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處理工藝及構築物設計

2022-12-21 10:00:05 字數 3317 閱讀 1890

6.1再生處理工藝

發布人:水世界-中國城鎮水網發布時間:2007-01-25

6.1.1城市汙水再生處理,宜選用下列基本工藝:

1二級處理—消毒;2二級處理—過濾—消毒;

3二級處理—混凝—沉澱(澄清、氣浮)—過濾—消毒;4二級處理—微孔過濾—消毒。

6.1.2當使用者對再生水水質有更高要求時,可增加深度處理其他單元技術中的一種或幾種組合。

其他單元技術有:活性炭吸附、臭氧-活性炭、脫氨、離子交換、超濾、納濾、反滲透、膜-生物反應器、曝氣生物濾池、臭氧氧化、自然淨化系統等。

6.1.3混凝、沉澱、澄清、氣浮工藝的設計宜符合下列要求:

1絮凝時間宜為10~15min。

2平流沉澱池沉澱時間宜為2.0~4.0h,水平流速可採用4.0~10.0mm/s。

3澄清池上公升流速宜為0.4~0.6mm/s。

4當採用氣浮池時,其設計引數,宜通過試驗確定。6.1.4濾池的設計宜符合下列要求:

1濾池的進水濁度宜小於10ntu。

2濾池可採用雙層濾料濾池、單層濾料濾池、均質濾料濾池。

3雙層濾池濾料可採用無煙煤和石英砂。濾料厚度:無煙煤宜為300~400mm,石英砂宜為400~500mm。濾速宜為5~10m/h。

4單層石英砂濾料濾池,濾料厚度可採用700~1000mm,濾速宜為4~6m/h。

5均質濾料濾池,濾料厚度可採用1.0~1.2m,粒徑0.9~1.2mm,濾速宜為4~7m/h。

6濾池宜設氣水沖洗或表面沖洗輔助系統。7濾池的工作週期宜採用12~24h。

8濾池的構造形式,可根據具體條件,通過技術經濟比較確定。9濾池應備有沖洗濾池表面汙垢和泡沫的沖洗水管。濾池設在室內時,應設通風裝置。

6.1.5當採用曝氣生物濾池時,其設計引數可參照類似工程經驗或通過試驗確定。

6.1.6混凝沉澱、過濾的處理效率和出水水質可參照國內外已建工程經驗確定。

6.1.7城市汙水再生處理可採用微孔過濾技術,其設計宜符合下列要求:

1微孔過濾處理工藝的進水宜為二級處理的出水。2微濾膜前根據需要可設定預處理設施。3微濾膜孔徑宜選擇0.2μm或0.1~0.2μm。

4二級處理出水進入微濾裝置前,應投加抑菌劑。5微濾出水應經過消毒處理。

6微濾系統當設定自動氣水反衝系統時,空氣反衝壓力宜為600kpa,並宜用二級處理出水輔助表面沖洗。也可根據膜材料,採用其他沖洗措施。

7微濾系統宜設**監測微濾膜完整性的自動測試裝置。8微濾系統宜採用自動控制系統,**監測過膜壓力,控制反沖洗過程和化學清洗週期。

9當有除磷要求時宜在微濾系統前採用化學除磷措施。10微濾系統反沖洗水應回流至汙水處理廠進行再處理。6.

1.8汙水經生物除磷工藝後,仍達不到再生水水質要求時,可選用化學除磷工藝,其設計宜符合下列要求:

1化學除磷設計包括藥劑和藥劑投加點的選擇,以及藥劑投加量的計算。

2化學除磷的藥劑宜採用鐵鹽或鋁鹽或石灰。

3化學除磷採用鐵鹽或鋁鹽時,可選用前置沉澱工藝、同步沉澱工藝或後沉澱工藝;採用石灰時,可選前置沉澱工藝或後沉澱工藝,並應調整ph值。

4鐵鹽作為絮凝劑時,藥劑投加量為去除1摩爾磷至少需要1摩爾鐵(fe),並應乘以2~3倍的係數,該係數宜通過試驗確定。

5鋁鹽作為絮凝劑時,藥劑用量為去除1摩爾磷至少需1摩爾

鋁(al),並應乘以2~3倍的係數,該係數宜通過試驗確定。

6石灰作為絮凝劑時,石灰用量與汙水中鹼度成正比,並宜投加鐵鹽作助凝劑。石灰用量與鐵鹽用量宜通過試驗確定。

7化學除磷裝置應符合計量準確、耐腐蝕、耐用及不堵塞等要求。

6.1.9汙水處理廠二級出水經混凝、沉澱、過濾後,其出水水質仍達不到再生水水質要求時,可選用活性炭吸附工藝,其設計宜符合下列要求:

1當選用粒狀活性炭吸附處理工藝時,宜進行靜態選炭及炭柱動態試驗,根據被處理水水質和再生水水質要求,確定用炭量、接觸時間、水力負荷與再生週期等。

2用於汙水再生處理的活性炭,應具有吸附效能好、中孔發達、機械強度高、化學效能穩定、再生後效能恢復好等特點。

3活性炭使用週期,以目標去除物接近超標時為再生的控制條件,並應定期取炭樣檢測。

4活性炭再生宜採用直接電加熱再生法或高溫加熱再生法。5活性炭吸附裝置可採用吸附池,也可採用吸附罐。其選擇應根據活性炭吸附池規模、投資、現場條件等因素確定。

6在無試驗資料時,當活性炭採用粒狀炭(直徑1.5mm)情況下,宜採用下列設計引數:

接觸時間≥10min;

炭層厚度1.0~2.5m;減速7~10m/h;水頭損失0.4~1.0m;

活性炭吸附池沖洗:經常性沖洗強度為15~20l/m2·s,沖洗歷時10~15min,沖洗週期3~5天,沖洗膨脹率為30%~40%;除經常性沖洗外,還應定期採用大流量沖洗;沖洗水可用砂濾水或炭濾水,沖洗水濁度<5ntu。

7當無試驗資料時,活性炭吸附罐宜採用下列設計引數:接觸時間20~35min;炭層厚度4.5~6m;

水力負荷2.5~6.8l/m2·s(公升流式),2.0~3.3l/m2·s(降流式);操作壓力每0.3m炭層7kpa。

6.1.10深度處理的活性炭吸附、脫氨、離子交換、折點加氯、反滲透、臭氧氧化等單元過程,當無試驗資料時,去除效率可參照相似工程執行資料確定。

6.1.11再生水廠應進行消毒處理。可以採用液氯、二氧化氯、紫外線等消毒。當採用液氯消毒時,加氯量按衛生學指標和餘氯量控制,宜連續投加,接觸時間應大於30min。

6.2構築物設計

發布人:水世界-中國城鎮水網發布時間:2007-01-25

6.2.1再生處理構築物的生產能力應按最高日供水量加自用水量

確定,自用水量可採用平均日供水量的5%~15%。

6.2.2各處理構築物的個(格)數不應少於2個(格),並宜按併聯系列設計。任一構築物或裝置進行檢修、清洗或停止工作時,仍能滿足供水要求。

6.2.3各構築物上面的主要臨邊通道,應設防護欄杆。6.2.4在寒冷地區,各處理構築物應有防凍措施。

6.2.5再生水廠應設清水池,清水池容積應按供水和用水曲線確定,不宜小於日供水量的10%。

6.2.6再生水廠和工業使用者,應設定加藥間、藥劑倉庫。藥劑倉庫的固定儲備量可按最大投藥量的30天用量計算。

6.2構築物設計

發布人:水世界-中國城鎮水網發布時間:2007-01-25

6.2.1再生處理構築物的生產能力應按最高日供水量加自用水量確定,自用水量可採用平均日供水量的5%~15%。

6.2.2各處理構築物的個(格)數不應少於2個(格),並宜按併聯系列設計。任一構築物或裝置進行檢修、清洗或停止工作時,仍能滿足供水要求。

6.2.3各構築物上面的主要臨邊通道,應設防護欄杆。6.2.4在寒冷地區,各處理構築物應有防凍措施。

6.2.5再生水廠應設清水池,清水池容積應按供水和用水曲線確定,不宜小於日供水量的10%。

6.2.6再生水廠和工業使用者,應設定加藥間、藥劑倉庫。藥劑倉庫的固定儲備量可按最大投藥量的30天用量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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