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名師 專業帶頭人 中青年骨幹教師評選管理辦法 試行

2022-11-17 06:54:03 字數 4878 閱讀 1047

教學名師、專業帶頭人、中青年骨幹教師

評選管理辦法(試行)

為適應學校專業建設發展和提高辦學層次的需要,推進教師隊伍建設,保證學校師資隊伍整體水平的持續提高,制定本辦法。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認真貫徹「科學辦學、民主辦學、開放辦學」的辦學指導思想,通過教學名師、專業帶頭人、中青年骨幹教師的選拔,促進創新團隊和專業梯隊的形成,促進教學科研創新水平的提高和創新人才的培養,努力建設一支適應學校改革發展需要、數量充足、結構合理、質量優良、富有活力和創新能力的高水平師資隊伍。

二、評選條件

(一)校級名師的評選條件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自覺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熱愛教育事業,堅持教書育人。

2.敬業愛崗,為人師表,作風正派,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在師生中有良好的聲望,近三年內年度考核均達「稱職」,並至少有1次優秀。

3.具有堅實而系統的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對本學科具有深入的研究,能夠較準確地把握專業發展方向,具有「雙師」素質。

4.至少有五年高校教學經歷,近三年至少獨立系統地講授過本專業二門主幹課程,教學工作量達到規定要求。教學能力強,教學水平高,教學效果好,知名度較高。

能帶領和指導教師的教學科研,至少主持完成校級精品課程1項。學生評教和教學質量評估達到優秀。

5.至少具有本科(學士)學歷、副教授職稱。具有博士、碩士學位者在同等條件下優先。

6.近三年取得的教學、科研成果符合以下兩條:

(1)獨撰或作為第一作者在省、部級或以上刊物發表本專業**至少6篇,其中核心刊物至少3篇。

(2)正式出版發行本人獨著或合著的本專業專著(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至少1 部,或主編教材至少1部(著作和教材的參著參編者本人必須完成至少10萬字)。

(3)獲省部級科研成果三等獎或以上,是主要完成者(排名前二)。

(4)積極進行教學改革和教學研究,並取得突出成績,獲得省級優秀教學成果二等獎或以上,是主要完成者(排名第一)。

(5)主持完成國家級研究課題1 項,或省級研究課題2項。

(6)主持完成省級或以上精品課程1項。

(二)專業帶頭人的評選條件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自覺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熱愛教育事業,堅持教書育人。

2.敬業愛崗,為人師表,作風正派,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近三年內年度考核均達「稱職」或以上,並有至少1次優秀。

3.具有堅實而系統的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對本專業具有深入的研究,對專業發展有較強的預見性,能夠較準確地把握專業發展方向,具有「雙師」素質。

4.近三年獨立系統地講授過本專業至少兩門主幹課程,教學工作量達到規定要求。教學能力強,教學水平高,教學效果好,知名度較高。

主持完成校級以上精品課程至少1項。學生評教和教學質量評估達到優秀。

5.專業對口,至少具有本科(學士)學歷、副教授職稱。新設專業的專業帶頭人如無副教授或以上職稱,或30歲以下的專業帶頭人應具有碩士或以上學位,講師職稱。

具有博士、碩士學位者在同等條件下優先。

6.近三年取得的教學、科研成果符合以下兩條:

(1)獨撰或作為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發表本專業有較高學術價值的**至少3篇;或在省、部級或以上刊物至少發表本專業**6篇,其中核心刊物至少1篇。

(2)正式出版發行本人獨著或合著的本專業專著(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至少 1 部,或至少主編教材1部(如係參著參編本人必須至少完成6萬字)。

(3)獲省部級科研成果三等獎或以上,是主要完成者(排名前三);或獲廳局級科研成果二等獎或以上,是主要完成者(排名第一)。

(4)積極進行教學改革和教學研究,並取得突出成績,獲得省級優秀教學成果三等獎或以上,是主要完成者(排名前二)。

(5)主持完成國家級研究課題1 項,或省級1項、校級1項。

(6)主持完成省級或以上精品課程1項。

(三)中青年骨幹教師的評選條件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事業心強,有奉獻精神;開拓進取,有團結協作精神;為人師表,教書育人。

2、在本專業領域具有紮實的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學術思想活躍,了解本專業的現狀及發展趨勢,有相對穩定的研究方向。

3、勝任主幹課程講授任務,獨立承擔過至少兩門本專業課程的講授任務,完成規定的教學工作量,教學效果良好,近三年內考核結果為稱職或以上,學生評教和教學質量評估達到優秀。

4、年齡在45周歲及以下,至少具有本科(學士)學歷,承擔教學教研工作,具有講師或以上職稱,或具有碩士或以上學位及助教職稱。具有博士學位者直接當選為中青年骨幹教師,具有碩士學位者在同等條件下優先。

5、具有較強的科研能力、計算機運用及課件製作技能。必須主持完成校級或以上精品課程1 項,或校級研究課題1項。

6、近三年取得的教學、科研成果符合下列兩條:

(1)獨撰或作為第一作者在國家級或核心期刊發表本專業有較高學術價值的學術**至少1篇;或者在省、部級刊物發表本專業**至少3篇。

(2)正式出版發行本人獨著或合著的本專業專著(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至少1 部,或主編教材至少1部(如係參著參編本人必須完成3萬字)。

(3)獲省級科研成果三等獎或以上(排名前五),或廳局級科研成果二等獎或以上(排名前三)。

(4)積極進行教學改革和教學研究,並取得突出成績,獲得省級優秀教學成果三等獎或以上(排名前四),或主持完成校級或以上研究課題至少1項。

(5)主持完成省級研究課題1項,或校級研究課題2項。

三、評選方法與步驟

(一)校級名師的評選方法與步驟

1、學校下發開展教學名師的評選通知。

2、符合評選條件的教師向所在系(部)提出申請,填寫《南昌師範高等專科學校教學名師申報審核表》,並提供滿足各項評選條件的支撐材料。

3、各系在深入考察和徵求師生意見的基礎上,根據評選條件進行初選,擇優推薦參加學校評審。

4、學校教學指導委員會依據校級教學名師評選條件進行評審,

5、對通過教學指導委員會審核的人選進行公示。

6、校長辦公會議審批。

7、教學名師每兩年評選一次,每位教師只能被評選上一次。

(二)專業帶頭人的評選方法與步驟

1、學校每三年進行一次滾動式專業帶頭人選拔,每專業限評1人,入選者予以重點培養,實行嚴格考核。

2、如有的專業暫無適合專業帶頭人條件的人選,可適當降低要求,推薦專業負責人人選。

3、個人申報,系(部)推薦。符合條件的教師向系(部)申請,填寫《南昌師範高等專科學校專業帶頭人申報審核表》,並按要求提供相關材料,系(部)在個人申報的基礎上,對申報者的材料進行初步審核,並將確定的推薦人材料報送教務處。

4、校教學指導委員會組織評審。

5、對通過教學指導委員會審核的人選進行公示。

6、校長辦公會議審批。

(三)中青年骨幹教師的評選方法與步驟

1、學校每三年進行一次滾動式中青年骨幹教師選拔,入選者予以重點培養,實行嚴格考核。

2、個人申報,系(部)推薦。符合條件的教師向系(部)申請,填寫《南昌師範高等專科學校中青年骨幹教師申報審核表》,並按要求提供相關材料,系(部)在個人申報的基礎上,對申報者的材料進行初步審核,並將確定的推薦人材料報送教務處。

3、校教學指導委員會組織評審。

4、對通過教學指導委員會審核的人選進行公示。

5、校長辦公會議審批。

四、獎勵與待遇

(一)校級名師的獎勵與待遇

1、教學名師,由學校頒發榮譽證書,一次性獎勵4000元。國家級、省級教學名師為當然的校級教學名師。

2、優先推薦參加省級、國家級教學名師評選。

(二)專業帶頭人的獎勵與待遇

1、學校為專業帶頭人的培養和發展創造必要的條件,重點扶持專業帶頭人主持的科研、教研等研究課題;支援他們參加國內外的學術交流活動;推薦他們到一流大學做訪問學者,使他們不斷更新知識,及時了解本專業的學術發展動態。

2、學校鼓勵、支援專業帶頭人主持的校校(企)合作課題,為他們到校外調研、實踐提供資金和交通等必要條件。

3、同等條件下,學校將優先考慮專業帶頭人的職稱聘任。

4、學校對專業帶頭人進行工作補貼,一年3000元(其中根據年度考核情況,最高每人每年1200元作為工作津貼)。以上的補貼、津貼專業負責人均享受2/3。

5、省級高校特色專業或省級高校教學團隊負責人建設任務完成後一次性獎勵2000元;省級高校學科帶頭人一次性獎勵1800元。

(三)中青年骨幹教師的獎勵與待遇

1、學校設立「中青年骨幹教師津貼」,津貼標準為每人每月80元,每年按10個月發放。

2、學校對中青年骨幹教師每年資助1200元參加對口的學術交流活動及進修培訓。

3、省級高校中青年骨幹教師一次性獎勵1200元。

五、培養與管理

(一)專業帶頭人的培養與管理

對專業帶頭人隊伍實行動態管理。考核成績突出的專業帶頭人,將推薦參加省級專業帶頭人的選拔;學校每年組織一次對專業帶頭人的考核,專案中兩項不達標者考核等級為不稱職,三年中有兩次不稱職將取消其專業帶頭人的資格。學校每三年進行一次新的專業帶頭人選拔工作,鼓勵並吸收優秀教師加入專業帶頭人隊伍。

年度考核的專案及要求如下:

1、教學工作達到學校規定的教學工作量。

2、教學質量評估、學生評教達到優秀等級。

3、每年在省級或以上刊物發表教育教學或本專業**至少2篇。

4、組織人才市場調研或畢業生跟蹤調查至少1次,完成調研或調查報告。

5、主持培養方案制訂、課程設定和教材選用論證工作;主持校內外實訓基地等實踐教學建設。有會議記錄或培養方案、論證報告。

6、全年聽課至少12節,指導本專業青年教師,有聽課記錄和指導工作總結。

(二)中青年骨幹教師的培養與管理

對中青年骨幹教師實行動態管理,專任教師每學期每週必須至少承擔10節教學工作量,兼任教師每學年必須承擔一定量的課堂教學工作。系部每年對中青年骨幹教師任期目標完成情況跟蹤考核,從思想素質、研究能力、創新能力、學術水平、教學水平等方面對中青年骨幹教師進行考評和督促。對未能達到目標條件要求的骨幹教師,學校將做出調整,並取消相應待遇。

中青年骨幹教師在任期內教學科研成果應符合下列情況之一

(1)獨撰或作為第一作者在省、部級刊物發表本專業**至少2篇。

(2)正式出版發行本人獨著或合著的本專業專著(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至少 1 部,或主編教材至少1部。

教學名師 專業帶頭人 中青年骨幹教師評選管理辦法 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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