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住房配建協議

2022-08-25 15:30:15 字數 1466 閱讀 8897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位址法定代表人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位址法定代表人

為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的**,健全*****住房保障**體系,根據*****保障性住房配建實施意見的相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配建協議:

一、配建保障性住房面積及相關要求

(一)工程名稱

(二)建設地點

(三)占地面積: 萬平方公尺

(四)建築面積:總建築面積為萬平方公尺。其中配建保障房(回遷房、經濟適用房、拆遷周轉房、廉租房)總建築面積平方公尺,戶型面積均為100平方公尺,最終以實際測算面積為準,共計套。

配建比例按規劃方案審批後住宅面積的30%(其中回遷房佔 %、經濟適用房佔 %、拆遷周轉房占5% ,總量不超過30%)配建,如該小區分期建設,按該期建設住宅面積的30%配建保障性住房。如乙方不執行此協議,甲方將不予辦理開工手續及竣工驗收。

二、配建保障性住房的建設標準、質量要求

1、配建保障性住房的建設標準應與乙方建設的商品住宅小區一致,滿足設計規範,平面布局合理,使用功能完備;房屋結構安全,滿足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要求;每套獨門獨戶,設有客廳、臥室、陽台、廚房、衛生間和排水排汙、供水供電、供煤氣、有線電視等設施,配備獨立的水、電表。

2、配建的保障性住房的質量達到國家規定住宅工程的合格標準。由乙方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自房屋交付之日起,由乙方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

三、配建保障性住房的驗收標準、交接程式和保修

1、乙方交付保障性住房前,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書面通知後20日內組織驗收,驗收合格的,在驗收後十日內辦理交接手續;驗收不合格的,由甲方書面通知乙方按移交標準進行完善整改,直至達到驗收合格標準方可辦理交接手續。

2、配建保障性住房接收後,保障性住房納入所在小區實施統一的物業管理,由乙方直接向住戶收取物業管理費,甲方協助。

3、乙方應按照《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規定的保修範圍、內容及最低保修期限對保障性住房進行保修,規定保修範圍及內容以外的其他專案,保修期限不少於2年。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無償維修,因質量問題造成住戶損失的,乙方按住戶損失情況予以賠償。

四、付款方式及回購**

1、付款方式:按工程進度達到±0時付20%,封頂時付40%,竣工驗收合格交付使用後付30%,扣留保修金10%,扣留時間執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相關規定。

2、回購**:參照******保障性住房回購**。

五、違約責任

1、保障性住房用地、戶型面積及裝修設計標準未經甲方確認擅自動工建設的,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指定用地位置和選擇要求配建的房屋,乙方必須無條件接受。

2、乙方必須按照本協議約定的建設標準、質量要求等配建保障房,如不履行此協議,乙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甲方進行賠償。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乙份,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人(簽字委託**人(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經濟技術開發區關於保障性住房配建的協議

保障性住房配建協議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位址法定代表人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位址法定代表人 為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的 健全準 開發區住房保障 體系,根據 保障性住房配建實施意見的相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配建協議 一 配建保障性住房面積及相關要求 一 工程名稱 二 建設地點 三 占地面積 平方公尺...

保障性住房申請條件

六 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未在本市和國內其他地區購買過具有保障性質或者其他政策優惠性質的住房,但作為家庭成員的子女在單獨組成家庭或者達到規定的年齡條件後申請購買保障性住房的除外 七 市 規定的其他條件。單身居民申請購買保障性住房的,其年齡條件和面積標準由市 另行制定。第二十三條未租賃保障性住房且符合本...

保障性住房申請條件

六 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未在本市和國內其他地區購買過具有保障性質或者其他政策優惠性質的住房,但作為家庭成員的子女在單獨組成家庭或者達到規定的年齡條件後申請購買保障性住房的除外 七 市 規定的其他條件。單身居民申請購買保障性住房的,其年齡條件和面積標準由市 另行制定。第二十三條未租賃保障性住房且符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