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B 壓力容器管理規程

2022-09-22 21:54:08 字數 2648 閱讀 2752

確保壓力容器安全執行。

本程式適用於公司壓力容器的管理。

4.2.1壓力容器質量證明材料:竣工圖紙、試壓報告、合格證、壓力容器產品安全質量監督檢驗證書、主要受壓元件使用的材料表等。

4.2.2 中壓、高壓反應壓力容器和儲存壓力容器的強度計算書。

4.2.3 壓力容器檢驗報告,記入《裝置巡迴檢查記錄》

4.2.4 壓力容器的檢修方案計入《裝置檢修記錄》

4.2.5 在用安全閥校驗報告。

4.3 壓力容器的定期檢驗

4.4 安全附件的安裝、使用及校驗

4.4.1 安全閥的安裝要求:

4.4.1.1 安全閥應垂直安裝,並裝設在壓力容器液面以上的氣相空間,或與連線在壓力容器氣相空間上的管道相連線。

4.4.1.2 壓力容器與安全閥之間的連線管及連線管件的截面積不得小於安全閥的進口面積。

4.4.1.

3 壓力容器與安全閥之間不宜裝設中間截止閥,對於盛裝易燃、毒性程度為極度、高度、中度危害或粘性介質的壓力容器,為便於安全閥的清洗更換,可在壓力容器與安全閥之間裝設截止閥,但截止閥的結構和通經尺寸要不妨礙安全閥的正常洩放,並且壓力容器正常執行時,截止閥必須保持全開,並加鉛封。

4.4.1.4 壓力容器最高工作壓力低於壓力源的壓力時,在通向壓力容器進口的官道上必須裝設壓減閥,並且在減壓閥的低壓側要裝設壓力表和安全閥。

4.4.2 安全閥的校驗:

4.4.2.1 所有的安全閥均應由省(市)特種裝置管理部門進行調整校驗

4.4.2.2 新安全閥必須經調整校驗後方可安裝使用

4.4.2.3 在用的安全閥每年校驗一次

4.4.2.4 調整校驗後的安全閥應加鉛封

4.4.3 壓力表的選用要求:

4.4.3.1 選用的壓力表必須與壓力容器內的介質相適應

4.4.3.2 低壓容器使用的壓力表精度不應低於2.5級,中壓及高壓容器使用的壓力表精度不應低於1.5級。

4.4.3.3 壓力表盤刻度極限值應為壓力容器最高工作壓力的1.5-3.0倍,最好選用2倍,表盤直徑應不小於100mm。

4.4.4 壓力表的校驗:

4.4.4.1 壓力表的校驗送往山東省計量科學研究院校驗

4.4.4.2 新壓力表必須經過校驗合格後方可安裝

4.4.4.3 壓力容器上的壓力表每半年校驗一次

4.4.5 壓力表應有明顯的合格標籤,並註明有效期限及校驗單位或校驗人。

4.4.6 壓力表的安裝要求:

4.4.6.1 裝設位置應便於操作人員觀察和清洗,且應避免受到輻射熱、凍結或震動的不利影響。

4.4.6.2 壓力表與壓力容器之間應裝設三通旋塞或針型閥,三通旋塞或針型閥上應有開啟標記和鎖緊裝置。

4.4.6.3 壓力表與壓力容器之間不得連線其他用途的任何配件或接管。

4.4.6.4 用於水蒸氣介質的壓力表,在壓力表與壓力容器之間應存有存水彎管。

4.4.6.5 用於具有腐蝕性或高粘度介質的壓力表,在壓力表與壓力容器之間應裝設有隔離介質的緩衝裝置。

4.4.7 壓力表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立即停止使用:

4.4.7.1 無壓力時指標不能回到指定處

4.4.7.2 表盤封面玻璃破裂或表噴刻度模糊不清

4.4.7.3 封印損壞或超過校驗有效期

4.4.7.4 表內的彈簧管洩露或壓力表指釘鬆動

4.4.8 壓力容器用液面計應符合下列要求:

4.4.8.1 低、中壓容器用液位計在安裝使用前,要進行1.5倍液位計公稱壓力的水壓試驗。

4.4.8.2 盛裝0℃以下介質的壓力容器上要選用防霜液位計。

4.4.8.3 液面計應安裝在便於觀察的位置,且液位計的最高和最低液位應做出明顯標記,以示警界。

4.4.8.4 液位計的玻璃板(管)有裂紋、破碎或經常出現假液位時應立即停用。

4.5 壓力容器使用部門應在工藝操作規程和崗位操作法中明確提出壓力容器的安全操作要求。其內容至少應包括:

壓力容器的操作工藝指標(含最高工作壓力、最高或最低工作溫度等),壓力容器的操作方法(含開、停車的操作程式和操作注意事項),壓力容器執行中應重點檢查的專案和部位,執行中可能出現的異常現象和防止措施,以及緊急情況的報告程式。

4.6 壓力容器操作人員應持證上崗

4.7 壓力容器的檢修注意事項:

4.7.1 壓力容器內部有壓力時,不得進行任何修理或緊固工作

4.7.2 檢修前必須將容器內的介質排放乾淨,用盲板隔斷所有液體、氣體的**,並在隔斷處懸掛「嚴禁開啟」警示牌。

4.7.3 能夠轉動或其中有可轉動部件的壓力容器,應關閉電源,鎖住開關,並在電源開關處懸掛「禁止合閘」警示牌。

4.7.4 對容器內部進行檢修前,必須對其內部進行清洗、消毒,取樣檢驗合格後人員方准進入其內工作,並應設專人監護,有可靠地聯絡措施。

必要時還應配備通風、安全救護設施,以確保安全檢修。

4.8 壓力容器發生下列現象之一時,操作人員應立即採取緊急措施,並向車間或生產部報告:

4.8.1 壓力容器的工作壓力、介質溫度或壁溫超過許可值,採取措施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

4.8.2 壓力容器的主要受壓元件發生裂紋、鼓包、變形或洩露等危及安全的缺陷。

4.8.3 安全安全附件失效。

4.8.4 接管或緊韌體損壞,難以保證安全執行。

4.8.5 發生火災,直接威脅到壓力容器安全執行。

4.8.6 壓力容器液位失去控制,採取措施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

4.8.7 壓力容器與管道發生嚴重振動,危及安全執行。

壓力容器原材料檢驗規程

檔案編號be1201 02 無錫漢英機器製造 原材料檢驗規程 生效日期2014 2 8 1 本規程適用範圍 本工藝適用於壓力容器產品所用的受壓原材料的入廠檢驗 複驗 2 原材料入廠驗收的程式為 原材料報驗 審核質量證書,確定檢驗標準 外觀檢驗 給出檢驗編號,取樣打標記 試樣加工及檢驗 理化室按規定專...

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

徵求意見稿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頒布 年月日目錄 第一章總則1 第二章材料4 第三章設計9 第四章製造18 第一節一般要求18 第二節焊接工藝和焊工20 第三節熱處理21 第四節表面質量要求22 第五節產品試板與試樣要求23 第六節無損檢測26 第七節耐壓試驗和洩漏試驗29 第八節...

壓力容器管理規定

檔案內容 一 目的2 二 適用範圍2 三 職責2 四 定義2 五 內容2 六 歷史修訂內容和原因4 七 相關業務流程圖5 目的 加強鍋爐 壓力容器管理,確保鍋爐 壓力容器的安全執行 完好無損,保證人身及財產安全。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公司內所有的壓力容器管理。職責 1.條件保障部 安環部及各生產車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