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護員的要求

2022-08-11 14:51:06 字數 2314 閱讀 9886

駐站聯絡員和安全防護員的要求

一、現場防護員職責:

1.現場防護員應由安全責任意識強、技術業務精、生理和心理健康的訊號工擔任,未定崗人員不得擔任現場防護員。

2.現場防護員必須掛牌上崗,穿防護服,攜帶聯絡**(無線電台)、列車執行圖、喇叭、汽笛(哨子)等有效防護用具。作業前,必須檢查和試驗防護用具的完好狀態,發現不良的應立即更換。

3.現場防護員經常與室內電務聯絡員保持聯絡,及時掌握和通報列車執行動態,聯絡中斷時,現場防護員必須視作來車,通知所有作業人員攜帶機具(料)撤離到安全地點。

4.現場防護員必須全過程做好安全防護,不得擅自離崗或做與防護職責無關的工作。作業過程中,檢查落實施工作業的安全防護措施,隨時注意行車動態和現場作業人員的作業安全情況,確保人身安全,作業完畢,全部作業人員離開作業現場後,方可撤離。

二、進行點外的作業時防護要求:

1.乙個站同時最多不能超過5個作業點,每個作業點必須設專人進行安全防護(駝峰停車器裝置必須2人對峰頭、峰尾進行安全防護),配備喇叭、汽笛(哨子)等防護工具。

2.作業前,現場防護員必須與室內電務聯絡員聯絡,經室內電務聯絡員同意後,現場防護員才能通知作業人員進行作業,電務聯絡員並在《電務維修點外作業記錄》(附表2)進行登記,實時掌握室外各作業人員的作業地點、位置,確保安全防護到位。

三、室內、外防護員要求:

1. 沒有防護,禁止上道作業(故障處理、巡視除外)。上道作業應隨時注意來往車輛,聽從防護人員指揮,隨時下道避車。

2.安全員要做到六預告:閉塞預告、開出預告、開放訊號預告、接近預告、出站預告、調車預告。

3.上道作業必須設駐站聯絡員和現場專職防護員(故障處理、巡視除外)。聯絡員與防護員每隔3分鐘要進行一次聯絡。

四、在站場、線路上作業人員勞動安全守則

1. 順線路行走時,應做到:

(1)行走路肩,注意鄰線機車、車輛及貨物裝載動態,身體及所攜帶物品不得侵入限界。

(2)不准腳踏鋼軌面、道岔連線杆、尖軌等,嚴禁在道心、軌枕頭上行走。

(3)不准在鋼軌上、車底下、枕木頭、道心裡休息或滯留,嚴禁扒乘機車、車輛,以車代步。

2. 橫越線路時,應做到:

(1)必須執行「一停、二看、三通過」制度,並注意機車、車輛的動態及腳下有無障礙物;站內設有天橋、地道、平過道的,嚴禁橫越線路。

(2)橫越停有機車車輛的線路時,必須確認機車、車輛暫不移動,在距機車、車輛5公尺以外處通過;嚴禁在執行中的機車、車輛前面搶越線路。

(3)因作業必須橫越列車、車列時,應確認列車、車列暫不移動,從車輛的通過臺越過,不得碰開鉤銷,並注意鄰線有無機車、車輛執行,嚴禁鑽車底。

3. 區間行走時,應做到:

在區間行走時應走路肩;在道床上行走或工作時,應不斷前後瞭望;在複線區間,應逆列車執行方向行走,並不斷前後瞭望,禁止在鄰線和兩線中間躲避列車。

4.上道作業人員必須穿著有黃色標誌的防護服(帽),夜間要有反光標誌。

5.上道作業時必須設駐站聯絡員和現場防護員,並執行以下規定:

(1)駐站聯絡員應身掛工作牌,及時掌握和通報列車執行動態,特別是列車反方向執行動態;按規定每3至5分鐘與現場專職防護員聯絡一次,並認真記錄。

(2)現場防護員必須攜帶無線電台、喇叭(口哨)等有效防護用具,站立在便於瞭望和通知的適當地點,掌握作業區段列車執行時刻,集中精力做好防護,不得做與防護職責無關的工作。

6.下道避車完畢應遵守以下規定:

(1)距鋼軌頭部外側距離,根據局管內現行設計速度,規定如下:黔桂線、洛湛線不小於2.5公尺;其他各線不小於2公尺。

(2)本線來車時,包括桿上作業人員,在以下距離之前提前停止作業並下道避車,根據局管內現行設計速度,規定如下:黔桂線、洛湛線不小於1400公尺;其他各線不小於800公尺。

7.現場作業人員下道避車細化規定:

沒有防護,禁止上道作業(故障處理、巡視除外,但必須加強前後瞭望,遵守有關規章制度)。上道作業應隨時注意來往車輛,聽從防護人員指揮,隨時下道避車。

(1)站內作業:當車站辦理發車、調車進路以及接車司機呼叫列車接近時,室內防護人員應立即通知室外防護員或每乙個作業人員下道。下道要遠離線路,並面向來車方向立崗避車。

(2)區間作業:檢查、巡視需上道時,必須先與室內防護人員聯絡,確認無車方准上道。自閉區段當列車距作業點三個閉塞分割槽、其他區段司機呼叫列車接近時,室內防護人員必須立即通知區間作業人員下道,下道要遠離線路,並面向來車方向立崗避車。

(3)鄰線來車下道避車規定:除遵守《南寧鐵路局勞動安全守則》有關規定外,並要求現場作業人員必須做到,在列車通過時,不管鄰線本線,必須執行立崗接車要求,停止手中作業,立於安全位置,面向列車方向立崗接車。

(4)下道避車時,作業機具(材料)須放置(堆碼)牢固,不得侵入限界;兩線間不得停留人員或放置機具(材料);避車時應面向來車認真瞭望,以免列車落物傷人。

湛江訊號車間(2012.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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