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護律師庭審發問技巧

2022-08-29 11:30:05 字數 998 閱讀 8629

在刑事案件庭審中,辯護律師向被告人、證人、鑑定人發問是刑事辯護的乙個重要環節。以下就庭審發問談幾點粗淺的體會,與各位同仁**。

一、緊貼主題,切忌無關巨集旨。發問內容須與主要辯護觀點相聯、呼應。對與辯護內容無關或關係不大的問題盡量不問;對枝節問題不宜糾纏。

需在庭審中提交給法庭的證據,有的在提交前可輔以必要的發問。如向法庭提交發案時被告人不在現場的證據,提交前可向被告人發問:「案發時你在什麼地方?

」、「誰可以證明?」等。這樣可起到相互印證、增強證據的說服力的作用。

二、簡明扼要,切忌拖泥帶水。律師在刑事庭審活動中是配角,不能喧賓奪主。要抓住重點,突出主題,可問可不問的的盡量不問,問兩句話可以解決的絕不問第三句。

不要無意義地重複法庭調查的內容。發問的語言要精練,表達要明確。

三、因人而宜,切忌不分物件。不同案件的被告人在文化程式、社會經歷、心理素質、語言表達能力等方面存在較大差異,因此,遣詞用語、發問方式應因人而宜,有的放矢。如對職務犯罪,特別是文化層次較高、自尊心較強的被告人,發問方式可以適當委婉一些,防止被告人產生情緒波動或牴觸,影響發問效果;反之應盡量淺顯通俗。

但應注意,無論是委婉或是淺顯,發問都要直接明確,以避免產生歧意或誤解。

四、準備充分,切忌倉促上陣。**前要認真閱卷,吃透案情。草擬辯護詞時,用會見被告人的機會,直接向被告人發問。

對關鍵情節,必要時可反**問。這樣既可把握案性的重要環節,又可根據發問效果對發問提綱作一些調整。準備向證人發問的問題,要認真查閱證人過去的證言,共做過幾次陳述,都是如何講的,從而做到心中有數。

五、隨機應變,切忌照本宣科。在法庭調查中,要集中精力,注意聆聽被告人供述、審判人員、公訴人及其他辯護人的發問,隨時修改發問提綱,不能以不變應萬變,按原提綱照本宣科。別人已問過的,一般不再重**問。

有時在發問中,被問者的回答與原掌握的案情或所希望的效果相差甚遠,這時不能亂了方寸或停留反覆追問,而應適當調整發問內容和發問角度,以取得最佳辯護效果。

此外,尊重案件事實和法律,恪守律師職業道德。這不僅是在庭審發問中,也是在整個刑事辯護活動中都應遵循的原則。

辯護律師庭審發問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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