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市政定額

2022-10-09 10:51:02 字數 4242 閱讀 2254

第一冊說明

冊說明一、《內蒙古自治區市政工程預算定額》第一冊通用專案(以下簡稱本定額),包括土石方工程;打拔工具樁;支撐工程;拆除工程;護坡、擋土牆;措施專案等內容。

二、本定額適用於市政新建、擴建工程。

三、本定額除另有說明外,通用於市政定額其他專業冊。四、本定額的主要編制依據:

1、2023年《全國統一市政工程預算定額》通用專案分冊及建設部關於定額的有關補充規定資料;

2、2023年《全國統一建築工程基礎定額》;

3、2023年《全國市政工程統一勞動定額》;

4、現行的市政工程設計、施工驗收規範、安全操作規程、質量評定標準等;

5、現行的市政工程標準圖集和具有代表性工程的設計圖紙;

五、本定額中的工序、人工、機械、材料等均系綜合取定。除另有規定者外,均不得調整。

六、未盡事宜見各章節說明。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說明 一、本章定額均適用於各類市政工程(除有關專業冊說明不適用本章定額外)。

二、幹、濕土的劃分以地質勘察資料為準,含水率≥25%為濕土;或以地下常水位為準,常水位以上為千土,以下為濕土。挖溼土時,人工和機械乘係數1.18,幹、濕土工程量應分別計算。

含水率大於40%時,執行人工、機械挖淤泥定額。採用了降水的土方應按乾土計算(如含水率≥25%按濕土計算)。

三、人工夯實土堤、機械夯實土堤,執行本章人工填土夯實平地、機械填土夯實平地子目。

四、挖土機在墊板上作業,人工和機械乘係數1.25,搭拆墊板的人工、材料和輔機攤銷費另行計算。

五、推土機推土或鏟運機鏟土的平均土層厚度小於30cm時,其推土機台班乘以係數1.25,鏟運機台班乘以係數1.17。

六、在支撐下挖土,按實挖體積人工乘係數1.43,機械乘係數1.20。先開挖後支撐的不屬支撐下挖土。

七、挖密實的鋼碴,按挖四類土人工乘係數2.5,機械乘係數1.500

八、自卸汽車運土,如係反鏟挖掘機裝車,則自卸汽車運土台班數量乘係數1.10。

九、夯填灰土中的黃土專案按現場就地取土計算。若外購土方應另行計算。

十、建築生活垃圾裝運工程量,以自然堆積方乘以係數0.8計算。

十一、石方爆破按炮眼法鬆動爆破和無地下滲水積水考慮,防水和覆蓋材料未在定額內。採用火雷管可以換算,雷管數量不變,扣除膠質導線用量,增加導火索用量,導火索長度按每個雷管2.12m計算。

拋擲和定向爆破另行處理。打眼爆破若要達到石料粒徑要求,則增加的費用另計。

十二、本定額人工清渣子目適用於石方爆破後的石渣清理運輸,運輸是指從清理地點運至溝槽外堆放地點。

十三、本定額不包括現場障礙物清理,障礙物清理裝運費執行本冊相應子目。棄土、石方或垃圾的場地占用費按當地的收費標準執行,費用由建設單位支付。

十四、人工、機械挖凍土按《內蒙古自治區建築工程預算定額》的相應子目執行。

十五、本章定額中為滿足環保要求而配備了灑水汽車在施工現場降塵,若實際施工中未採用灑水汽車降塵的,在計算中應扣除灑水汽車和水的費用。

工程量計算規則

一、本章定額的土、石方體積均以天然密實體積(自然方)計算。

二、土方工程量按圖紙尺寸計算,修建機械上下坡的便道土方量併入土方工程量內。石方工程量按圖紙尺寸加允許超挖量。開挖坡面每側允許超挖量:松、次堅石20cm,普、特堅石15cm 。

三、夯實土堤按設計斷面計算。清理土堤基礎按設計規定以水平投影面積計算,清理厚度為30cm內,廢土運距按30m計算。

四、人工挖土堤台階工程量,按挖前的堤坡斜面積計算,運土應另行計算。

五、沿線各種井室、管道介面作業坑挖土石方按溝槽全部土石方量的2.5%計算。管溝回填土應扣除管徑≥200mm的管道、基礎、墊層和各種構築物所佔的體積。

六、挖土放坡和溝、槽底加寬應按圖紙尺寸計算,如無明確規定,可按下表計算:

管溝底部每側工作面寬度

七、挖土交接處產生的重複工程量不扣除。如在同一斷面內遇有數類土壤,其放坡係數可按各類土佔全部深度的百分比加權計算。

八、管道結構寬:無管座按管道外徑計算,有管座按管道基礎外緣計算,構築物按基礎外緣計算,如設擋土板則每側增加1ocm。

九、土石方運距應以挖土重心至填土重心或棄土重心最近距離計算,挖土重心、填土重心、棄土重心按施工組織設計確定。如遇下列情況應增加運距:

1、人力及人力車運土、石方上坡坡度在15%以上,推土機、鏟運機重車上坡坡度大於5%,斜道運距按斜道長度乘以如下係數:

2、採用人力垂直運輸土、石方,垂直深度每公尺折合水平運距7m計算。

3、拖式鏟運機增加45m轉向距離。

十、溝槽、基坑、平整場地和一般土石方的劃分:底寬7m以內,底長大於底寬3倍以上按溝槽計算;底長小於底寬3倍以內按基坑計算,其中基坑底面積在150m2以內執行基坑定額。厚度在30cm以內就地挖、填土按平整場地計算。

超過上述範圍的土、石方按挖土方和石方計算。

十一、機械挖土按土方量90%計算,人工挖土方量按10%計算。人工挖土套相應定額乘係數1.5。

十二人工裝土汽車運土時,汽車運土定額乘係數1.1。

十三、土壤及岩石分類見《土壤及岩石(普氏)分類表》

土壤及岩石(普式)分類表

第二章打撥工具樁

說明 一、本章定額適用於市政各專業冊的打拔工具樁。

二、定額中所指的陸上作業,是以岸線為界延伸在水中1.5m以內或水深在lm以內的打拔樁。延伸水中1.

5m以外或水深超過2公尺以上時,執行水上作業打拔樁,按實際發生另行補充。如水深在lm以上2m以內者,其工程量按水陸各50%計算。

三、打拔工具樁均以直樁為準,如遇打斜樁(包括俯打、仰打)按相應專案人工、機械乘係數1.35。

四、導樁及導樁夾木的製作、安裝、拆除,已包括在相應專案中。

五、圓木樁按疏打計算;鋼板樁按密打計算;如鋼板樁需要疏打時,按相應專案人工乘以係數1.05。

六、打拔樁架90°調麵及超運距移動已綜合考慮。

七、豎、拆0.6t柴油打樁機架按第三冊橋涵工程相應專案執行。

八、鋼板樁和木樁的防腐費用等,已包括在其它材料費用中。

九、鋼板樁的使用費標準(元/t.d)是按攤銷時間十年考慮。鋼板樁的損耗量按其使用量的1%計算。鋼板樁若由施工單位提供,則其損耗費應支付給打樁的施工單位;若使用租賃的鋼板樁,則按租賃費計算。

工程量計算規則

一、圓木樁:按設計樁長l(檢尺長)和圓木樁小頭直徑d(檢尺徑)查《木材、立木材積速算表》計算圓木樁體積。

二、鋼板樁:以「t」為單位計算。

三、凡打斷、打彎的樁,均需拔除重打,但不重複計算工程量。

四、豎、拆打拔樁架次數,按施工組織設計規定計算。如無規定時按打樁的進行方向:雙排樁每100延長公尺、單排樁每200延長公尺計算一次,不足一次者均計算一次。

五、打拔樁土質類別劃分表:

打拔樁土質類別劃分表

注:本冊定額僅列甲,乙級土專案,如遇丙級土時,按乙級土的人工及機械乘以1.43。

第三章支撐工程

說明一、本章定額適用於溝槽、基坑、工作坑及檢查井的支撐。

二、擋土板間距不同時,不作調整。

三、除槽鋼擋土板外,本章定額均按橫板、豎撐計算,如採用豎板、橫撐時,其人工工日乘係數1.20。

四、定額中擋土板支撐按槽坑兩側同時支撐擋土板考慮,支撐面積為兩側擋土板面積之和,支撐寬度為4.1m以內。如槽坑寬度超過4.

1m時其兩側均按一側支擋土板考慮。按槽坑一側支撐擋土板面積計算時,工日數乘係數1.33,除擋土板外,其它材料乘係數2.

0。五、放坡開挖不得再計算擋土板,如遇上層放坡、下層支撐則按實際支撐面積計算。

六、鋼樁擋土板中的槽鋼樁按設計以「t」為單位按第二章打拔工具樁相應專案執行。

七、如採用井字支撐時,按疏撐乘係數0.61。

工程量計算規則

支撐工程按施工組織設計確定的支撐面積以「m2」計算。

第四章拆除工程

說明一、本章定額拆除均不包括挖土方,挖土方按本冊第一章有關專案執行。

二、機械拆除專案中包括人工配合作業。

三、拆除後的1日料應整理乾淨就近堆放整齊。如需運至指定地點**利用,則另行按有關定額子目計算運雜費。

四、管道拆除要求拆除後的舊管保持基本完好,破壞性拆除不得套用本定額。拆除混凝土管道未包括拆除基礎及墊層用工。拆除混凝土基礎及墊層按拆除混凝土障礙物子目執行,其他基礎及墊層按挖四類土乘以2.

00係數。

五、拆除工程定額中未考慮地下水因素,若發生則另行計算。

六、人工拆除多合土基層應根椐材料組成情況套無骨料多合土或有骨料多合土基層拆除子目,機械拆除不分有無骨料。

七、人工拆除井蓋、井篦,適用於各種材質的井蓋、井篦,不含井蓋、井篦周圍磚、砼面層和基層拆除,若發生另行計算。

八、拆除井筒執行拆除檢查井專案,人工乘以係數1.1。

工程量計算規則

一、拆除舊路及行人路按實際拆除面積以「m2」計算。

二、拆除側緣石及各類管道按長度以「m」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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