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實體質量監督工作指南

2022-12-16 20:18:04 字數 3673 閱讀 6714

建質質函[2005]136號

3.1總則

3.1.1根據建設部《工程質量監督工作導則》(建質[2003]162號),為加強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實體質量監督工作,規範質量監督行為,制定本指南。

3.1.2本指南是對《工程質量監督工作導則》有關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實體質量監督內容的具體規定。

3.1.3本指南適用於新建、改建、擴建的道路、橋梁、隧道、給水、排水、汙水處理、燃氣、供熱、垃圾處理、城市照明等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實體質量監督工作。

3.1.4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實體質量監督執行《工程質量監督工作導則》5.0.1條規定時,還要遵守下列規定:

3.1.4.1監督關鍵工序驗收並抽查其驗收資料;3.1.4.2抽查監理平行檢驗資料。3.2道路工程

3.2.1監督機構應對下列內容進行重點抽查:

3.2.1.1路基、基層、面層的施工質量、試驗檢測、隱蔽驗收;

3.2.1.2結構層厚度、壓實度、彎沉、混凝土強度、水泥及石灰混合料強度、承載板、瀝青混合料等涉及道路結構穩定的重要指標;

3.2.1.

3路面的高程、平整度、抗滑效能、寬度等涉及使用功能的指標值。3.2.

2監督機構應對下列內容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抽查:行人路、側平石、收水井、地下管線檢查井蓋等。3.

2.3監督檢測的專案宜包括:3.

2.3.1道路壓實度與彎沉值;3.

2.3.2結構層厚度與強度;3.

2.3.3道路幾何尺寸;3.

2.3.4混凝土預製構件強度;3.

2.3.5其他需要檢測的專案。

3.3橋梁工程(含高架道路)

3.3.1監督機構應對下列內容進行重點抽查:

3.3.1.1基礎工程與主體機構工程的施工質量、試驗檢測和隱蔽驗收;

3.3.1.2混凝土、鋼筋和鋼絞線、預應力、鋼結構製作與安裝及其他涉及結構安全的關鍵工序驗收;

3.3.1.3支座、伸縮裝置、橋面鋪裝及其他涉及使用功能的工序質量驗收;3.3.1.4大中型橋梁的成橋鑑定,包括動靜載試驗、評估報告等。

403.3.2監督機構應對下列內容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抽查:

橋面系、安裝工程、外觀質量、橋梁總體等。3.3.

3監督檢測的專案宜包括:3.3.

3.1基礎與主體結構混凝土強度;

3.3.3.

2主要受力鋼筋數量、位置、連線與混凝土保護層厚度;3.3.3.

3整體與部位的幾何尺寸;3.3.4鋼結構防腐塗層厚度;3.

3.5其他需要檢測的專案。

3.4隧道工程(盾構法與明挖、蓋挖法)3.4.1監督幾都應對下列內容進行重點抽查:

3.4.1.

1地基處理與樁基、基抗支護結構、主體結構的施工質量、試驗檢測、隱蔽驗收;3.4.1.

2基抗開挖與支護、混凝土、鋼筋、鋼結構製作與安裝、橫向聯絡通道、結構防水、隧道抗滲堵漏及其他涉及結構安全與耐久性的關鍵工序驗收;3.4.1.

3預製管片的單片檢漏檢測報告和水平拼裝驗收記錄;

3.4.1.4基抗位移、地面沉降、隧道軸線、結構限界等與結構安全、使用功能和環境影響相關的重要指標。

3.4.3監督檢測的專案宜包括:3.4.3.1結構混凝土強度;

3.4.3.

2主要受力鋼筋數量、位置與混凝土保護層厚度;3.4.3.

3管片拼裝質量;3.4.3.

4其他需要檢測的專案。3.5給水排水和汙水處理工程3.

5.1給水和汙水處理工程

3.5.1.1監督機構應對下列內容進行重點抽查:

1.基礎與主要構築物的施工質量、試驗檢測、隱蔽驗收;2.管線敷設和機電裝置安裝的施工質量、檢測除錯;

3.混凝土、鋼筋、預應力、鋼結構製作和安裝及其他涉及結構安全的關鍵工序驗收;4.水池滿水試驗和消化池、沼氣罐的氣密性試驗。

3.5.1.

2監督機構應對下列內容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抽查;鋼結構的連線與防腐、建築物和構築物外觀質量等。3.5.

1.3監督檢測的專案宜包括:1.

基礎與主體結構的混凝土強度;

2.主要受力鋼筋的數量、連線、位置與混凝土保護層厚度;3.消化池預埋件安裝、密封效能、保溫及防腐效能;4.機電裝置預埋技術效能;5.其他需要檢測的專案。

413.5.2排水工程

3.5.2.1監督機構應對下列內容進行重點抽查;

1.地基處理與管道敷設工程的施工質量、試驗檢測、隱蔽驗收;2.混凝土、鋼筋及其他涉及結構安全的關鍵工序驗收;

3.管道軸線、管底標高、閉水試驗、回填土壓實度及其他涉及使用功能的指標值。3.

5.2.2監督機構應對下列內容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抽查:

墊層、檢查井內外粉刷、管道介面等。3.5.

2.3監督檢測的專案宜包括:1.

基礎與主體結構混凝土及砂漿強度;

2.主要受力鋼筋數量、位置與混凝土保護層厚度;3.其他需要檢測的專案。

3.6管道工程(含給水、燃氣、熱力)3.6.1監督機構應對下列內容進行重點抽查:

3.6.1.1地基基礎處理、管道敷設(鋪設、現澆、非開挖)、橋管下部結構、支(吊)架、管道保護、裝置保護、裝置安裝的施工質量、試驗檢測、隱蔽驗收;

3.6.1.2管道連線、管道防腐層、埋地鋼管陰極保護、混凝土、鋼筋及其他涉及結構安全與耐久性的關鍵工序驗收。

3.6.2監督機構應對寫列內容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抽查:

管網系統試驗(壓力、強度、嚴密性)、管網吹掃清洗、裝置絕緣接地、溝槽回填壓實度、裝置試執行等。3.6.3監督檢測的專案宜包括:3.6.3.1管道連線;

3.6.3.2管道防腐層厚度與粘結力;3.6.3.3管道外防腐層檢漏;3.6.3.4混凝土強度;

3.6.3.

5主要受力鋼筋數量、位置與混凝土保護層厚度;3.6.3.

6其他需要檢測的專案。3.7垃圾處理工程(填埋與焚燒)3.

7.1垃圾填埋工程

3.7.1.1監督機構應對下列內容進行重點抽查:

1.垃圾填埋區基礎壓實度及外觀的試驗檢測、隱蔽驗收;2.防滲膜鋪設平整度及熱隔焊接質量的隱蔽驗收;

3.膨潤土配合比及滲透係數的試驗、壓實度及厚度的檢測與驗收。3.

7.1.2監督機構應對下列內容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抽查:

1.土工布鋪設搭接尺寸與平整度的隱蔽驗收;2.地下水導排層鋪設厚度及平整度的隱蔽驗收。

423.7.1.3監督檢測的專案宜包括:滲濾液防滲膜厚度、搭接寬度;3.7.2垃圾焚燒工程

3.7.2.1監督機構應對下列內容進行重點抽查:

1.基礎與主要構築物的施工質量、試驗檢測、隱蔽驗收;

2.管線敷設、支(吊)架、管道保護、裝置安裝、防雷及接地裝置的施工質量、檢測除錯;

3.混凝土、鋼筋、預應力、鋼結構製作和安裝、管道連線、管道防腐及其他涉及結構安全與耐久性的關鍵工序驗收;

4.除塵、尾氣處理裝置嚴密性試驗和水池滿水試驗;3.7.2.2監督機構應對下列內容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抽查。

管網系統試驗(強度、嚴密性)、管網清通吹掃、建築物和構築物的外觀質量。3.7.2.3監督檢測的專案應包括:1.基礎與主體結構的混凝土強度;

2.主要受力鋼筋的數量、]連線、位置與混凝土保護層厚度;3.鋼結構防腐塗層厚度;4.管道連線;

5.管道防腐層厚度與粘結力;6.管道外防腐層檢漏;7.接地電阻;8.機電裝置技術效能;9.其他需檢測的專案。3.8城市照明工程

3.8.1監督機構應對下列內容進行重點抽查:

照明燈具基礎、電纜埋設、燈桿、固定燈架、漏電保護、眩光控制等設施安裝的施工質量、驗收記錄。

3.8.2監督機構應根據實際情況對下列內容進行抽查:

電纜、燈桿、燈座、燈具、變壓器、配電與控制裝置等的出廠合格證、試驗檢測資料和安裝記錄。43

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規定》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布 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 監督管理規定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5號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等有關法律法規,於2010年8月1日制訂並發布了 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規定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5號 本規定從2010年9...

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5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2010年09月02日 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規定 已經第58次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部長姜偉新二 一 年八月一日 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

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5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2010年09月02日 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規定 已經第58次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部長姜偉新二 一 年八月一日 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