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費用組成及費用表

2022-10-07 12:39:03 字數 4713 閱讀 8041

一、直接費

由直接工程費和措施費組成。

(一) 直接工程費:是指施工過程中耗用的構成工程實體和有助於工程形成的各項費用,包括人工費、材料費、施工機械使用費。

1.人工費:是指直接從事建築工程施工的生產工人開支的各項費用,內容包括:

(1)基本工資:是指發放給生產工人的基本工資。

(2)工資性補貼:是指按規定發放的各項補貼、津貼。

(3)生產工人輔助工資:是指生產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數以外非作業期間的應發給生產工人的工資。

(4)職工福利費:是指按規定標準計提的職工福利費。

(5)生產工人勞動保護費:是指按規定標準發放的勞動保護用品的購置費及修理費,職工服裝補貼,防暑降溫費,在有礙身體健康環境中施工的保健費用等。

(6)住房公積金:是指企業和個人按標準交納的住房公積金。

(7)勞保**:是指由職工工資中支付的養老金、企業支付離退休職工的易地安家補助費、職工六個月以上的病假人員工資、職工死亡喪葬補助費、撫卹費,按規定支付給離休幹部的各項經費。

(8)醫療保險費:是指由職工工資中支付的基本醫療保險費。

2.材料費:是指施工過程中耗費的構成工程實體的原材料、輔助材料、構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費用和周轉使用材料的攤銷(或租賃)費用,包括材料預算**及檢驗試驗費。

(1)材料預算**包括:

a.材料原價(或****);

b.材料運雜費:是指材料自**地運至工地倉庫或指定堆放地點所發生的全部費用;

c.運輸損耗費:是指材料在運輸裝卸過程中不可避免的損耗;

d.採購及保管費:是指為組織採購、**和保管材料過程所需要的各項費用,包括採購費、倉儲費、工地保管費、倉儲損耗。

(2)檢驗試驗費:是指對建築材料、構件和建築安裝物進行一般鑑定、檢查所發生的費用,包括自設試驗室進行試驗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學藥品等費用。不包括新結構、新材料的試驗費和建設單位對具有出廠合格證明的材料進行檢驗,對構件做破壞性試驗及其他特殊要求檢驗試驗的費用。

3、施工機械使用費:是指施工機械作業所發生的機械使用費以及機械安拆費和場外運費。施工機械台班單價應由下列七項費用組成:

(1)折舊費:指施工機械在規定的使用年限內,陸續收回其原值及購置資金的時間價值;

(2)大修理費:指施工機械按規定的大修理間隔台班進行必要的大修理,以恢復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費用。

(3)經常修理費:指施工機械除大修理以外的各級保養和臨時故障排除所需的費用。包括為保障機械正常運轉所需替換裝置與隨機配備工具附具的攤銷和維護費用,機械運轉及日常保養所需潤滑與擦拭的材料費用及機械停滯期間的維護和保養費用等。

(4)安拆費及場外運費:安拆費指施工機械在現場進行安裝與拆卸所需的人工、材料、機械和試運轉費用以及機械輔助設施的折舊、搭設、拆除等費用;場外運費指施工機械整體或分體自停放地點運至施工現場或由一施工地點運至另一施工地點的運輸、裝卸、輔助材料及架線等費用。

(5)人工費:指機上司機(司爐)和其他操作人員的工作日人工費及上述人員在施工機械規定的年工作台班以外的人工費。

(6)燃料動力費:指施工機械在運轉作業中所消耗的固體燃料(煤、木柴)、液體燃料(汽油、柴油)及水、電等。

(7)其他費用:指施工機械按照國家規定和有關部門規定應交納的養路費、車船使用稅、保險費、及年檢費等。

(二) 措施費:是指施工過程中必須發生的且由承包人採取的措施費用。包括綜合措施專案費、技術措施專案費。

1.綜合措施專案費包括以下內容:

(1)臨時設施費:是指施工企業為進行建設工程施工所必須搭設的生活和生產用的臨時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臨時設施費用等。

臨時設施包括:臨時宿舍、文化福利及公用事業房屋與構築物,倉庫、辦公室、加工廠以及規定範圍內道路、水、電、管線等臨時設施和小型臨時設施。臨時設施費用包括:

臨時設施的搭設、維修、拆除費或攤銷費。

(2)冬雨季施工增加費:是指在冬、雨季施工期間,為確保工程質量所採取的保溫、防雨措施增加的材料費、人工費和設施費用,不包括特殊工程搭設暖棚等的設施費用。

(3)生產工具用具使用費:是指施工生產所需不屬於固定資產的生產工具及檢驗用具等的購置、攤銷和維修費,以及支付給工人自備工具補貼費。

(4) 工程測量放線、、定位複測、工程點交、場地清理費。

2.技術措施專案費包括如下內容:

(1) 大型機械進出場費及安拆費:是指機械在施工現場進行安裝、拆卸所需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所發生的機械進出場運輸及轉移費用。

(2) 高層建築增加費:建築物超過六層或者簷高超過20公尺需要增加的人工降效和機械降效等費用。

(3) 超高增加費:操作高度距離樓地面超過一定的高度需要增加的人工降效和機械降效等費用。

(4) 腳手架搭拆費:是指施工需要的各種腳手架搭拆費用及腳手架的攤銷(或租賃)費用。

(5) 施工排水、降水費:是指工程地點遇有積水或地下水影響施工需採用人工或機械排(降)水所發生的費用(包括井點安裝、拆除和使用費用等)。

(6) 檢驗試驗費:是指新結構、新材料的試驗費和建設單位對具有出廠合格證明的材料進行檢驗,對構件做破壞性試驗及其他特殊要求檢驗試驗的費用。包括試樁費:

幕牆抗風試驗、橋梁荷載試驗費、室內空氣汙染測試費等。

(7) 縮短工期措施費:是指由於合同工期小於定額工期時,應計算的措施費。包括以下內容:

(1) 夜間施工增加費:是指因夜間施工所發生的夜班補助費、夜間施工降效、夜間施工照明裝置攤銷及照明用電等費用;

(2) 周轉材料加大投入量及增加場外運費:是指由於合同工期小於定額工期時,施工不能按正常流水進行,因趕工需加大周轉材料投入量及所增加的場外運費費用。

(8) 無自然採光施工通風、照明、通訊設施增加費:是指在無自然光環境下施工時所需通風設施、照明設施及通訊設施所增加的費用。

(9) 二次搬運費:是指因場地狹小,或障礙物等引起的材料、半成品、裝置、機具等超過一定運距或發生的二次搬運、裝拆所需的人工增加費(包括運輸損耗)。

(10) 已完工程及裝置保護費:是指工程完工後未經驗收或未交付使用期間的保養、維護所發生的費用。

(11) 臨時用地占用費:指業主未能提供施工用地使用權,施工單位需租用的場地和棄土占地等費用。

(12) 有害環境施工增加費:是指當施工環境中存在有毒物質、有害氣體和粉塵,其濃度超過允許值時所增加的人工降效及費用。

(13) 安裝與生產同時進行增加費:是指生產車間或裝置內施工,因生產操作或生產條件限制,干擾了安裝工作正常進行而增加的人工降效費。

(14) 採暖、空調系統除錯費:是指採暖工程和空調工程竣工後整個系統進行調整試驗所增加的費用。

(15) 安裝工程管道跨越或穿越施工措施費:是指管道安裝時需跨越路面,建築物、構築物等所增加的人工、材料、機械等費用。

(16) 格架式桅杆增加費:是指安裝裝置重量在80噸以上安裝高度在10公尺以內、裝置重量在60噸以上安裝高度在10~20公尺以內、裝置重量在40噸以上安裝高度在20公尺以上時所使用的金屬桅杆台次使用費(包括桅杆本體的設計、製造和試驗,捲場機、索具等的折舊攤銷,桅杆停滯期間的維護、保養,配件的更換等費用)。

(17) 焦爐施工大棚費:是指焦爐烘爐施工大棚的搭建、拆除、折舊、使用期間所發生的費用(包括工作棚的攤銷費、倉儲費和保養費)。

(18) 焦爐烘爐熱態工程費:是指焦爐烘爐熱態工程中(包括熱態作業的特殊勞保消耗)按焦爐本體砌築直接費所佔一定比例的費用。

(19) 安裝工程組裝平台費:是指為配合裝置安裝的臨時平台組裝、制安、拆除所需的人工、材料、機械的增加費。

(20) 安裝工程聯動試車費:是指裝置安裝完畢後,整個系統進行聯動試執行所發生的費用。

(21) 市政工程腳手架、支架、工作平台搭拆費:指各類腳手架、支架、拱盔、工作平台的搭拆、維護、攤銷(或租賃)費用。

(22) 市政工程施工吊欄、托架攤銷費:指托架和箱梁施工吊欄的製作攤銷費用。

(23) 市政工程圍堰:指各類圍堰的堆築、拆除、清理和維護費用。

(24) 市政工程築島:指人工島的填築、拆除、清理和維護費用。

(25) 市政工程臨時便道:指工程施工需要或維持車輛行人通行臨時道路的修建、拆除和養護費用。

(26) 市政工程原有路基、管線保護費:指對原有路基、路面、各種管線、電纜、光纜等其他設施的保護費用。

(27) 市政工程施工用水、電源裝置的安裝拆除費:指施工用水電,自接入點至施工現場配電箱、用水點的裝置及其固定管線的敷設拆除和攤銷費用。生活用水用電設施不在其內。

(28) 園林綠化工程施工因素增加費:是指邊施工邊維持交通、防遊人干擾和路面保護等措施費用。

(29) 其他:是指以上未列措施專案而實際需要發生的措施專案的費用。

大型機械進出場費及安拆等技術措施專案費用,編制招標標底時按照省建設廳發布的現行定額及相應規定計取。未作具體規定的,由招標人和投標人在合同中約定,未約定的以招標人與中標人雙方簽證為準。編制投標**按照企業定額或參照省建設廳發布的現行定額相應規定自主**。

臨時設施等綜合措施專案費用編制招標標底時按照本附件四表三計取,編制投標**時按照企業定額或參照本附件四表三計取。其取值範圍應根據工程複雜、難易程度取定。其中:

建築安裝工程可參照附件五建築安裝工程分類標準取定。

二、間接費

由不可競爭費用、施工管理費和財務費組成。

(一) 不可競爭費用:是指**和有關部門規定應進入工程造價的費用。包括:

1.工程排汙費:是指施工現場按規定交納的排汙費用。

2.工程定額測定費:是指按規定支付工程造價(定額)管理部門的定額測定費。

3.基本養老保險費(勞保**):是指企業按規定向社會保障主管部門交納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社會統籌部分)。

4.失業保險費:是指企業按照國家規定交納的失業保險**。

5.醫療保險費:是指企業向社會保障主管部門交納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

6.安全文明施工增加費:包括有關安全教育、管理、檢查、標誌的設定和安全設施費用;現場圍擋、施工場地地面的硬化處理、現場綠化布置、現場住宅環衛設施治安綜合治理及社群眼務等。

工程費用組成

建築安裝工程費用構成要素 速記口訣 建安工程費組成 人材機理潤規稅 人材機理論上可以規避稅金 1人工 2材料費 3施工機具使用費 4企業管理費 5利潤 6規費 7稅金 一 人工費的組成 加獎貼殊計 嘉獎鐵書記 1獎金 2加班加點工資 3津貼補貼 4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5計時工資或計件工資 二 材料...

建設工程費用標準

總說明一 遼寧省建設工程計價依據 遼寧省建設工程費用標準 以下簡稱費用標準 是工程量清單計價 編制招標控制價或攔標價的依據 是編制建設工程估算 設計概算 施工圖預算 竣工結算的依據 是調解處理工程造價糾紛 鑑定工程造價的依據 是投標 和衡量投標 合理性的基礎 是編制投資估算指標 概算 定額 指標的基...

建築安裝工程費用組成

一 按費用構成要素組成 1 人工費 內容包括 1 計時或計件工資 2 獎金 3 津貼補貼 4 加班加點工資 5 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因病 工傷 產假 生育假 婚喪假 事假 探親假 定期休假 停工學習 執行國家或社會義務等 2 材料費 內容包括 1 材料原價 2 運雜費 3 運輸損耗費 4 採購及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