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筆試和面試工作規範 x

2022-12-27 09:09:05 字數 1063 閱讀 1462

考場規則

根據《關於印發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筆試和面試工作規範的通知》(粵人社發〔2013〕21號)精神,結合我辦本次招聘考試實際,制定本規則,供全體考生遵守:

一、考生須自備黑簽字筆(試室內不允許相互借用文具)。

二、考生須提前30分鐘憑身份證進入試室,簽到後對號入座,並將身份證放在桌面右上角,供工作人員核對。

三、進入試室後,考生須將隨身攜帶的物品(手機、膝上型電腦等電子、數碼裝置,以及書刊、資料、紙張〈紙條〉等)放在試室的指定位置上(手機須確認已關機或已設定為無聲狀態、鬧鐘功能已取消)。

上述物品如隨身攜帶或帶至座位即視作違規。貴重物品不要帶進考場,招聘方不承擔保管、賠償責任。

四、考生領到答題紙後,在答題紙的指定位置上準確填寫身份證號碼、姓名等資訊。

五、考生不得要求工作人員解釋試題,如遇試題、答題紙發放錯誤、頁碼序號不對、字跡模糊或破損等問題,可舉手詢問並要求更換。

六、開始考試15分鐘後,遲到的考生不得入場。開始考試30分鐘後,方可提前交卷。提前交卷的考生須舉手向工作人員提出,經工作人員清點答題紙、試卷、草稿紙並確認無誤後方可離開試室。

離開後不得再進入試室。

七、開考後30分鐘後才允許考生上衛生間。考生上衛生間須先舉手向工作人員報告,獲准後方可離開座位。考生上衛生間期間,不得私下與外界聯絡,不得與其他考生交談。

八、考試時間一結束,考生須停止答題。待工作人員收好及清點資料完畢後方可離開考場。

九、考生應服從工作人員的管理,保持考場安靜,接受工作人員的監督和檢查。

十、考生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將報主考官按有關規定處理:

(1)交頭接耳、左顧右盼,不聽工作人員警告的;

(2)偷看他人答卷,或有意給他人抄襲的;

(3)夾帶書籍、資料、傳遞紙條或偷換答卷的;

(4)將手機、電子記事本等電子裝置及書刊、資料、紙張(紙條)等帶在身上或放置在座位上的;

(5)不按指定試室、座位就座,又拒不改正的;

(6)在試室內吸菸或有其他影響考試正常秩序行為的;

(7)請人代考的;

(8)非法獲取、知悉考試試題的;

(9)無理取鬧、擾亂考場秩序,打罵工作人員、威脅工作人員人身安全的。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面試考生守則

一 考生應按照面試通知的要求,按規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不得穿著帶有明顯標誌的服裝或 入場。未按規定時間到達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二 考生必須在指定的候考室,按先後順序憑准考證和有效身份證抽籤,按抽籤順序參加面試。三 因故不能參加面試或面試時因疾病等原因不能繼續面試的,視為自願放棄面試。四 面試期間...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教育試題

一 單項選擇題 下列各題備選答案中只有一項是正確的,請將正確答案選出,並用2b鉛筆填塗在答題卡相應的位置上。本大題共65小題,每小題0.6分,共39分 1.c我國教育領域的根本 是 a.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b.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 c.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d.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 2.a一般...

事業單位全部實現公開招聘

中國網1月20日訊 記者史文芳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今天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2011年第四季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進展情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言人尹成基表示,2011年第四季度 和國家機關崗位設定工作基本完成,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範圍進一步擴大,2012年人社部將大力推行公開招聘制度,基本實現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