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用人單位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技術導

2022-12-31 01:36:05 字數 4614 閱讀 7737

江蘇省木製家具製造企業

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技術規範

(試行)

江蘇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目次1 範圍 1

2 規範性引用檔案 1

3 術語和定義 1

4 現狀評價概述 1

5 評價報告書編制 2

附錄a (資料性附錄)引用的法律、法規、標準和規範 8

附錄b (資料性附錄)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工作程式 9

附錄c(資料性附錄)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應收集的主要資料 10

附錄d(資料性附錄)木製家具製造企業作業場所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列舉 11

附錄e(資料性附錄)木製家具製造企業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檢查表 12

附錄f(資料性附錄)整改情況複查驗收表 17

附錄g-1(規範性附錄)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報告書格式 18

附錄g-2(規範性附錄)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報告書封面格式 19

附錄g-3 (規範性附錄)著錄項樣張 20

江蘇省木製家具製造企業

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技術規範(試行)

1 範圍

本規範規定江蘇省木製家具製造企業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的目的、基本原則、依據、內容、方法、程式和報告編制的格式及內容等。

本規範適用於江蘇省行政區域內的木製家具製造企業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

2 規範性引用檔案

附錄a所列檔案中的內容,通過本規範的引用而成為本規範的內容。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隨後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於本規範;然而,鼓勵根據本規範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檔案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最新版本適用於本規範。

3 術語和定義

gbz/t 224中規定的及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標準。

3.1 木製家具製造企業 wood-furniture manufactories

指用木材材料(包括竹、藤、復合木質材料)製作的,具有坐臥、憑倚、儲藏、間隔等功能,可用於住宅、旅館、辦公室、學校、餐館、醫院、劇場、公園、船艦、飛機、機動車等任何場所的各種家具的製造企業。

3.2 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 status quo assessment of occupational hazard(s)

木製家具製造企業(以下簡稱企業)委託具有職業衛生技術服務資質的機構對生產過程中存在和(或)產生的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及其危害程度、對勞動者健康的影響、職業病危害防護措施及效果、職業健康管理等進行綜合評價,指出存在的主要問題,提出改進措施和建議。

4 現狀評價概述

4.1 評價目的

貫徹落實國家有關職業健康的法律、法規、標準和規範,控制、減少或消除職業病危害,預防職業病,保護勞動者身體健康。明確企業作業場所存在和(或)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種類,結合勞動者職業病危害接觸水平和採取的職業病危害防護措施,分析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危害程度、產生原因,對企業職業病危害現狀做出綜合評價,並對可能造成勞動者職業健康損害的環節提出合理的改進措施和建議,為企業的職業病危害防治工作提供依據,為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法實施監管和行政許可提供科學依據。

4.2 基本原則

4.2.1貫徹落實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對企業實行分類管理、綜合治理。

4.2.2遵循科學、公正、客觀、真實的原則,保證評價工作的獨立性,排除非技術人為因素的影響。

4.2.3評價工作應在生產滿負荷或正常生產的情況下進行。

4.3 評價依據

4.3.1法律、法規、標準和規範

我國有關職業病防治的法律、法規、標準和規範。

4.3.2 基礎依據

企業建設專案的設計檔案、職業病危害評價報告及職業健康監管部門批覆(備案)檔案;企業運**況的有關資料;職業健康調查、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和健康監護資料;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工作委託書或雙方業務合同等。

4.3.3 其他依據

有關的支援性檔案、國內外文獻資料及與評價工作有關的其他資料。

4.4評價範圍與內容

4.4.1 範圍

評價範圍應包括企業參與生產的主要工程,主要針對正常生產期間勞動者的職業病危害暴露情況和接觸水平,企業採取的職業病危害防護措施及效果,職業健康監護及管理等情況進行評價。

4.4.2 內容

主要包括企業生產過程中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分布,對勞動者健康的影響程度,採取的職業病危害防護措施及其效果,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建築衛生學和輔助用室,職業健康監護,職業衛生管理措施及落實情況,職業病防治經費概算等。

4.5 評價方法

根據企業職業病危害的特點,通過職業健康現場調查、職業病危害因素濃度(強度)檢測,收集有關資料和資料,結合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個人職業病防護水平和定量分級結果,對勞動者職業病危害接觸水平及職業健康影響程度進行分析,運用現場調查法、檢測檢驗法、定量分級法和檢查表法等方法對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現狀進行全面評價。

4.6 評價程式

評價程式一般包括:前期準備、評價實施、報告書編制三個階段。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工作程式見附錄b。

4.6.1 前期準備階段

主要包括收集有關技術資料、開展初步現場調查、編制評價方案,並對方案進行技術審核,確定質量控制要點等。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參考資料目錄參考附錄c。

4.6.2 評價實施階段

依據評價方案,開展職業健康調查,識別作業場所存在和(或)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並進行現場檢測、取樣和實驗室分析。

4.6.3 報告書編制階段

對調查所得的資料和檢測資料進行分析、整理,給出評價結論,提出相應的對策措施和可行性建議,完成評價報告書的編制。

5 評價報告書編制

評價報告書應全面、概括地反映評價的內容,文字表述應簡潔、用語應規範、結論應明確,能以數字或**表達的內容應盡可能採用圖表和**。原始資料及資料計算過程等必要時可編入附件。評價報告書格式和內容如下:

5.1 總論

5.1.1評價目的:按照本規範4.1的規定編制。

5.1.2 評價依據:列出評價專案引用的法律、法規和規章、規範和標準、基礎技術資料等。

5.1.3 評價範圍: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按照本規範4.4.1的規定編制。

5.1.4 評價內容: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概述本規範4.4.2的規定編制。

5.1.5 評價單元:根據所評價企業的實際情況,將評價內容合理劃分為若干個評價單元。

5.1.6 評價方法:敘述評價應用的現場調查法、檢測檢驗法、定量分級法和檢查表法等方法。

5.1.7 評價程式:根據評價活動的實際情況,用文字結合框圖的方式,表述評價工作過程。評價程式參考附錄b。

5.1.8 質量控制:用文字結合框圖(參考附錄b)的方式,簡述評價機構對評價活動全過程質量控制的措施。

5.2 企業概況

5.2.1 企業基本情況

包括企業成立時間、企業性質、職工人數、作業場所位址、產品設計年產量、產品實際年產量、相關經濟指標、生產執行狀況等基本情況。

5.2.2生產制度和勞動定員

敘述生產制度、全年生產作業時間,同時說明作業天數和全年休息時間。

勞動定員包括生產作業崗位名稱、每班生產作業人數及班次、輔助崗位的人數、管理人員數等。

5.2.3 原料、輔料

明確生產過程中使用原料、輔料的名稱及年使用量。以**形式列出各種原料、輔料的名稱、規格、形態、包裝、儲存、運輸、年用量。明確油漆、稀釋劑以及膠黏劑等化學物品的組成成分、**、是否有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msds)等。

5.2.4 生產工藝流程

說明主要生產工序及輔助裝置的工藝流程,敘述生產裝置的先進性(機械化、密閉化、自動化程度)等。應對主體生產過程按工藝流程作完整、清晰的說明,並用工藝流程框圖表示。

企業主要工序(或崗位)及可能存在的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可參考附錄d,但不限於附錄d所列出的主要工序及可能存在的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

5.2.5 輔助裝置和公用工程

輔助裝置:列出為生產配套的各輔助裝置名稱、生產規模及主要工程內容,包括倉庫、堆放區、堆桶區等。

公用工程:包括給水、排水、動力、供熱、供電、供燃氣、三廢處理等。

5.2.6 「三同時」執**況

說明企業立項批覆情況,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三同時」落實情況。

對開展過職業病危害預評價、控制效果評價或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的企業,應說明對報告書提出的補充措施或建議的整改落實情況。

5.2.7運**況

說明企業的開工建設時間、執行時間、生產運**況、職業病危害防護情況、職業健康管理情況以及是否發生急性職業中毒和職業病的情況。

5.3 總平面布置評價

簡要說明生產區、輔助生產區、非生產區的布置情況。

簡述各工序的平面布置情況,介紹倉庫、堆放區、堆桶區等輔助生產區的平面布置情況以及辦公樓、休息室等非生產區的平面布置情況,並附總平面布置圖(圖中須標明存在職業病危害的作業場所位置)。

依據相關標準和規範,編制檢查表(參考附錄表e-1),對總體布局進行評價,對不符合要求的提出改進措施。

5.4 職業病危害因素調查、檢測與評價

5.4.1 職業病危害因素概述

5.4.1.1 生產工藝過程中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分布

a)評價單元的劃分

按照實際情況,將企業的主要生產工藝過程劃分評價單元。

b)職業病危害因素識別

明確各評價單元存在和(或)產生的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明確其可能造成的職業病危害。

明確存在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分布情況、生產制度、職業病危害接觸人數及接觸水平等。輔助生產崗位應納入評價範圍。

明確存在職業危害作業場所的整體布局情況,有害作業場所和無害作業場所的位置,以及可產生高毒物質的作業場所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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