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社群衛生服務機構中醫藥服務管理基本規範

2022-12-23 08:54:03 字數 4522 閱讀 6140

一、總則

(一)為加強城市社群衛生服務機構中醫藥服務規範化管理,充分發揮中醫藥在社群衛生服務中的作用,根據衛生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社群衛生服務中心中醫藥服務管理基本規範》和《關於在城市社群衛生服務中充分發揮中醫藥作用的意見》,制定本規範。

(二)本規範適用於全省依法設立的城市社群衛生服務中心和社群衛生服務站。

(三)中醫藥服務是社群衛生服務的重要組成部分,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和社群衛生服務機構要堅持中西醫並重,突出中醫藥特色,充分發揮中醫藥的優勢與作用;堅持以社會需求為導向,不斷拓寬中醫藥服務領域,提高中醫藥服務能力;堅持在社群衛生服務網路建設中,合理配置和充分利用中醫藥資源,完善社群中醫藥服務功能。二、中醫藥服務基本功能

(四)社群衛生服務機構在預防、保健、**、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健康教育和常見病、多發病的診療服務工作中充分體現中醫藥服務的基本內容,把中醫藥有機地融入各項社群衛生服務工作中,發揮中醫藥特色和優勢。(五)運用中醫藥理論和方法,針對社群居民的主要健康問題及疾病的流行趨勢,開展疾病預防工作;開展2種以上常見病、多發病、慢性病中醫藥防治一體化的服務,運用中醫理論與技術,參與健康指導和行為干預;居民健康檔案中體現中醫內容。

(六)運用中醫藥養生保健理論方法指導社群居民特別是老年人、婦女、兒童等重點人群開展養生保健;積極開展中醫「治未病」工作。

(七)運用中醫藥**手段,結合現代**技術,對中風後遺症、傷殘等疾病進行****,有條件的可建立**病床。

(八)運用中醫藥知識開展優生優育、生殖保健和孕產婦保健的諮詢及指導。

(九)通過多種形式的中醫藥預防、養生保健等科普活動,對社群居民宣傳普及中醫藥養生保健、防病治病知識,推廣使用有中醫藥特色的健康處方,

引導居民建立健康的生活方式。

(十)應用中醫藥方法與適宜技術,開展常見病、多發病**,運用包括中藥、針灸、推拿、火罐、敷貼、刮痧、薰洗、穴位注射、熱熨等在內的5種以上的中醫藥**方法,為社群居民服務。

(十一)提供中醫藥服務應當嚴格遵守國家和本省有關中醫診斷**原則、醫療技術標準和技術操作規範。三、中醫藥服務能力建設

(十二)按照《江蘇省城市社群衛生服務中心設定標準》和《江蘇省城市社群衛生服務站設定標準》的要求,配置社群衛生服務機構中醫藥服務設施。

(十三)社群衛生服務中心應設定中醫科,開設中藥房,配備250種以上的中藥飲片、50種以上的中成藥,並配置體現中醫藥特色的診療裝置。社群衛生服務站要配備30種以上中成藥,有條件的可配備一定數量的中藥飲片,並配置針灸器具、火罐等常用的中醫藥診療裝置。

(十四)社群衛生服務中心應開展對社群衛生服務站的中醫藥技術指導、業務管理,提高社群衛生服務站中醫藥服務的能力。四、人員教育培訓

(十五)社群衛生服務中心在醫師總編制內配備一定比例的中醫類別執業醫師(執業助理醫師),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中級以上任職資格的中醫類別執業醫師。

社群衛生服務站至少配備1名能夠提供中醫藥服務的執業醫師(執業助理醫師)。

(十六)社群衛生服務機構中醫藥專業技術人員,要根據中醫藥繼續教育有關規定參加中醫藥崗位培訓和繼續教育,其他醫務人員要接受規定的中醫藥基本知識與技能培訓。社群衛生技術人員中醫藥知識培訓率應達到100%。中醫類別執業醫師(執業助理醫師)應當接受全科醫師崗位培訓或規範化培訓。

(十七)中醫藥專業技術人員,應當依照有關衛生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取得執業資格,並經註冊取得執業證書後,方可從事中醫藥服務活動。五、組織領導和管理

(十八)各級衛生行政管理部門要把發展社群中醫藥服務作為一項重要職責,安排專人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社群中醫藥服務工作,並依法實施監督管理。在地方各級人民**成立的社群衛生服務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中要有中

醫藥管理部門和人員參加。

(十九)各級衛生行政管理部門要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加強社群中醫藥服務的行業管理。強化中醫藥從業人員、中醫藥技術服務專案的准入、中藥飲片和中成藥的使用、中醫藥服務質量等方面的監督管理,明確社群中醫藥服務的範圍和內容,完善社群中醫藥服務考核評價指標,加強社群中醫藥服務的標準化建設。要將中醫藥業務開展情況和提高中醫藥服務比例納入社群衛生服務機構及其管理人員年度工作考核目標,將接受中醫藥服務居民的滿意度作為考核社群衛生服務機構和從業人員業績的重要標準。

(二十)在各級人民**每年安排的社群衛生服務事業經費投入中,各級衛生行政管理部門要安排一定的資金用於發展社群中醫藥服務,特別要加大對社群衛生服務機構開展中醫藥服務所需的基本設施裝置和人員培訓的投入。在社群中醫藥服務中,要積極協調有關部門調整中醫診療收費標準,適當提高中醫診療技術服務**,同時增加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等醫療保障報銷範圍的中醫診療專案和中藥品種,降低中醫藥報銷起付線,提高報銷比例,充分發揮中醫藥作用,避免增加居民醫療負擔。六、附則

(二十一)本規範由江蘇省中醫藥局負責解釋。(二十二)本規範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江蘇省鄉(鎮)村衛生服務機構中醫藥服務管理基本規範

一、總則

(一)為加強鄉(鎮)村衛生服務機構中醫藥服務規範化管理,充分發揮中醫藥在農村衛生工作中的作用,根據衛生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鄉鎮衛生院中醫藥服務管理基本規範》和《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中醫藥工作的意見》,制定本規範。

(二)本規範適用於依法設立的鄉鎮衛生院(農村社群衛生服務中心)、村衛生室(農村社群衛生服務站)。

(三)縣(市、區)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鄉(鎮)村衛生服務機構中醫藥服務進行監督管理,並安排專人負責;堅持「一網多用」,在農村衛生服務網路建設中,充分利用中醫藥資源,不斷拓寬中醫藥的服務領域,強化中醫藥服務功能。二、中醫藥服務基本功能

(四)農村衛生服務機構要充分發揮中醫藥的特色和優勢,積極開展中醫藥預防、保健、**、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健康教育和常見病、多發病的診療服務。

(五)運用中醫藥理論和方法,積極參與轄區內傳染病的預防控制工作。開展常見病、多發病、慢性病中醫藥防治一體化的服務,運用中醫理論和技術,參與健康指導和行為干預。

(六)制定有中醫藥內容的適合轄區內老年人、婦女、兒童等重點人群的保健方案,並組織實施;積極開展中醫「治未病」工作。

(七)運用中醫藥方法結合現代**技術,開展中醫**醫療服務。(八)運用中醫藥知識開展優生優育、生殖保健和孕產婦保健的諮詢及指導。

(九)運用多種形式,宣傳中醫藥防病、保健知識,提供有中醫藥內容的健康教育,普及群眾中醫藥養生保健、防病治病知識,引導群眾建立健康的生活方式。

(十)在門診、病房、出診、家庭病床等工作中運用中醫理論辨證論治處理常見病、多發病,運用包括中藥、針灸、推拿、火罐、敷貼、刮痧、薰洗、穴位注射、熱熨等在內的5種以上中醫藥適宜技術,為群眾服務。

(十一)提供中醫藥服務應當嚴格遵守國家和本省有關中醫診斷**原則、醫療技術標準和技術操作規範。三、中醫藥服務能力建設

(十二)鄉(鎮)村衛生服務機構應將提供中醫藥服務作為其業務工作的重要內容,鄉鎮衛生院(農村社群衛生服務中心)須設定中醫科,開設中藥房,並按照中醫科基本設施配置標準完成鄉鎮衛生院中醫科的基礎設施建設。村衛生室(農村社群衛生服務站)要能夠提供中醫藥服務。

(十三)鄉鎮衛生院(農村社群衛生服務中心)中醫診室、**室、中藥房、中藥倉庫等要符合業務開展的需要;配備250種以上的中藥飲片、50種以上的中成藥,並配置體現中醫藥特色的診療裝置。中心衛生院應開設中醫病床。村衛生室(農村社群衛生服務站)要配備30種以上中成藥,有條件的可配備一定數量的中藥飲片,並配置針灸器具、火罐等常用的中醫藥診療裝置。

有中醫特色專科的衛生院(農村社群衛生服務中心)應設立中藥加工房、煎藥房等,並可設中醫病房。

(十四)開展鄉村衛生服務管理一體化的地區,鄉鎮衛生院(農村社群衛

生服務中心)應當承擔村衛生室(農村社群衛生服務站)中成藥和中藥飲片統一**工作,保證中藥質量和用藥安全。

(十五)鄉鎮衛生院(農村社群衛生服務中心)承擔對村衛生室(農村社群衛生服務站)的中醫藥技術指導、業務管理和技術人員業務培訓,普及推廣中醫藥適宜技術。四、人員教育培訓

(十六)鄉鎮衛生院(農村社群衛生服務中心)應當建立穩定的中醫藥專業技術人員隊伍,有一定數量的中醫類執業醫師(執業助理醫師);要積極培養中醫類別或能西會中的鄉村醫生。

(十七)農村中醫藥專業技術人員應當開展多種形式的崗位培訓、在職教育和學術交流,提高學歷層次和實際工作能力。

鼓勵農村臨床醫療服務人員兼學中醫,並應用中醫藥診療技術為群眾服務;加強農村臨床醫療服務人員的中醫藥知識與技能的培訓。

(十八)中醫藥專業技術人員,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取得執業資格,並經註冊取得執業證書後,方可從事中醫藥服務活動。五、組織領導與管理

(十九)各級衛生行政管理部門和農村醫療機構要充分認識加強農村中醫藥工作的重要意義,切實加強對農村中醫藥工作的領導。要把改善農村中醫藥服務條件、提高農村中醫藥人員素質、提高鄉村中醫藥服務比例,作為本地區中醫藥工作的重點任務抓緊抓好。

(二十)各級衛生行政管理部門要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加強農村中醫藥工作的行業管理,強化農村中醫醫療機構、中醫藥從業人員、中醫藥技術應用等方面的准入管理。加強農村中醫藥服務質量的評估和監管,制定中醫藥醫療服務規範,完善有關規章制度,重點對醫療操作規範、合理用藥進行監督檢查。應將村衛生室(農村社群衛生服務站)的中醫藥業務工作列入鄉鎮衛生院(農村社群衛生服務中心)綜合目標考核內容。

(二十一)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將中醫藥服務納入鄉鎮衛生院(農村社群衛生服務中心)的經常性財政補助範圍;安排一定的農村中醫藥工作專項經費;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等醫療保障體系建設中增加納入報銷範圍的中醫診療專案和中藥品種,降低中醫藥報銷起付線,提高中醫藥報銷比例,充分發揮中醫藥作用,避免增**眾醫療負擔。六、附則

(二十二)本規範由省中醫藥局負責解釋。(二十三)本規範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社群衛生服務機構聘用員工管理

摘要 社群衛生服務機構聘用員工管理必須規範操作 依法辦事 同工同酬 優勝劣汰 兼顧發展。關鍵詞 社群衛生服務機構聘用管理 正文 近兩年,隨著社會的不斷進步 經濟領域的迅速發展 人口年齡結構的變化等諸多因素的影響,居民醫療服務需求日益增長,加上政策不斷向社群衛生服務傾斜,引導了部分醫療需求向基層轉移,...

社群衛生服務機構建設的指導意見

衛生部關於社群衛生服務機構建設的指導意見 徵求意見稿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促進社群衛生服務機構的規範化建設,保證合理安排業務用房,有效發揮服務功能,提高工程建設專案的決策水平,推進社群衛生服務機構建設的規範化程序,充分發揮投資效益,特制訂社群衛生服務機構建設指導意見 以下簡稱指導意見 社群衛生服務機...

城關社群衛生服務中心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工作方案

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實施方案 為切實做好基層常見病多發病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工作,充分發揮中醫藥適宜技術在基層防治常見病多發病中的優勢和作用,保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緩解廣大基層人民群眾 看病難 看病貴 問題,結合我服務中心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工作方案。一 推廣工作目標 通過實施 基層常見病多發病中醫藥適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