...

加工車間事故管理制度

編號 q dxh.jgg.22 2009 1 目的 通過事故調查 分析 提高崗位人員的判斷和處理事故的能力,按照事故處理 四不放過 的原則,對事故妥善處理明確責任,吸取教訓,加強措施,有效控制和避免事故的發生。2 適用範圍 本程式規定了事故處理的原則 程式及實施的有關規定。本程式適應於本車間一般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