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母樹林營建技術

2022-10-29 10:09:04 字數 4370 閱讀 4249

標準號:gb/t16621-1996

1範圍本標準規定了選建與營建母樹林的條件、方法和經營管理技術。

本標準適用於我國主要造林樹種的母樹林。

2定義本標準採用下列定義。

2.1母樹林seedproductionstand

優良天然林或種源清楚的優良人工林,通過留優去劣疏伐,或用優良種苗以造林方法營建的,用以生產遺傳品質較好的林木種子的林分。

2.2優良木superiortree

在林分內生長健壯、幹形良好、結實正常,在同齡的林木中樹高直徑明顯大於林分平均值的樹木。

2.3劣等木inferiortree

在林分內生長不良、品質低劣、感染病蟲害較重,在同齡的林木中樹高直徑明顯小於林分平均值的樹木。

2.4中等木intermediatetree

在林分中介於優良木和劣等木之間的樹木。

2.5優良林分superiorstand

在同等立地下,與其他同齡林分相比,在速生、優質、抗性等方面居於前列,通過自然稀疏或疏伐,優良木可佔絕對優勢,能完全排除劣等木和大部分中等木的林分。

2.6劣等林分inferiorstand

與同等立地、相同林齡的林分相比,生長、材性、抗性處於劣勢,優良木和中等木林冠鬱閉度在0.2以下的林分。

1範圍本標準規定了選建與營建母樹林的條件、方法和經營管理技術。

本標準適用於我國主要造林樹種的母樹林。

2定義本標準採用下列定義。

2.1母樹林seedproductionstand

優良天然林或種源清楚的優良人工林,通過留優去劣疏伐,或用優良種苗以造林方法營建的,用以生產遺傳品質較好的林木種子的林分。

2.2優良木superiortree

在林分內生長健壯、幹形良好、結實正常,在同齡的林木中樹高直徑明顯大於林分平均值的樹木。

2.3劣等木inferiortree

在林分內生長不良、品質低劣、感染病蟲害較重,在同齡的林木中樹高直徑明顯小於林分平均值的樹木。

2.4中等木intermediatetree

在林分中介於優良木和劣等木之間的樹木。

2.5優良林分superiorstand

在同等立地下,與其他同齡林分相比,在速生、優質、抗性等方面居於前列,通過自然稀疏或疏伐,優良木可佔絕對優勢,能完全排除劣等木和大部分中等木的林分。

2.6劣等林分inferiorstand

與同等立地、相同林齡的林分相比,生長、材性、抗性處於劣勢,優良木和中等木林冠鬱閉度在0.2以下的林分。

2.7中等林分intermediatestand

介於優良林分和劣等林分之間的林分。

2.8林分stand

內部結構特徵基本相同,而與周圍森林有明顯區別的一片森林區段。

3選建母樹林

3.1林地選擇

3.1.1位置:

母樹林應在優良種源區或適宜種源區內,氣候生態條件與用種區相接近的地區;地形平緩,背風向陽,光照充足,不易受凍害的開曠林地。排水良好,海拔適宜,交通方便,周圍100m範圍內沒有同樹種的劣等林分,面積相對集中,天然林在7hm2以上,人工林4hm2以上。

3.1.2土壤:選擇高地位級或中等地位級的林地,生產力低的ⅳ、ⅴ地位級的林地,不能選作母樹林。

3.2林分選擇

3.2.1林齡:應選擇同齡林,對異齡林的年齡控制在2個齡級以內。一般以中幼齡林最佳(紅松天然林可選近、成熟林)。

3.2.2鬱閉度:在0.6以上。年齡小的林分,鬱閉度宜大些;年齡大的林分,鬱閉度宜小些。

3.2.3起源:不論是天然林或是人工林,都要選擇實生的林分。

3.2.4組成:首先選擇純林,如選擇混交林,目的樹種不少於70%,天然紅松林和紅皮雲杉林不少於50%。

3.2.5選擇優良林分,其林分技術要求見附錄a。

3.3母樹林選擇步驟

3.3.1踏查:根據建立母樹林的任務,深入現場全面踏查,了解林況地況,確定母樹林候選林分。

3.3.2標準地調查:

在候選林分中,設定標準地進行調查,標準地總面積佔候選林分的3%?4%。對林相整齊、每塊地形變化小的林分,調查面積可減少到1%?

2%。標準地要均勻分布在林分內,面積在0.1hm2左右。

標準地立木的胸徑、樹高、枝下高、冠幅、冠長要每木實測,林齡用標準木年齡,立木的幹形、皮型、冠型、鬱閉度、健康和結實狀況實行目測。

標準地的自然因子(地形、坡度、坡向、海拔、植被、土壤)都要調查記載。

3.3.3母樹林區劃:

母樹林確定之後,要作好區劃,標定母樹林的周圍界限,面積過大的林分,要區劃經營區,面積10?20hm2,修建必要的區劃道,繪製母樹林區劃平面圖,計算母樹林的面積。

4營建母樹林

4.1立地選擇

4.1.1區域:在適生範圍內,能正常生長發育,並能大量結實的地區。

4.1.2造林地選擇海拔適宜、地勢平緩、交通方便、土壤肥力中等、光照充足、周圍100m範圍內無同種樹的劣等林分或近緣種林分的地段。

4.2材料選擇

4.2.1種源:有種源結論的樹種,在優良種源區選擇;無種源研究結論的樹種,在本地或相鄰地域選擇。

4.2.2林分:在優良種源區內,選擇優良林分作為種植材料選擇的物件。

4.2.3採種母樹:在優良(適宜)種源區優良林分內,選擇優良木作為採種母樹,盡量選擇多個林分採種,同一林分優良木之間,應距離50m以上。採種母樹的株數不少於50株。

4.2.4孤立木、病蟲為害木、品質低劣木,不准用作採種母樹。

超級苗木選擇:無力進行林分、單株選擇採種時,若種源清楚、良好,可選超級苗作為新建母樹林的材料。選擇標準為均值加2個標準差以上。

4.3育苗:種植材料可分株單採、單育,也可單採混育,或使用優良材料的嫁接苗。育苗方法與生產性育苗相同。

4.4造林

4.4.1苗木選擇:用超級苗(或i級苗)造林。

4.4.2整地:細整地、施足底肥,並採取必要的保墒或排澇措施。

4.4.3密度:初植密度為一般造林密度的30%?50%。

4.4.4幼林撫育:及時鬆土除草,防治病蟲害,適當施肥,促進幼樹生長。

5母樹林經營管理

5.1母樹林疏伐

5.1.1原則:留優去劣,照顧結實,適當考慮均勻分布。

5.1.2方法:採用均勻疏伐、定株環狀疏伐或自然式疏伐等。在中齡林中,如有2?3株優良母樹集中在一起,可作為母樹群保留。

5.1.3物件:伐除枯立木、風摺木、病腐木、被壓木、形質低劣的不良母樹和非目的樹種,逐步伐去不宜留作母樹的中等木。

5.1.4強度:疏伐後留下來的母樹樹冠能充分伸展,不得銜接,樹冠距離相隔1.0m左右,林分鬱閉度不低於0.5,最終保留株數應分別樹種確定(見附錄b)。

5.1.5間隔期:視樹冠伸展情況而定,一般3?5年疏伐一次。

5.2鬆土除草:及時剷除妨礙母樹生長的灌木、下草等,結合鬆土除草埋青培肥。

5.3施肥:施肥前先診斷土壤肥力,結合樹種在各生長發育階段對養分的需求,確定其施肥種類、數量和時間。也可用固氮植物間種綠肥。

5.4保護:母樹林四周要開設防火線,每年及時清除防火線上的雜草和灌木。

在交通要道口設定保護母樹的宣傳牌。母樹林內禁止放牧、狩獵、採脂、採樵修枝。採種時,要改進採種方法、工具,建立保護母樹的採種制度,防止損傷母樹。

5.5病蟲鼠害防治:以預防為主,防重於治,生物防治與化學防治並重,做到治小治早治了。

5.6花粉管理:在母樹林開花撒粉期,遇有陰雨天氣時,應採取人工輔助授粉。

選擇多個單株收集一定量的優良花粉,混合4?5倍滑石粉,在雌花達到授粉適宜期,用噴粉器於微風無雨時(清晨)噴灑。

5.7子代測定:母樹林應進行子代測定,為評價和篩選提供依據。

5.8結實量**預報:在母樹林內設定固定標準地,定期進行物候相觀測、結實量調查和種子產量預報。

5.9做好種子採收工作,嚴禁搶採掠青。

6母樹林設計方案

6.1方案內容

6.1.1建設的目的和依據:目的要明確,依據要充分。

6.1.2建設地點、自然概況和建設單位現狀:建設地點包括基地的地理、氣候與立地條件;建設單位現狀主要反映其承擔建設的能力。

6.1.3建設任務與投資:分年度分樹種提出生產任務,進行區劃設計,分專案提出投資預算與**。

6.1.4經營技術措施:包括母樹林各項經營措施實施的時間、技術要求與達到標準,以及固定標準地的設計與定期觀察。

6.1.5必要的圖表:母樹林區劃設定圖應標定出母樹林的周界、隔離帶的設定、每個經營區的面積、標準地的主要林分因子和位置等。設計方案的基本格式見附錄c。

6.1.6效益概算。

6.2母樹林設計方案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後執行。

7技術檔案

7.1檔案內容:上級下達的計畫任務和有關審批檔案。

母樹林設計方案的文字說明及選建和營建母樹林的全部原始材料。母樹林疏伐及經營管理技術設計,種子產量**,歷年種子產量、質量與物候觀測資料。母樹林經營中的各項經濟技術材料。

常用**見附錄d。

7.2建檔要求:記錄準確、資料完整、原件儲存、分類編碼、歸卷建卡、建立制度、查閱方便。

7.3檔案利用:定期分析,提出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