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為確保量測的有效性,確保所用量測儀器裝置的精密度符合要求。
2、範圍:
用於公司產品品質判定的所有檢驗、量測及實驗裝置均屬之。
3、工作權責:
3.1.品保部:負責公司量測儀器的造冊、追蹤掌控量測儀器裝置的校驗狀況,委託外校機
構執行外校、外部送修品質確認;
4、作業內容:
4.1需求單位有需求時開立《請購單》,具體詳述所需裝置的規格、精度待要求送到品保部
確認; 4.2品保部主管對是否需要此裝置或提出的裝置是否適用提出建議;如果品保部主管對所提的
裝置判定不適用則將請購單返回需求部門,請需求部門重新確認所需規格的適切性,如果品
保部門有備品,則需求單位直接到品保部登記領用即可,相應的請購單取消;品保部針對請購單的內容審核確實需要購買,則交總經理核准;如不同意則轉回需求部門,同意則到下一製程採購;
4.3採購:採購比對儀器供貨商之**,實施採購,具體參照《採購管理規範》。
4.4驗收:
4.4.1品保部針對所購之儀器均需要驗收,進行功能及外觀的驗收、校驗,標準件可追溯至國
家或國際標準,如果無法進行內校的,則請廠商提供合格證書,標準可追溯至國家或國
際標準;
4.4.2驗收合格後,品保將相關記錄登入到《量測裝置儀器一覽表》;並編號列入管制冊子中;採購進行入庫,品保再將其領出保管,需求單位則到品保進行相應的登記便可領走使用;
4.4.3驗收ng,則通知採購,採購則參照《採購管理規範》進行相應作業;
4.5校驗:
4.5.1合格外校機構選定:在委託外校機構執行外校前需對其是否具有實施校驗的能力和資
格進行確認。
4.5.2校驗管理:
4.5.2.1 內校時,需要有通過委任或通過公司認同具有校驗資格的人員擔任內校工作,內
校人員依《內校操作指導書》進行檢驗,並將記錄記於《量測裝置內部校正記錄
表》及《量測裝置儀器履歷表》;
4.5.2.2校驗週期之制定:品保部擬定《量測裝置儀器年度校正計畫表》,依計畫進行校驗;
受校儀器須制定出其校驗週期或是否可免校,免校儀器需申請並經品保部主管同意。
4.5.2.3 週期之調整:品保部根據量測儀器使用管理情況,需修理儀器時,可視需要自行調整校驗週期及變更並登入到《量測裝置儀器履歷表》。
4.5.2.4儀器有效期將逾時,品保部通知各使用部門,使用單位須於指定日期/時間內配合
接受校驗。
4.5.2.5校驗結果:
4.5.2.5.1當校驗結果合格時,由品保部登記相應的記錄並在儀器上標識其校驗狀態後
發還使用單位使用。
4.5.2.5.2當校驗結果不合格時,由品保部評估對以往檢驗結果有效性的影響程度並採
取相應的措施,在必要時要將情況通告客戶並協肋採取相應措策。
4.5.2.5.3針對校驗不合格的儀器裝置,由品保部評估是否有價值維修,如果可維修,則
由使用單位提出《送修申請單》簽核後送修,維修後的儀器裝置需經以上
步驟重新校驗。無維修之必要的儀器裝置需由使用單位提出《量測裝置報
廢申請單》經品保部判定報廢後交總經理核准後方可消帳再領;針對「管制
使用」的儀器需標識明確並管制其使用後的品質狀況;
4.5.2.6凡需外校之裝置,使用單位需填寫《外校申請單》,批准後送至有校驗資格的單位校正,並需出據校正報告,報告需可追溯國家或國際標準;品保將結果登記於 《量測裝置儀器履歷表》中;
4.5.2.7 儀器之保養維修與履歷記錄:
4.5.2.7.1大型精密儀器(如投影儀、高度規等)由品保部進行日常的保養和維護;並記錄於《日常保養表》;
4.5.2.7.2儀器在不經過品保同意的情況下不可自行維修或拆解;
5、參考檔案/表單:
6.1 請購單
6.2 量測裝置內部校正記錄表
6.3 量測裝置儀器一覽表
6.4 採購管理程式
6.5 量測裝置儀器年度校正計畫表
6.6 量測裝置儀器履歷表
6.7 外校申請單
6.8 量測裝置報廢申請單
6.9 送修申請單
測量儀器管理規程
一 目的 對公司計量器具進行有效控制,確保計量器具的測量結果的準確性和有效性,確保測量能力滿足產品生產的要求。二 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所有計量器具裝置的管理和控制。三 職責 3.1 質量管理部是計量器具檢定 校準 維修及管理的主責部門 3.2 品管部負責對各工序或過程以及產品研製試驗所需要的監測裝置...
測量儀器的管理
1.目的 為確保所使用的測量儀器的精準度,滿足各階段檢驗與測量結果的準確性,以保證產品的質量。2.適用範圍 本廠內用於產品質量判定的全部量規 儀器裝置。3.職責 3.1使用部門負責本部門量測儀器的使用 保管及新增量儀的申購 3.2質管部負責量.規儀器裝置發放.彙總記錄.定期內校或外校。4儀器使用規定...
測量儀器合同
2.付款時間 乙方交付商品,甲方驗收合格後,七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所有款項。第四條產品售後服務 乙方為所銷售的產品,負責技術演示及培訓 並對所銷售的產品提供 產品保修卡 有關保修事項按保修卡規定的內容執行。第五條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 因乙方產品質量原因違約除外 應當承擔由此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