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與自然和諧共處

2022-11-28 22:33:02 字數 4662 閱讀 1159

人與自然關係的哲學解讀

自人類產生以來,人與自然的關係問題就成為了乙個人們必須時刻面對、而又難獲其解的難題。今天,隨著時代的發展,人與自然的關係更趨緊張。能源短缺、環境汙染、氣候異常、自然災害頻繁,人類的生存日益受到威脅。

這一切不能不使人們反思自己在自然界的所作所為,人與自然的關係問題再次成為重大的時代性課題。

要想揭示人與自然關係的奧秘,首先就必須對這一關係構成的兩個基本要素:「人」與「自然」有更深入的理解與認識。

關於「自然」一詞,歷來有多種解釋,但歸結起來,主要有兩方面的涵義。第一是指性質,自然即本性,這是任何事物都具有的、即按其內在所是的或應是的進行或進展的性質。如我們說:

人自然要吃、要穿;生物自然會有生老病死的現象;種瓜自然得瓜、種豆自然得豆;凡產生的自然都會消亡;如此等等。柯林伍德曾講,「這裡『nature』一詞屬於某種使它的持有者像它所標誌的那樣行為的東西,它行為的這種根源是其自身之內的某種東西:如果根源在它之外,那麼它的行為就不是本性的,而是被迫的」。

「乙個事物的自然(nature)就是使它像它所表現的那樣行為的東西」。所謂「自然而然」,「順其自然」,皆是此意。第二,自然也指某類存在狀態,即人之外的或非人力所為的存在物及其集合狀態,如人們通常所說的:

自然物體、自然環境、自然狀態、自然界等等。如柯林伍德所講:「在現代歐洲語言中,『自然』一詞總的說來是更經常地在集合的意義上用於自然事物的總和或聚集」。

穆勒也講:自然「它或者是指事物及其所有屬性的集合所構成的整個體系,或者是指未受到人類干預按其本來應是的樣子所是的事物」。

人與自然的矛盾,實際上是人自身矛盾的外部顯現。人自身內在的矛盾是人與自然矛盾的最終根源。人之外的任何存在都是自然的,它們和自然的關係雖然有時也會產生衝突和矛盾,但這一切都是自然的,都屬於自然自身執行的結果。

但人的出現,卻改變了這一情況,人既是自然的、又是非自然的存在。自然在這裡發生了**與異化,產生了非自然的存在———人。並且人在其與自然的活動中又創造了更多非自然的存在———人化自然。

這一切都意味著:人使人與自然的關係趨於複雜,並且有了自然與非自然的區分。人和自然的關係有些是符合自然的,有些卻不符合自然,與自然相衝突。

關於人與自然的關係,歷來是爭論不斷、異常激烈的。但就其基本傾向而言不外乎兩種:人類中心論與非人類中心論。

所謂人類中心論,按照《韋伯斯特新世界大辭典》的解釋,有兩個要點:「(1)把人視為宇宙的中心實體或目的; (2)按照人類價值觀來考察宇宙中的所有事物」。美國的環境倫理學家s·阿姆斯特朗和r·玻茲勒講:

「人類中心論是一種哲學觀念,它斷言倫理原則只適用於人類,人的需要和利益是最高的、甚至是唯一有價值的和重要的,因此對非人類實體的關懷僅限於那些對人類有價值的實體」。人類中心論有本體論意義上的、也有目的論、價值論或倫理學意義上的,它大概有以下要點: (一)人是宇宙的中心。

即在空間的意義上,人處於宇宙中心的位置上。這是所謂本體論的人類中心論。(二)人是宇宙中一切事物的目的。

即人的地位處於宇宙萬物所構成的乙個金字塔的塔頂的位置上。世界萬物皆是為人而存在的,是人類的資源。人是世界的主人,他有權享有整個世界,可以利用任何事物滿足人自身的需要。

這是目的論上的人類中心論。(三)按照人類的價值觀解釋與評價世間萬物。即人始終是從其自身的利益和價值出發去評判與對待一切的。

於人有用是「益」、「好」,對人有害是「害」、「壞」。由此把世界萬物區分為「益」、「好」與「害」、「壞」兩大型別。這是價值論的人類中心論。

非人類中心論並不是乙個統一的觀點,而是包括多種不同觀點的乙個總稱。它包括動物中心論、生物中心論、大地倫理、多種生態理論與自然中心論等等。這些觀點總的來說有以下基本點:

(一)反對人類中心論,認為人並非宇宙的中心,他只是芸芸眾生中的普通一員,不具有任何天賦的特權。如勞倫斯就曾認為:「擁有生命和感覺的動物與人一樣擁有天賦的權利」。

愛德華·尼喬爾松也講:「動物和人享有同樣的生存權和個人自由」。(二)所有事物,包括動物、植物、一切生命、甚或無生命的如大地、荒原、水流、岩石等存在都有其內在固有價值,而不僅是工具價值。

存在本身就是價值,而無需以人的需要與否來判定。如里根所指:「擁有固有價值也就有了獨立於利益、需要或其他人的用處的價值。

固有價值也就是有其自身的價值,它與工具價值不同。———有固有價值的物體它們自身即終極目的,而不僅僅是對其他目的而言」。(三)主張敬畏生命、敬畏自然。

認為:自然的就是好的或善的。如施韋澤的「敬畏生命」,「敬畏每個想生存下去的生命,如同敬畏他自己的生命一樣」。

泰勒的「敬畏自然」,把「尊敬自然作為『最根本道德態度』」。認為我們「不要勢圖操縱、控制改變或『管理』自然生態系統,或介入其正常的功用」。利奧波德主張:

「我們必須先去『愛、尊敬及敬畏土地』,而後再去應用更抽象的大地倫理原則」,等等。非人類中心論顛覆了人類中心的傳統觀點,它認為環境問題是由於人類的活動造成的。「目前人類對非人類世界的干涉過多,情況正在惡化」。

因此有必要對人類的活動進行一定的限制。至於限制的度,則有不同的觀點。

綜上所述,人類中心論與非人類中心論在絕對的意義上,都是錯誤的。人類中心論與非人類中心論雖然代表著人類對人與自然關係的兩種截然相反的態度但二者絕非彼此割裂,而是可以相互貫通、形成互補的關係。並且究其根源,二者同樣植根於人及其生活本身。

一方面,人作為人,就其目的而言,他本身就具有以自身為中心的「人類中心論」傾向,這是生物的本能。但另一方面,從手段而言,人為了能生存下去,他又必須要求自己適應環境,順服自然,這也就必然會產生「非人類中心」化的傾向。這兩個方面是統一的。

這可以用皮亞傑的同化與順應的兩種活動來說明。「從生物學的觀點來看,同化就是把外界元素整合於乙個機體的正在形成中或已完全角成的結構內」。「生物的同化如果沒有它的對立面———順化〔即順應(accommodation)〕———不會自身單獨存在」。

「在行為的領域內,我們把同化性的格式或結構受到它所同化的元素的影響而發生的改變稱之為順化(即順應)」。人之生存,首先就必須去同化外部自然,包括利用各種自然資源,改造它、消化它(人化自然)。但為了同化,人又不能不改變自己以順應自然,按自然規律辦事(人被自然化):

順天而行、按時而作、因地制宜、因物施造。只有將同化與順應這兩者的關係處理好,人才能生活。否則,就只能忍飢挨餓,喪失生命,直致滅種。

綜觀人類的歷史,實際上就是這兩類觀點不斷修正互補的歷史。在人類的早期,儘管人類企圖更好地利用自然(這是人類中心論的出發點),但由於其生產力的低下,更多地表現為人類對自然的順從與屈服。「自然界起初是作為一種完全異己的、有無限威力的和不可**的力量與人們對立的,人們同自然界的關係完全像動物同自然界的關係一樣,人們就像牲畜一樣懾服於自然界,因而,這是對自然界的一種純粹動物式的意識(自然宗教)」。

這實際上就表現了非人類中心的觀點———人必須順從於自然:靠天吃飯,順時而為。這是人類早期在自然經濟條件下的必然表現,是游牧及農耕文化的體現,是乙個神話和迷信的時代。

當人類進入近代工業化時代,這種情況得到了根本的改變,生產力的提高、科技的巨大進步,提公升了人類戰勝自然的信心,這使人類中心論觀點得到了強化。自然日益成為了人類可以不斷開發和利用的資源,它不再是可怕的物件,而是可以戰勝的東西。這是工業經濟時代工業文化的體現,是乙個不需要神和神話的、科學技術的時代。

「任何神話都是用想象和借助想象以征服自然力,支配自然力,把自然力加以形象化;因而,隨著這些自然力實際上被支配,神話也就消失了」。這是乙個「人」的時代,是乙個人欲不斷膨脹、擴張的時代。人不僅要生存,而且要享受,要使整個自然為人服務,人就是世界的主人、自然的主宰。

三、人的生存與生活

我們應如何面對人與自然的關係問題?如何解決人與自然的關係問題?

人與自然關係的問題其實質是人應如何生活的問題。人的生活是人與自然關係問題的出發點和歸屬點。蘇格拉底曾講:

「我們不是在研究小事情,我們在研究我們應當如何生活」。「環境問題確實提出了有關我們如何生活的基本的問題」。馬克思、恩格斯講:

「我們的出發點是從事實際活動的人」。「而人們的存在就是他們的現實生活過程」。人與自然關係的奧秘就深藏在人的生活過程中,解剖人的生活,才能找到理想的答案。

如果說這就是人類中心論,那也是我們必須堅持的立場。實際上,離開了人,離開了人的生活,人與自然關係的問題就失去了任何意義。我們只有在關心人、關注人的生活的立場上來討論人與自然的關係問題。

所謂保證生存,就是對於為了人及人類的健康、長久而利用、開發、改造自然,這是允許並應加以保證的,因為這是人類的生存所必需。至於享受與發展,因其無礙生存,也非必需,故應加以區分對待。對於無害於他人及人類當前與可預見的未來利益,又對自然環境影響不大的享受是可以允許的,與之相反的享受則應受到程度不同的限制。

要倡導一種節約的、可持續的生活方式,尤其對不可再生資源的利用,更應謹慎行事。合理發展即指對人類的發展要強調科學與平衡,即要謹慎、理性地對待發展,不能把發展簡單地等同於財富的增長,一味地求快、求多,只顧自己與眼前,不顧其他與未來,而應盡可能全面系統地加以考慮,盡可能兼顧方方面面,要有可持續性。

人與自然相處的關係是乙個辯證歷史的過程。這當中矛盾與衝突是必然的,但解決這些矛盾與衝突,使兩者之間達到某種程度的和諧與動態平衡,也是人類能否長期存在於自然界中的關鍵,而這也就恰恰構成了人類歷史的乙個重要方面。人要生活,就不可能不改變自然(人化自然)。

因此人就有乙個把自然物件化或外化的過程。自然由此而成為了人改造、征服的物件。但人類的歷史同樣告訴我們,人類並不能真正像戰勝敵人那樣地戰勝自然。

人類是在依靠自然中改造自然,改造自然的結果也會影響人類本身(人被自然化),這是乙個辯證的相互作用與相互影響的過程。我們不可能不付代價地獲取自然資源,我們也不可能完全地預見未來的一切,但我們知道:得與失始終保持著某種平衡的關係。

今天的增長可能帶來的是未來某個時候的倒退,當前的享受可能遭致未來的痛苦。因此透支自然是不可取的,人類只能謹慎地對待自然。讓人類的行動與自然保持某種平衡,與自然的一種和諧關係是人類能較長久地生存於世的根本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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