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法律顧問經驗談務必明確服務物件

2022-08-30 02:00:03 字數 2607 閱讀 9974

[ **:學法網 作者:佚名時間:2010-3-11 23:52:40 進入學法網bbs ]

筆者從業十幾年,先後擔任了五十餘家企事業單位的常年法律顧問,短則三年,長的達八年之久,每年常年法律顧問單位維持在十家左右,以下是我的幾點體會:

一、做常年法律顧問能全面鍛鍊律師,是律師開拓案源的主要途徑,是律師一項較為穩定的收入**。

有的律師不願意做常年法律顧問,原因是嫌做常年法律顧問收入少、費時多、辦事繁。在北京,通常做常年法律顧問,每家收費在2至15萬元左右。這與接大案子相比,確實收費不高。

至於是否費時,則因單位而異,有的單位對法律顧問比較依賴,遇到律問題,必請法律師到場諮詢或提意見,甚至規定律師每週至少來一趟;有的單位,簡單問題「自我消化」,若係疑難問題,方請律師「駕臨」。律師辦理訴訟或仲裁案子流程簡潔,俗稱三部曲即準備材料、出庭、領取判決書或裁決書。律師擔任常年法律顧問遠比承接案子要繁瑣得多。

律師擔任常年法律顧問,通常要提供下列服務:1、解答法律諮詢;2、參與合同談判及合同書起草和審查;3、出具專項法律意見書;4、簽發律師函;5、進行律師見證;6、專項調查;7、專項**;8、協助聘請方健全各項管理制度;9、出席會議參與決策;10、法律講座。

由此可見,律師擔任常年法律顧問沒有承辦訴訟或仲裁案子那麼「輕鬆」,但看問題要一分為二,做常年法律顧問也是如此,既有不利的一面,也有好的一面。筆者的經驗是擔任常年法律顧問至少有三個好處:一是能全面鍛鍊律師各方面的才能,劉桂明先生總結律師的功能有四個方面即解釋功能、預警功能、主張功能、辯護功能,律師擔任常年法律顧問,這四個功能都有可能「動用」,乙個也不能少,是檢驗律師的試金石,是律師全面展示才華的最佳機會;二是律師開拓案源的主要途徑,你擔任某家單位的常年法律顧問,該單位的訴訟案子或仲裁事項,除非你不願意做或做不了,否則「肥水」絕不會外流,越是擔任大的單位的法律顧問,你就越有機會承接大的案子,越是擔任大的單位法律顧問,你就越有機會辦理複雜的非訴訟法律事務,越是擔任大的單位法律顧問,你賺錢的機會就越多;三是一項穩定的收入**,如果你一年擔任十家單位常年法律顧問,每家平均叄萬元,就意味著三十萬元到賬,這樣,你就有了基本保障,至少你一年的辦公費用有人替你埋單了,你就可以放心開拓別的業務,你就可以有選擇性的承接訴訟或仲裁案子!

二、在同當事人簽訂常年法律顧問合同時,務必明確服務物件(含不含服務物件的關聯公司或關聯單位)、服務內容(越具體越好)、服務時間(設立上限)、服務費用及支付方式。

大凡做律師的都有同感:替委託人或當事人辦事都能盡職盡責,給自己辦事往往糊塗透頂。律師在同聘請方簽訂常年法律顧問合同時,一定要明確上述四項內容,否則會啞巴吃黃連有理沒法說。

作為聘請方,都願意少花錢多辦事,本單位的法律事項,你當然得「顧問」,本單位關聯單位甚至本單位員工的法律事項也想請你把關。如果沒有約定服務物件,遇此情況你幹不幹?如不幹,就有可能影響雙方的合作關係,來年續簽就有可能泡湯;如乾,你會覺得委屈,原因是費力不見利。

關於服務內容,一定要明確哪些內容要另行委託即另行收費。關於服務時間,亦應界定清楚,原則上,每週不超過半天即四小時,否則,要增加費用,並明確增時計價標準。關於支付方式,最好是一次性支付。

對於經營穩健和守信的單位可接受按月或按季支付。有的單位之所以請你擔任常年法律顧問,往往是遇到了棘手的事情需要律師處理,一旦事情辦妥,律師的作用在他們的眼裡就是可有可無了,若不是一次性收取顧問費,很有可能,你就會白費工夫,當然,你可以打官司,但畢竟是一件難為情的事情;有的單位一旦陷入經營困境或人事更替或突然關張甚至「人間蒸發」,你若不是一次性收費,後續費用就有可能成為「空頭支票」。

三、要續簽常年法律顧問合同,作為受聘方的律師要做到以下幾點:

(一)、要掌握聘請方基本情況

律師要主動掌握而不是被動接收聘請方各方面的情況(涉及保密事項除外),包括聘請方高層管理人員分工及行事風格、法人治理結構及運作程式、分子機構設定情況、基本規章制度、業務所涉法律法規及規章、所在行業特點及動態等。

(二)、要提供高質量的服務

如上所述,律師擔任常年法律顧問有可能涉及十個方面的服務,律師必須熟悉聘用方基本情況,對聘用方業務所涉法律法規乃至部門規章、聘用方所在協會的管理制度有精湛的理解,律師必須具有極強的敬業精神和熟練的操作經驗,否則,奢談優質服務!律師一次小小的失誤、一次不經意的疏忽,都有可能給聘用方留下不信任的映像。

(三)、提供服務要及時

聘用方均希望律師「召之即來」,但是作為律師不可能只為一家單位服務,因此,律師在簽訂常年法律顧問合同時,務必要留有餘地,最多保證重大事項24小時內到位,一般事項不超過3天。為了能切實履行合同,律師最好指定一名同事或助手共同為一家單位提供常年法律服務,即或你外出或有其他事先已安排的事情需要處理,你也不會有太多的顧慮。如果你沒有急於辦理的事物,你最好是親自出面,哪怕是加班加點,也要按時完成聘請方交辦的事務。

一次遲延,聘請方還可以理解,再而三的遲延,聘請方就有可能另請高明。

(四)、要經常同聘請方尤其是聘請方決策人員或聯絡人員溝通

有的律師擔任常年法律顧問,顧而不問,聘請方不招呼,絕不露面。筆者的經驗是:即或聘請方不招呼,也要主動同聘請方決策人員或聯絡人員溝通,一方面是聯絡感情,加深了解,另一方面是尋求服務機會。

律師發現聘請方存在制度缺陷,就應主動提醒聘請方予以完善,律師發現聘請方存在某一風險,就應建議聘請方盡快採取措施,律師得知聘請方業務所涉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出現變動,就應及時告知聘請方予以關注,律師獲悉某一商業機會而聘請方完全可以勝任,就應該同聘請方**並盡力促成,或許你還會有意外的收穫!總之,要讓聘請方了解法律顧問絕不是可有可無,而要繼續聘請法律顧問,你是最佳人選!

常年法律顧問服務方案

方案設計人 律師事務所作為一家專業性的法律服務機構,企業常年法律顧問是我們的基本業務。貴企業從事為主,使企業有效降低經營風險,獲得安全 穩定 持續 健康的發展,享受專業律師為企業提供的全面 高效的法律服務。為此,蔣彩俠律師特針對貴企業度身設計如下法律顧問方案 一 全面清理企業歷史遺留問題 針對企業內...

律師常年法律顧問服務計畫

二 常年法律顧問服務內容 常年法律顧問在規範企業經營行為 健全企業規章制度 處理訴訟非訴訟事務 防範企業經營風險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是企業領導人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依法經營管理的得力參謀和助手。概括地說,常年法律顧問提供以下服務 一 日常法律事務 1.對顧問單位有關業務上涉及的法律問題提供法律諮詢。2...

常年法律顧問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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