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具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須知

2021-05-02 01:14:16 字數 2196 閱讀 5262

為解決我區居民在辦理房產交易、貸款、出國結婚等事務中所需婚姻狀況證明問題,根據民政部辦公廳《關於出具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的答覆》(民辦函[2004)32號)精神,現將出具《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有關要求如下:

一、申請人應具備條件

1、戶籍在本轄區;

2、達到法定婚齡;

3、目前婚姻狀況為未婚、離婚或喪偶;

4、持本人戶口簿和身份證(離婚或喪偶的同時持生效離婚證件或喪偶證明)。

二、申請人需提供的證件、材料

l、申請人的戶口簿。

2、申請人的身份證。

3、申請人應親自申請。如委託**人申請的,**人必須提供經過公證的授權委託書、委託人戶口簿、身份證。

三、《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日期的填寫

1、申請人未婚的,《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查閱起始日期填寫,參考達到法定婚齡日期,依據婚姻登記機關所管理檔案日期查詢填寫,截止日期填寫申請日期;

2、申請人離婚的,《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查閱起始日期填寫,參考離婚日期,依據婚姻登記機關所管理檔案日期查詢填寫,截止日期填寫申請日期;

3、申請人喪偶的,《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查閱起始日期填寫,參考喪偶日期,依據婚姻登記機關所管理檔案日期查詢填寫,截止日期填寫申請日期。

四、存檔

出具《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時,申請人(或其法律委託人)必須在《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存根表,簽寫當事人宣告書。如委託**人申請的,**人須提供經過公證的授權委託書、委託人戶口簿、身份證和當事人戶口簿、身份證、生效離婚證件、喪偶證明影印件和《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存根存檔儲存。

二〇一〇年四月八日

為解決我市居民在辦理房產交易、貸款、出國結婚等活動中所需婚姻狀況證明問題,根據民政部辦公廳《關於出具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的答覆》精神,現將出具《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有關要求明確如下:

一、申請人應具備條件

1.戶籍在本轄區;

2.達到法定婚齡;

3.目前婚姻狀況為未婚、離婚或喪偶;

4.持本人戶口簿和身份證(離婚或喪偶的同時持生效離婚證件或喪偶證明)。

符合上述條件的,婚姻登記機關予以受理。申請人填寫《出具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宣告書》,婚姻登記機關依據所掌握的婚姻登記檔案為申請人免費出具《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

二、《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日期的填寫

1.申請人未婚的,《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查閱起始日期填寫達到法定婚齡日期,截止日期填寫申請日期;

2.申請人離婚的,《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查閱起始日期填寫離婚日期,截止日期填寫申請日期,並註明離婚日期;

3.申請人喪偶的,《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查閱起始日期填寫喪偶日期,截止日期填寫申請日期,並註明喪偶日期。

三、存檔

出具《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後,將《出具無婚姻登記記錄宣告書》、申請人戶口簿、身份證、生效離婚證件、喪偶證明影印件和《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存根存檔儲存。

附件:1.《出具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宣告書》樣式

2.《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樣式

3.《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存根》樣式

二○○四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1:

出具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宣告書

本人因 ,申請出具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謹此宣告:

本人姓名: ,男/女,出生日期年

月日,身份證號碼 ,現常住戶口所在地 ,本人從未與任何人辦理婚姻登記,目前婚姻狀況為未婚。

本人上述宣告完全屬實,如有虛假,願承擔法律責任。

申請人:

年月日附件2:

出具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宣告書

本人因 ,申請出具離婚/喪偶後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謹此宣告:

本人姓名: ,男/女,出生日期年

月日,身份證號碼 ,現常住戶口所在地 , 年月日離婚/喪偶,離婚/喪偶後未再與任何人辦理婚姻登記,目前婚姻狀況為離婚/喪偶。

本人上述宣告完全屬實,如有虛假,願承擔法律責任。

申請人:

年月日附件3:

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存根

京x字第***x號

經查閱年月日至年月

日的婚姻登記檔案,沒有的婚姻登記記錄。

婚姻登記員:

年月日(備註: 年月日離婚/喪偶)

(騎縫章)

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

京x字第***x號

經查閱我局保管的年月日至年

月日的婚姻登記檔案,沒有 (男/女,身份證號碼 )的婚姻登記記錄。本證明不包括在本轄區外其他地方的婚姻登記。

特此證明。

(備註: 年月日離婚/喪偶)

民政局(婚姻登記專用章)年月日

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

茲證明性別出生日期年月日 身份證號碼 戶籍所在地 在本婚姻登記機關無婚姻登記記錄。備註 1 本證明簽發之日止查閱婚姻登記檔案,在本婚姻登記機關無此人婚姻登記記錄。2 本證明只證明年月日本婚姻登記機關成立之後在本轄區內無婚姻登記記錄。3 本證明不包括在本轄區外的其他地方的婚姻登記。出證人簽名 民政局婚...

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範本

辦理時間和地點 周一 二 三 四 六上午 845 11 周一 二 三 四 五 六下午 133 16 位址 楊浦江浦路66號 近濟寧路 諮詢 51 辦理條件 申請出具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的當事人,必須是本轄的常住戶口居民,並且已經達到 婚姻法 所規定的法定婚齡 男周歲,女周歲 本人親到場申請辦理。辦理手...

無婚姻登記證明辦理流程參考格式

當事人在申請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應具備以下條件1 戶籍在本轄區 2 達到法定婚齡 3 目前婚姻狀況為未婚 離婚或喪偶。當事人在申請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時應提交以下證件或證明材料 1 本人的戶口薄和身份證 2 2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 3 離婚或喪偶者同時持離婚證件或喪偶證明 4 當事人因故不能親自前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