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和處理制度

2022-12-06 11:57:04 字數 2058 閱讀 5946

1 目的

為了加強公司內各類**事故的管理,保證公司員工在事故發生後第一時間內能得到及時有效的**和搶救,減少因事故的發生給公司財產、人員帶來不利的影響,做好事故的管理,有針對性地制定改進措施,預防事故的重**生,特制定本制度。

2. 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內發生的所有安全事故的管理。

3. 引用標準

《企業職工**事故分類》(gb 6441-86)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令第493號)

4. 事故分類、分級和調查處理檔案管理

4.1 事故分類

4.1.1火災事故:在生產過程中,由於各種原因引起的火災,並造**員**或物資財產損失的事故。

4.1.2**事故:在生產過程中,由於各種原因引起的**,並造**員**或物資財產損失的事故。

4.1.3裝置事故:

由於設計、製造、安裝、施工、使用、檢維修、管理等原因造成機械、動力、電訊、儀器(表)、容器、運輸裝置、管道等裝置及建(構)築物等損壞、造成損失或影響生產的事故。

4.1.4生產事故:由於指揮錯誤,或者違反工藝操作規程和勞動紀律,造成停、減產,以及跑料、串料的事故。

4.1.5交通事故:車輛、船舶在行駛航運中,由於違反交通、航運規則,或因機械裝置故障造成車輛、船舶損壞、物資財產損失或人身**的事故。

4.1.6人身事故:工作時間在生產崗位勞動過程中,除上述五類事故外,發生的與工作有關的人身**或急性中毒事故。

4.1.7職業病危害事故:指導致職業病發生的事故。

4.2 事故分級

4.2.1為便於事故管理,本公司根據事故造成後果的嚴重程度,按照員工所受傷害程度和**人數分類如下:

①類:輕傷事故,指只有輕傷的事故;

②類:重傷事故,指有重傷沒有死亡的事故;

③類:死亡事故,指發生1人以上死亡事故;

④類: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⑤類: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⑥類: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2.2根據上述事故的分類;對事故的處理許可權規定如下:

(1)①類事故由所在單位負責事故的最後處理,並將《事故報告處理表》及時送安全主任備案;

(2)②類事故由事故所在部門填寫《事故報告處理表》提出處理意見後,由安全主任提出意見,最後由總經理審批。

(3)③類至⑥類事故,所在部門經理立即向總經理報告,並報告當地**有關部門請求調查處理。

4.3 事故事故調查處理和檔案管理

4.3.1人身**事故、火災事故、**事故由安全主任負責調查、處理和檔案管理。

4.3.2 生產事故、裝置事故由行政部負責調查、處理和檔案管理。

4.3.3 質量事故由安全主任負責調查、處理和檔案管理。

4.3.4 醫療事故,由行政部負責調查、處理和檔案管理。

4.3.5交通事故由地方公安交通部門調查、處理,安全主任協助調查、處理和檔案管理。

4.3.6各職能專業按分類管理的要求,除負責事故調查、處理、統計和建立臺帳檔案外,仍應報安全主任備案,需向**有關部門報送的材料,統一由安全主任報送。

5. 職責

5.1 總經理為本公司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負責組織事故調查小組對各類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5.2安全主任協助總經理對事故進行調查、並提出處理意見。建立事故臺帳,定期對事故進行統計和分析。

5.3 各部門負責本部門的事故調查和處理。

5.4 每個員工對發生事故應及時報告,並配合事故調查工作。

6. 工作程式

6.1事故報告

6.1.1事故發生後,事故當事人或發現人應立即報告部門經理或安全主任。

6.1.2安全主任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立即向總經理報告。

情況緊急時,可以直接向僮僑安全生產監督行政部門報告。同時應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和財產損失。

6.1.3 總經理接到報告後,應當於1小時內向安全生產監督行政部門和街道辦事處報告。同時組織和指揮事故應急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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