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出入證管理新規定

2022-11-08 20:18:04 字數 5376 閱讀 2839

馬鋼(集團)控股****檔案

馬鋼集〔2012〕212號

關於印發《馬鋼物資出入管理規定》的通知

各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公司物資出入廠區管理,防止物資流失和被盜,切實維護公司利益,公司對《馬鋼股份****物資出入管理暫行規定》(馬鋼集股〔2006〕84號)進行修訂,現將修訂後的《馬鋼物資出入管理規定》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馬鋼集團公司2023年10月11日

-1-馬鋼物資出入管理規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物資出入廠區管理,防止物資流失和被盜,切實維護公司利益 ,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物資包括:鋼材、化工、氣體、生鐵等產品;爐料、燃油、耐火材料、建材、五金、包裝材料、辦公用品、勞防用品等原材料;施工機械、機電裝置、儀表儀器、備品備件等裝置;廢鋼、渣鐵、氧化鐵皮、廢舊裝置、廢舊金屬材料等其它有價值的資源。

第三條公司對物資出廠區實行《外運單》、《調運單》和《退貨單》票單管理,「三單」是公司物資出廠區的唯一憑證。對外銷售的物資出廠區持有《外運單》;廠區間物資調運或外出加工持有《調運單》;因質量發生退貨出廠區的物資持有《退貨單》。

第四條本規定適用於公司物資出廠區「三單」的請領、審批、發放、開具、查驗、管理和考核。

第二章職責分工

第五條公司設**中心,承擔「三單」的統一印製、審核發放、存根驗收、統計工作和提出考核建議。**中心設在保衛部。

第六條根據專業管理原則,公司銷售、**、廢舊物資、可利用資源等專業管理部門或單位按所管專業,分別負責對所需

-2-「三單」的請領進行審核發放,並依據本規定制訂專業管理細則和檢查落實;各「三單」使用單位依據本規定制定本單位管理細則和檢查落實。

第七條具有經營自主權的子(分)公司[以下簡稱子(分)公司],負責其「三單」的請領、開具和管理工作。

第三章「三單」的領用、審核、發放和開具第八條各專業物資或職能管理部門根據公司物資內調外運的需要向**中心領取「三單」;各二級單位根據物資內調外運的工作需要,每年向各專業物資或職能管理部門提出「三單」領用資格申請,經審批後,在**中心領取 「三單」。

第九條子(分)公司根據其物資內調外運的需要向保衛部提出「三單」領用申請,經審批後到**中心領取。

第十條專業物資或職能管理部門及各二級單位或子(分)公司承擔「三單」的領用、保管和開具,並在物資外發內調現場或其它適宜的地點設定開票點,由專人開票。

第十一條 《外運單》、《調運單》和《退貨單》為三聯單。第一聯存根,第二聯出廠區時交門衛,第三聯使用單位自留存盤。

第十二條物資出廠區的,業主單位對出廠區物資開具相應的「三單」:

(一)物資銷售

業主單位物資銷售出廠區,由開票員根據本單位管理細則及有效銷售憑據對出廠區物資開具《外運單》。

-3-(二)物資調運

廠區間物資調運的,業主單位根據調運物資種類、數量等情況,由開票員根據本單位管理細則和要求,對出廠區物資開具《調運單》。

外出加工物資出廠區的,由業主單位開票員根據本單位管理細則和要求、出廠區物資種類、數量等情況,對出廠區物資開具《調運單》。

來料加工的,業主單位在來料加工單位進廠區前,應要求其提供物資清單一式三份(乙份自留,乙份交門衛,乙份交業主單位)。加工後出廠區時,業主單位的開票員根據本單位管理細則和要求、加工合同或其它有效證明,對出廠區物資開具《調運單》。

來料加工過程中,需要部分物資出廠區的,業主單位的開票員根據本單位管理細則和要求,對出廠區物資開具《調運單》,並在進廠區時提供的物資清單中註明備查。

外協單位進入廠區檢修、施工的裝置、機械、工具等物資,進廠區前,業主單位應要求外協單位提供物資清單一式三份(乙份自留,乙份進廠區時交門衛,乙份交業主單位)。工程完工後物資需出廠區的,由業主單位開票員根據本單位管理細則和要求,對出廠區物資開具《調運單》。

工程檢修、施工過程中,部分物資需要出廠區的,業主單位開票員根據本單位管理細則和要求,對出廠區物資開具《調運單》,並在進廠區時提供的物資清單中註明備查。

-4-(三)物資退貨

公司採購的物資因質量等原因需要退貨出廠區的,責任單位的開票員根據本單位管理細則和要求,對出廠區物資開具《退貨單》。

(四)規定路線、物資、車輛的公司保產運輸車輛或搶修、搶險的專業車輛攜帶備品、備件出廠區的,責任單位應開具規定物資的《調運單》,以備門衛抽查。

第四章 「三單」的查驗

第十三條物資出廠區經過門崗時,應主動接受門衛檢查;施工建築工棚應開啟接受檢查。

持有《外運單》或《退貨單》的,應將相應票單交門衛查驗,符合規定的,收取《外運單》或《退貨單》第二聯,予以放行;對銷售公司指定運輸路線、需經過3個以上廠區門崗的的物資,《外運單》上蓋藍色三角章的,中間門衛在《外運單》第二聯上加蓋門崗章後予以放行,最終門衛收取《外運單》的第二聯。

持有《調運單》的,應根據具體情況查驗物單是否一致:(一)屬於廠區間物資調運,門衛查驗物單一致的,收取《調運單》第二聯,予以放行;廠區間物資調運需經過3個以上廠區門崗的,中間門衛在《調運單》第二聯上加蓋門崗章後予以放行,最終門衛收取《調運單》的第二聯。

對持有《保產車輛通行證》的機動車輛調運、攜帶物資出廠區的,門衛抽查結果與《調運單》上品名相符,收取《調運單》

-5-第二聯後予以放行。

(二)屬於外出加工物資出廠區的,門衛查驗後,收取《調運單》第二聯,予以放行。

(三)屬於來料加工出廠區的,門衛查驗《調運單》與物資清單一致後,收取《調運單》第二聯,予以放行。

(四)屬於外協施工機械、裝置、工具等物資出廠區的,門衛查驗《調運單》與物資清單一致後,收取《調運單》第二聯,予以放行。

第十四條對調運、銷售、攜帶、退貨物資出廠區的,均實行一車一單一次制;票單當日有效,過期作廢。

第十五條「三單」出現破損、填寫字跡或所蓋物資通行專用章不清、不規範,漏項等無法識別的,線路不是三點以上成線的,門衛應告知對方重新開具。

第十六條對持有過期「三單」或無票單出廠區的物資或載物資車輛,門衛收繳其持有的過期「三單」,車輛、物資不予放行。

第十七條因案件偵破需要將物資帶出廠區的,應在門崗登記並出具證明。

第十八條節假日、雙休日、夜間(18:00—7:00),非保產性物資禁止調運出廠區;

公司外銷產品正常外發;

因各類工程需要物資出廠區的,專案部向保衛部申報,經審核後持《調運單》出廠區。

-6-第十九條公司因保產等特殊情況而需緊急調運物資和裝置的,由公司總調、裝置調與保衛部聯絡後予以特別放行,次日必須補開「三單」交原門崗。

第五章其它規定

第二十條保衛部會同監察審計部、企管部等定期組織相關人員對「三單」使用、管理等情況實施抽查,並對保衛部查驗放行的物資實行倒查。

第二十一條各專業物資管理部門、職能管理部門及「三單」使用單位應將確定的分管領導、管理部門、審批人、開票員進行登記造冊並報**中心;審批人和開票員不得為同一人;開票員培訓後方可上崗。

第二十二條開票員、審批人應按「三單」所列專案填寫,字跡清楚、工整,不得塗改、漏項。

第二十三條各單位開具的「三單」存根應及時交保衛部,每兩年由保衛部集中處理。

第二十四條使用單位領取的「三單」發現漏缺、印刷不清的,應到**中心更換;「三單」遺失或被盜,應立即向保衛部報告。

第六章考核與處罰

第二十五條現場違反物資出入管理由保衛部負責調查、處理,企管部依據保衛部的調查意見,對責任單位予以經濟責任制考核;情節嚴重的,按問責制追究管理者的管理責任。

-7-第二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責任單位扣除月人均工資5-30元,相關責任人處罰100-1000元;發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移交公安機關或有關部門處理:

(一)門衛工作不作為、故意放縱或內外勾結造成公司物資流失的。

(二)門衛故意刁難出廠物資車輛駕駛員而吃、拿、卡、要的。

(三)運輸物資車輛駕駛員或個人不按《外運單》、《調運單》規定將物資送至目的地使公司物資流失的。

(四)轉借、塗改票單的。(五)運輸物資車輛駕駛員或個人拒絕接受門衛執勤人員檢查的。

(六)各二級單位隱瞞物資出廠申請事實,公司物資或職能管理部門審批不負責任、失職瀆職的。

(七)各二級單位沒有告知外協單位進入廠區時提供物資清單的。

(八)開票員不按「三單」所列專案規範填寫、漏項,或不按實物開票造成物單不符;或幫他人開票;或委託他人開票;或使票單丟失;或不按規定蓋物資通行專用章而蓋其它章等情況的。

(九)使用其它證明或變相的出門證等。(十)對舉報洩密造成後果的。

-8-(十一)打擊、報復舉報人的。(十二)其它違反本規定要求的。

第二十七條外部運輸物資車輛或個人不按《外運單》、《調運單》規定路線送至目的地而占為己有或中途卸貨、闖崗的,收回車輛通行證,押金不退,並對外委委託單位處罰500-2000元。相關責任人處罰200-1000元;發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第二十八條各單位使用《保產車輛通行證》的機動車輛不得串運其它物資,違者對責任單位考核人均10-30元/次,相關責任人處罰200-1000元;造成公司資源流失的,按公司有關規定加重處理。涉嫌治安、刑事的案件,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一)屬公司內部車輛駕駛員個人行為,按公司有關規定處理,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二)屬外部單位的運輸車輛駕駛員個人行為,取消該單位運輸資格,外委委託單位負經濟處罰的連帶責任。

第二十九條對批少拉多、批次拉好、以新充舊行為的單位或個人,一經查實,扣留不合格物資,並按扣留物資價值或物資品種差價3至5倍做經濟賠償處理,涉嫌治安、刑事的案件,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一)屬公司內部單位,對責任單位考核人均10-30元/次;相關責任人按公司有關規定處理。

(二)屬外部單位或個人,中止與公司相關單位合同;對公

-9-司簽定合同單位考核人均10-30元/次。

第三十條各單位在領取下一次「三單」時,將上一次領取的「三單」存根按編號返回**中心,否則不得領取新單;對丟失隱瞞不報一經查實的,對責任單位考核人均5-10元/次。

第三十一條各單位物資通行專用章按其單位名稱由**中心指定廠家統一雕刻,各單位無權擅自雕刻。票單使用單位將物資通行專用章丟失不報擅自雕刻的,或無視公司規定擅自多雕刻的,考核責任單位人均30-50元/次。

第三十二條各票單使用單位要加強本單位的「三單」管理工作,制定管理細責,建立管理網路,健全本單位分管領導、管理部門,明確審批人、開票員,如有變動及時修改、呈報。對實際操作與申報不符、管理混亂的單位,對其提出整改意見;逾期不改的,考核責任單位人均5-10元;

第三十三條侵占、盜竊、違規夾帶、處理公司物資的,一經查獲予以收繳,並按其價值5至10倍進行經濟賠償;涉嫌治安、刑事案件的,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第三十四條**中心人員不按規定發放「三單」,扣除當月獎金;兩次以上者,內部待崗3個月,調離工作崗位。

第三十五條各單位不按本規定處理違規、違紀人員;對出廠物資不按本規定程式辦理的,考核該單位人均10-50元/次。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六條條件成熟時,公司將對物資「三單」實行計算

-10-

機開票管理。

第三十七條保衛部設總值班室,負責公司保衛系統指揮、協調、受理舉報,聯絡**:2889110。

第三十八條本規定由公司保衛部負責解釋。

第三十九條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實施。原《關於修訂〈馬鋼股份公司物資出入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馬鋼集股〔2006〕84號)同時廢止。

-11-

出入證管理規定

為維護正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秩序和公共安全,確保 以下簡稱 本公司 和各施工單位 合作單位的財產 員工人身免受不法侵害,加強出入人員管理,特制定本規定。一 本公司實行出入證管理制度,人員出入,以 出入證 為憑。二 出入證的辦理 凡出入公司大門的本公司員工和在公司廠區內工作其他單位人員必須辦理 出入證...

施工現場出入證管理規定

1 各分包單位在進場前應先到專案安全部門索取相關資料辦理進場手續。安全教育不合格的人員不制發出入證。2 所有進入現場的施工人員必須憑現場出入證通行。3 出入證要隨身攜帶,進入施工現場主動出示證件,配合保安工作,嚴禁無證闖現場,翻越圍牆,無理取鬧,打架鬥毆,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4 現場出入證和安全上崗...

人員出入證安全管理辦法

目的 為了保障廠區現場的正常施工作業,維護正常的施工秩序。減少物品的丟失,根據北汽專案指揮部的管理要求,制定人員出入證件管理辦法。要求 1 門衛人員對園區工作人員的證件 身份進行核實,核實無誤後,放行。2 沒有園區出入證的人員需要進入園區時,需在門衛處登記,經接待人允許後,方可進入。在園區工作的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