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裝品牌合夥經營 加盟 合同書 合夥協議

2022-11-17 12:51:02 字數 4949 閱讀 3925

合夥協議書

甲方:姓名**: ,身份證號

乙方:a、姓名: **: ,身份證號

b、姓名: **: ,身份證號

第一條合夥宗旨:誠實守信、公平合理。

第二條合夥主要經營地:湖南省新化縣。

第三條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子赫服飾

第四條合夥期限 3 年,自20 年 xx月 x日起,至20 年 xx 月 x日止。

第五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一)、出資金額及方式

1、乙方a以現金方式出資,合計人民幣

乙方b以現金方式出資,合計人民幣

乙方c以現金方式出資,合計人民幣

(二)、出資期限

1、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年月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萬元(大寫: )。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第六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個人投資所佔比例)

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

利潤(或者虧損)是按照每人甲方 %,乙方a %,乙方b %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

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每人甲方 %,乙方a %,乙方b %比例承擔。

第七條財務、管理、重大活動

在合夥經營期間應嚴格執行財務制度,由負責保管和收銀, 負責記賬。當月盈餘於次月10日前結算,並製作結算單。

合夥的收支款項應統一在公司設立的賬戶中流轉,開戶銀行和銀行賬號由雙方確定後,列入備忘錄或補充合同中。

公司的所有工作人員的錄用及工資標準由合夥雙方協商確定。公司的人事、財務、經營、管理等制度由合夥雙方協商確定。重大的合同、決策、開支、經營等活動須經合夥雙方協商同意並在備忘錄上簽字。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5、出差使用經費。

第八條分紅

(一)、原則上每月一次;

(二)、盈利按第六條分到個人;

(三)、所有分紅是否全額分出,根據公司業務量全體合夥人開會決定比例。

第九條追加資金

一、經全體合夥人開會決定結果。

第十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全體合夥人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

定義: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1)、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3)、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2、當然退夥

定義: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備註: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

定義: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3)、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4)、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十一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甲方:由其管理及運作公司全部大小事務,對公司所有業務具有決定權;

乙方:參與元以上表決權;

備註:甲方、乙方在公司任職,經其他合夥人同意方可任職,按公司制度上下班,按公司薪資制度每月支付薪水。

第十二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 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三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四條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合夥如有以下事由之一,應延續合夥經營:

1、合夥事業有贏余;

2、合夥人要求延續;

3、合夥事業有很大的前景。

(二)、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營原來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三)、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五條退夥結算

(一)、合同期內退後說明

三年合同期內退夥結算時均不計算期間店鋪貨架及裝修費用和商場入場費。

(二)、合同期內退夥結算明細

應結算額=(結算日所餘貨品按品牌公司結算價+現金+辦公用品+債務+開銷)*個人投資所佔比例

1、自合夥生效日起一年內退夥,實際結算額等於60%應結算額;

2、自合夥生效日起二年內退夥,實際結算額等於70%應結算額;

3、自合夥生效日起三年內退夥,實際結算額等於80%應結算額;

(三)、合同期滿退夥結算明細

1、運營正常且終止運營,

實際結算額=(結算日所餘貨品變賣折合現金+現金+辦公用品+債務+開銷+所有自營和聯營店鋪拆除費用+貨架變賣處理金額)*個人投資所佔比例

2、店鋪轉讓所得轉讓費用,根據出資額比例進行分配。

(四)、退夥申請

1、退夥人必須提前 30 天向其他合夥人提出書面退夥申請;

2、當其他合夥人接到退夥人退夥申請之日起 15個工作日給予答覆;

3、若准予退夥,自答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計算清應退金額,結算日為答覆日前一天,從結算日起45天內與退夥人結算清所有賬務;

4、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第十六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2、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___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七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拾天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且不退還訂金。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夥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八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九條保密協議

(一)、甲乙雙方不經所有合夥人同意,不允許任意將共同所經營品牌資料、營業額、折扣等所有相關資料透露他人;

(二)、合同期內違反保密協議,先補足造成損失費,在處罰1萬到3萬的保密費,情節嚴重者追究其法律形式責任;

第二十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衝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四份,合夥人各執乙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畫押於年月日生效。

簽約地點:

甲方簽名(蓋章乙方a簽名(蓋章):

簽約時間:__年_月_日簽約時間:__年_月_日

乙方b簽名(蓋章):

簽約時間:__年_月_日

乙方c簽名(蓋章):

簽約時間:__年_月_日

合夥經營合同書

7 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8 每個合夥人在合夥人會議中均享有表決權,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一般事項決定由二分之一以上的合夥人同意即可 9 重大事項 須經合夥人會議中全員同意方可通過,重大事項是指 1 增加 減少經營種類,調整 轉換經營專案,擴充套件業務 2 對各合夥人占有合夥組織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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