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範本

2022-12-12 17:42:03 字數 1921 閱讀 2989

辦理時間和地點

周一、二、三、四、六上午 845—11

周一、二、三、四、五、六下午 133—16

位址:楊浦江浦路66號(近濟寧路)

諮詢**:51*****

辦理條件:

申請出具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的當事人,必須是本轄的常住戶口居民,並且已經達到《婚姻法》所規定的法定婚齡(男周歲,女周歲),本人親到場申請辦理。

辦理手續和提交的材料

(一)當事人的戶口簿(在有效期內的《戶籍證明》)、身份證;

(二)離婚的當事人還應當提供有效的離婚證件(《離婚證》、人民法院離婚調解書或已發生法律效力的離婚判決書);

(三)喪偶的當事人還應當提供喪偶證明(由派出所提供的死亡一方的戶籍證明上應寫明配偶姓名以及本人死亡日期)。

諮詢**: 51

婚姻登記證補領須知

▲結婚登記補領須知

辦理時間和地點:

周一、二、三、四、六上午845-11

周一、二、三、四、五、六下午133—163

位址:楊浦江浦路66號(近濟寧路)

諮詢**: 51

補領條件:

1、當事人依法登記結婚,現今仍然維持該狀況的;

、當事人雙方親到原辦理登記的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當事人因故不能親申請補領婚姻登記的,可以委託他人辦理。委託辦理應當提交經公證機關公證的委託書。)

3、當事人提供的證件原件,必須是合法、完整、真實、可靠。

應提交的證件、證明材料:

1、戶口簿;

、居民身份證;

3、原婚姻登記檔案記錄證明(原婚姻登記檔案記錄在當事人原婚姻登記辦理地的民政部門開具);

4、雙方近期免冠正面合影二寸照3張。

須注意事項:

1、當事人所提供的戶口證明和居民身份證中的資訊內容須真實一致,若檔案記載中當事人姓名或出生年月與現用姓名或出生年月有誤的,還需提交由戶籍警署(派出所)或當事人的人事檔案保管單位出具的當事人姓名、出生年月、身份證等專案變更的證明材料;

、居民身份證須是有效證件,若遺失、過期或資訊錯誤的,請到戶籍地警署辦理新的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再持證辦理補領婚姻登記證;

3、當事人不能攜帶戶口簿原件的,請持戶籍地警署開具的戶籍證明代替戶口簿可辦理補領

婚姻登記證;

4、戶口簿或戶籍證明中的婚姻狀況記載須與當事人當前的婚姻狀況相一致,若有誤差的請先到本人戶籍警署(派出所)變更後再辦理補領結婚登記證。

▲協議離婚登記證補領須知

辦理時間和地點

周一、二、三、四、六上午845-11

位址:楊浦江浦路66號(近濟寧路)

諮詢**: 51

補領條件

1、當事人已經依法辦理協議離婚登記的;

、當事人親到原辦理登記的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當事人因故不能親申請補領婚姻登記的,可以委託他人辦理。委託辦理應當提交經公證機關公證的委託書。)

3、當事人提供的證件原件,必須是合法、完整、真實、可靠。

應提交的證件、證明材料

1、戶口簿;

、居民身份證;

3、原婚姻登記檔案記錄證明(原婚姻登記檔案記錄在當事人原婚姻登記辦理地的民政部門開具);

4、近期免冠單人二寸照張。

須注意事項

1、當事人所提供的戶口證明和居民身份證中的資訊內容須真實一致。若檔案記載中當事人姓名或出生年月與現用姓名或出生年月有誤的,還需提交由戶籍警署(派出所)或當事人的人事檔案保管單位出具的當事人姓名、出生年月、身份證等專案變更的證明材料;

、居民身份證須是有效證件,若遺失、過期或資訊錯誤的,請到戶籍地警署辦理新的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再持證辦理補領婚姻登記證;

3、當事人不能攜帶戶口簿原件的,請持戶籍地警署開具的戶籍證明代替戶口簿可辦理補領婚姻登記證;

4、戶口簿或戶籍證明中的婚姻狀況記載須與當事人當前的婚姻狀況相一致,若有誤差的請先到本人戶籍地警署變更後再辦理補領婚姻登記證。

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

茲證明性別出生日期年月日 身份證號碼 戶籍所在地 在本婚姻登記機關無婚姻登記記錄。備註 1 本證明簽發之日止查閱婚姻登記檔案,在本婚姻登記機關無此人婚姻登記記錄。2 本證明只證明年月日本婚姻登記機關成立之後在本轄區內無婚姻登記記錄。3 本證明不包括在本轄區外的其他地方的婚姻登記。出證人簽名 民政局婚...

出具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須知

為解決我區居民在辦理房產交易 貸款 出國結婚等事務中所需婚姻狀況證明問題,根據民政部辦公廳 關於出具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的答覆 民辦函 2004 32號 精神,現將出具 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 有關要求如下 一 申請人應具備條件 1 戶籍在本轄區 2 達到法定婚齡 3 目前婚姻狀況為未婚 離婚或喪偶 4 ...

無婚姻登記證明辦理流程參考格式

當事人在申請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應具備以下條件1 戶籍在本轄區 2 達到法定婚齡 3 目前婚姻狀況為未婚 離婚或喪偶。當事人在申請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時應提交以下證件或證明材料 1 本人的戶口薄和身份證 2 2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 3 離婚或喪偶者同時持離婚證件或喪偶證明 4 當事人因故不能親自前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