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融資性擔保公司規範工作操作流程

2022-07-23 11:51:02 字數 4634 閱讀 9286

為規範本市現有融資性擔保公司的經營行為,促進本市融資性擔保業健康發展,根據《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北京市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和《關於開展融資性擔保公司規範工作的意見》等相關規定,結合本市融資性擔保公司現狀,制定本市現有融資性擔保公司規範工作操作流程。

1、監管部門

本操作流程中所稱市監管部門是指北京市金融工作局,本操作流程中所稱區(縣)監管部門是指各區(縣)人民**指定的管理部門。

2、適用物件

本操作流程適用物件為在北京市行政區域內註冊的(即營業執照載明的公司住所在北京市行政區域範圍之內)、(以下統稱「在京融資性擔保公司」)。

三、申請時限及受理方式

為保障規範工作如期完成,2023年2月28日前採取集中受理的方式,此後採取常規受理的方式。

集中受理:在京融資性擔保公司可在2023年2月14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期間,提交《融資性擔保機構經營許可證申請書》及相關配套檔案(詳見附件1)、《融資性擔保公司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申請書》及相關配套檔案(詳見附件2)和符合監管部門規範的律師事務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詳見附件3、4)。受理部門:

市監管部門;受理地點:北京市西城區鬧市口大街1號長安興融中心4號樓3層。

常規受理: 2023年3月1日及之後提交申請的,提交《融資性擔保機構經營許可證申請書》及相關配套檔案《融資性擔保公司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申請書》及相關配套檔案和符合監管部門規範的律師事務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詳見附件3、4)。由區縣監管部門報市監管部門審批。

(受理地點詳見附件5)

申請材料請提供紙質版、電子版(資料光碟)一式三份。

四、操作流程

(一)集中受理。

市監管部門和區(縣)監管部門共同組成工作組,負責申請材料的審核。經審核符合要求的,市監管部門出具受理通知書(詳見附件6)。市監管部門受理後20日內,做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決定。

在京融資性擔保公司所提交申請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經補充或修改後符合要求的,可再次向市監管部門提交申請材料。

(二)常規受理。

2023年3月1日後遞交申請的,向區(縣)監管部門遞交申請材料。經審核符合要求的,市監管部門出具受理通知書。

(三)業務流程圖。

五、審核結果通知及許可證發放

(一)向融資性擔保公司反饋審批結果。

對審批核准的融資性擔保公司,以書面形式通知其領取融資性擔保公司經營許可和融資性擔保公司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的核准檔案。

對未獲審批核准的融資性擔保公司,以書面形式通知其結果;對基本符合要求,經整改可達到規範條件的融資性擔保公司(「需整改融資性擔保公司」),可要求其制定並提交整改計畫。

(二)市監管部門評估整改計畫。

融資性擔保公司提交整改計畫。市監管部門綜合評估融資性擔保公司所提交整改計畫的可行性,並結合其已採取的整改行動出具評估意見。

經綜合評估,整改計畫可行的,融資性擔保公司簽署整改承諾書(詳見附件7),可領取融資性擔保機構經營許可證(有效期一年以內)和融資性擔保公司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的核准檔案。

經綜合評估,整改計畫不可行的,通知其評估結果。

(三)領取許可證。

領取融資性擔保機構經營許可證時,在京融資性擔保公司應提交下列檔案:

1.在京融資性擔保公司介紹信。

2.經辦人員的居民身份證。

未能在2023年3月31日前獲得融資性擔保機構經營許可證的擔保公司,應停止開展新的融資性擔保業務;違反規定的,市、區(縣)監管部門將會同有關部門對該類融資性擔保公司依法處置。

六、在京非公司製融資性擔保機構規範工作參照本流程執行。

附件1:

融資性擔保機構經營許可證申請書

單位名稱(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申請時間年月日

(單位名稱)

關於融資性擔保機構經營許可證的申請

(監管部門名稱):

根據《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北京市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及《關於開展北京市融資性擔保公司規範工作的意見》要求,我單位現申請融資性擔保機構經營許可證。

請予審核批准。

單位名稱(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年月日附件1-1:

融資性擔保機構基本情況表

單位名稱) (公章)

附件1-2:

融資性擔保機構自查報告

特別提示:

原件,由單位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

自查報告應包括:1、單位基本情況;2、股東基本情況;3、股東及註冊資本演變;4、單位組織結構;5、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基本情況;6、分支機構情況;7、單位主要規章制度概述;8、公司內部控制與風險管理情況;9、2023年度、2023年度年業務經營情況(參照《融資性擔保公司資訊披露指引》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編寫);10、2023年度擔保業務彙總表(包括但不限於擔保業務類別、每筆擔保業務合同的主債權人、債務人、擔保金額及每筆擔保業務合同的履**況等);11、主要合作金融機構;12、主要資產;13、債權、債務情況;14、訴訟、仲裁或行政處罰情況;15、兩項準備金計提情況;16、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17、結論意見(應逐條對照並以具體資料說明是否符合《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第九條、第十條、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及《北京市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第十條、第十三條等相關規定,並得出具體結論意見)。

附件1-3:

營業執照(事業法人登記證)

特別提示:

經登記管理部門年檢或年審合格的營業執照(或事業法人登記證書)影印件並加蓋單位公章,帶原件核實。

附件1-4:

其他相關檔案

特別提示:

相關批准檔案包括金融管理部門、各部委、市**相關委辦局、各區(縣)人民**等機構批准公司成立或開展相關業務的檔案。影印件並加蓋單位公章,帶原件核實。

中介機構出具的信用評級報告。

附件1-5:

經審計的財務報告

特別提示:

原件,本期請提供經符合監管部門規範的中介機構審計的2023年度、2023年度財務-報告,財務報告應至少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所有者權益變動表、融資性擔保業務各項審慎性指標、風險撥備達標情況以及財務報表附註。

附件1-6:

公司章程

特別提示:

加蓋單位公章。

附件1-7:

單位股東名冊

自然人股東名冊

附件1-8:

驗資報告

特別提示:

影印件並加蓋單位公章。

附件1-9:

主要股東資料

特別提示:

主要股東為持有註冊資本5%(含)以上的股東。

主要股東應提交書面材料;屬於法人股東的,應說明其的股權結構、實際控制人情況、近二年經營情況、盈利情況、資產負債情況、投資或實際控制的企業名稱及所佔出資比例等事項,並附相關證明檔案;屬於自然人股東的,應說明其基本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政治面貌、國籍、學習經歷、工作經歷、投資或實際控制的企業名稱及所佔出資比例等事項,並附相關證明檔案。

主要股東應簽署確認書確認其提交的書面材料內容的真實性。

法人股東的書面材料應由法人股東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法人股東公章,自然人股東的書面材料應由自然人股東簽字。

附件1-10:

股東的營業執照或身份證明

特別提示:

單位股東提供營業執照,個人股東提供身份證明。

股東營業執照(事業法人登記證書)為經登記管理部門年檢或年審合格的營業執照(或事業法人登記證書)影印件並加蓋股東公章和單位公章。

股東身份證明由股東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

附件1-11:

單位名稱2023年度發展情況報告

一、基本情況

(一)融資性擔保公司發展簡況。

說明公司分支機構設立情況,工作人員、業務規模、業務結構情況。

(二)融資性擔保公司與銀行業金融公司合作情況。

(三)融資性擔保公司落實產業政策情況。

說明公司為中小企業、三農、高新技術產業的擔保情況,包括擔保餘額,擔保筆數,擔保戶數等。

(四)本公司獲得相關部門政策扶持、資金支援、稅費減免情況。

二、經營與管理情況

(一)負債與盈利情況。

規模與結構、主要經營指標(資本利潤率、資產利潤率、成本收入比、資產負債率等)情況。

(二)公司治理情況。

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及高階管理層組織構架建設情況,董事會、監事會及高階管理層的履職情況,以及人員培訓情況。

(三)內部控制與風險管理。

公司業務政策與流程情況;風險識別與監測情況;風險控制與處置情況;內外部審計與合規情況;管理資訊系統的建設情況。

(四)市場開發與成本控制。

產品與服務創新情況;發展較好的新業務和管理情況;擔保費率收取的水平;市場營銷狀況;經營管理成本變化與財務管理情況。

三、擔保業務風險情況

(一)資本與撥備。

公司資本金數額及運用情況;風險撥備提取的充足性;融資性放大倍數;資本需求預估及資本增補計畫。

(二)信用風險。

公司信用風險水平;客戶、行業、區域等集中度情況;反擔保措施對信用風險的緩解情況;代償、損失與追償情況(融資性擔保代償率、融資性擔保損失率分析);風險補償情況;風險管理的適當性分析。

(三)流動性風險。

公司表內外資產負債期限匹配情況;公司流動性管理情況;應急管理預案相關情況。

(四)市場風險。

公司承擔的市場風險頭寸及水平;市場風險管理相關情況。

(五)操作及合規風險。

提供公司內控制度及執行力相關情況。

北京市融資性擔保公司規範工作操作流程》

為規範本市現有融資性擔保公司的經營行為,促進本市融資性擔保業健康發展,根據 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 北京市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 和 關於開展融資性擔保公司規範工作的意見 等相關規定,結合本市融資性擔保公司現狀,制定本市現有融資性擔保公司規範工作操作流程。1 監管部門 本操作流程中所稱市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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