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用具管理規定 修

2022-12-08 17:39:06 字數 1687 閱讀 8079

南陽普光電力****

1目的安全用具是用於防止工作人員高空墜落、物體打擊、觸電和有害源、液體毒品傷害和防護電氣工作人員觸電或被電弧灼傷的儀器和器具。為了規範安全用具的購置、管理、使用和檢查,制定本規定。

2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普光公司安全用具管理。

3引用標準

《電業工作安全規程》

4管理職能

4.1 公司主管生產的領導對安全用具的管理負領導責任。購置安全用具所需經費必須優先保證。

4.2生產部門(脫硫部、發電部、維護部、質檢中心)安全專工負責安全用具的管理工作,定期檢查,保證數量和質量,滿足安全生產需要。

4.3 公司安全監察管理部負責監督各部門安全用具使用、管理情況。

5管理內容與要求

5.1安全用具範圍

5.1.1 電氣絕緣用具:絕緣操作杆、絕緣棒、驗電筆、絕緣手套、絕緣靴、絕緣罩、絕緣擋板等。

5.1.2 登高安全用具:安全帶、腳扣、保險繩及登高板等。

5.1.3機械及化學安全工器具:梯子、安全帶、安全帽、安全繩、登高板、腳扣、防護眼鏡、面罩、防毒面具、耐酸手套、耐酸圍裙、耐酸靴等。

5.1.4 其它安全用具:安全帽、接地線、遮攔、標示牌等。

5.2安全用具最低定額編制

5.2.1 凡使用安全用具的班組,必須編制出本班的安全用具最低定額,報公司安全監察管理部審核,公司領導批准,批准後的定額由公司和班組各存乙份。

5.2.2安全用具最低定額數量確定原則:以能滿足本班組進行工作時按規程要求布置安全措施和使用安全防護用具不留餘量為準,對易損安全用具可按最低需用量加以編制。

5.2.3該定額如需修改,班組應將修改理由及改後數量報公司安全監察管理部批准。班組在用安全用具數量就應與安全監察管理部批准後的安全用具定額相符。

5.2.4部門應對易損安全用具有適量儲備,以備班組在用安全用具損壞後及時補充。

5.3安全用具的購置

5.3.1 購置安全用具須依據安全用具最低定額制定購置計畫,並經公司領導批准。

5.3.2 購置的安全用具必須是有進網證且有國標的定型產品。

5.3.3 購置新型安全用具時,必須經過安全監察管理部鑑定認可後方可訂貨。

5.3.4 新購置的絕緣安全用具和登高安全工具,必須經試驗部門檢查試驗合格,其他安全用具必須經驗收檢查合格後,登記造冊,方可正式使用。

5.4安全用具管理

5.4.1 班(組)長應經常對本班(組)的安全用具的使用與管理情況進行檢查,保證安全用具經常處於完好合格狀態。班組安全員應協助所(班)長做好日常安全用具管理工作。

5.4.2安全用具必須按《電業安全工作規程》規定進行定期試驗,並取得試驗報告及合格證。被試產品應有編號,試驗合格證上的品名、編號,應與被試品相符。

5.4.3班組應按要求建立安全用具臺帳,分頁登記安全用具的品名、編號、試驗日期、專案、標準及有效期。

5.4.4經常外出攜帶的安全用具,特別是易損安全用具,應有保護外套,以防損壞。

5.4.5安全用具如有損壞,班組應及時修理和更換,不合格的安全用具不得與合格的混放在一起。

5.4.6 絕緣工具應儲存在指定的乾燥的室內,存放整齊規範,防止受潮。

5.4.7各部門每月對所屬班組的安全用具進行一次檢查,解決存在問題,檢查結果應有書面小結,並於次月3日前上報安全監察管理部。

5.4.7公司安全監察管理部每半年進行一次安全用具全面檢查,並進行總結。

6附則6.1本標準由安全監察管理部負責解釋。

6.2本標準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巷修管理規定

義隆礦業 巷修管理規定 公司所屬各單位 為進一步規範我公司的巷修隱患排查 整改 驗收工作,礦成立巷修工作管理小組,並做如下規定 一 組織領導 組長 楊永良 副組長 黃文田楊政海賈富曉衛長春 成員 生產科 安檢科 排程室 通風科 企管科 巷修隊正職。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生產科,生產科科長兼辦公...

修爐安全操作規定

發放部門 管理者代表 文控 業務部 採購部 工程部 工模部 生產部 品管部 倉庫 行政部 1拆爐1.1轉爐採用拆爐機拆拆期間,人員不應在爐下區域通行與停留。1.2電爐採用風鎬拆爐時,作業人員應佩戴護目鏡等防護裝備,並注意站位安全,防止落磚傷人。2修爐作業施工區要求 2.1施工區應有足夠照明,危險區域...

裝置大中修管理規定

舞鋼中加礦業發展 為加強裝置大中修管理工作,合理使用大中修資金,消除裝置缺陷,改進裝置技術狀況,提高裝置大中修的經濟效益,進一步為礦業公司實現穩產高產創造條件,特制定本辦法。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生產裝置大中修是在用主要生產裝置在長期使用中因其主要部位嚴重磨損 腐蝕 疲勞變形等原因,造成裝置技術狀況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