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危險廢物產生單位規範化管理實施指南

2022-07-21 20:51:06 字數 4501 閱讀 6859

一、目的和依據

為貫徹落實《關於印發〈「十二五」全國危險廢物規範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和〈危險廢物規範化管理指標體系〉的通知》(環辦〔2011〕48號)要求,指導工業危險廢物產生單位深入開展規範化管理工作,結合國家和我省相關法規、標準,制定本《工業危險廢物產生單位規範化管理實施指南》(以下簡稱《指南》)。

二、適用範圍

《指南》規定了各項危險廢物規範化管理指標具體實施要求,適用於產生危險廢物工業企業參照開展規範化管理工作,並作為環保部門對各企業進行危險廢物規範化管理指導的參考依據。

三、規範化管理指標內容及實施要點

(一) 汙染環境防治責任制度

管理指標內容:產生工業固體廢物的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汙染環境防治責任制度,採取防治工業固體廢物汙染環境的措施。

實施要點:危險廢物汙染防治責任主體為產廢企業,產廢企業應當制定危險廢物汙染環境防治責任制度,明確負責人和部門責任分工。具體責任部門至少應包括環保、生產、財務等部門,要明確各部門對危險廢物產生、貯存、轉移的管控要求和措施,明確危險廢物處置經費落實要求,並制定獎懲措施。

(二)標識制度

管理指標內容:

1.危險廢物容器和包裝物必須設定危險廢物識別標誌。

實施要點:危險廢物的容器和包裝物的識別標誌應依據《危險廢物貯存汙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附錄a的要求製作。圖示如下:

危險廢物標籤字型為黑色,底色為醒目的桔黃色,尺寸不小於20×20cm。每個容器和包裝物均要求有標籤,對標籤欄目的資訊應由產廢企業填寫齊全,危險廢物種類標誌依據《危險廢物貯存汙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附錄a確定。危險廢物的主要成分、批次、出廠日期等內容應與實際情況相符。

不得人為塗改、刮擦危險廢物標籤內容。

2.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的設施、場所,必須設定危險廢物識別標誌。

實施要點:企業所有涉及危險廢物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設施、場所應依據《環境保護圖形標誌-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gb15562.2-1995)中規定的危險廢物警告圖形符號設定標誌牌。

圖示如下:

標誌的形狀及顏色

標誌牌應設定在相關設施和場所的醒目位置,邊長尺寸不小於40×40×40cm,標誌應清晰、完好無損。當發現標誌形象損壞、顏色汙染或有變化、退色等情況時應及時修復或更換,檢查時間至少每年1次。

違反此項管理要求處罰依據:

《固廢法》第七十五條:不設定危險廢物識別標誌的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三)危險廢物管理計畫

管理指標內容:

1.危險廢物管理計畫包括減少危險廢物產生量和危害性的措施。

實施要點:

(1)管理計畫應避免少報、漏報危險廢物。應詳細說明環評中預計的危險廢物產生種類和數量,並根據生產情況詳細分析危險廢物實際產生環節和產生種類、數量。危險廢物應包括環評中已定性的廢物、環評中定性為副產品(物)但不符合國家、地方或行業標準且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或具有危險特性的廢物、環評中漏評的生產過程中間產物、汙染治理產生廢物、實驗室廢物等,以上均須列入危險廢物管理計畫中。

(2)企業廢水預處理和園區集中式汙水處理廠處理工業廢水佔比大於等於80%的,其物化工段汙泥或物化工段與其他工段的混合汙泥,應按照危險廢物管理,其他汙泥應按《危險廢物鑑別技術規範》、《危險廢物鑑別標準通則》等要求進行危險特性鑑別。屬於危險廢物的汙泥應交有危險廢物經營資質的單位處置。

(3)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或有危險特性的廢催化劑、廢活性炭應交有資質單位**利用。

2.危險廢物管理計畫包括危險廢物貯存、利用、處置措施。

實施要點:

(1)應明確危險廢物貯存場所位置、面積、「三防」措施、分類貯存要求,貯存場所面積至少應滿足正常生產15日產生的各類危廢貯存需要。

(2)應明確說明危險廢物自行利用、處置措施(需有相應環評手續),委外利用、處置的需全部交給持有有效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有效期內,有相關核准經營類別)的單位。

3.報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危險廢物管理計畫內容有重大改變的,應當及時申報。

實施要點:

(1)管理計畫須上傳至江蘇省危險廢物動態管理資訊系統中(

(2)在每年十一月三十日前將下一年度危險廢物管理計畫報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備案。需有環保部門書面備案意見。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所產生的危險廢物類別發生變化的;

危險廢物產生數量超過預計的百分之二十或者少於預計的百分之五十的;

危險廢物自行利用、處置裝置、工藝發生變化的;

委託他人進行收集、貯存、利用或者處置,受託方變更的;

其他重大變更事項。

因專案改擴建、生產工藝優化、汙染防治設施改造導致危險廢物實際產生種類、數量與預計發生變化的,或危險廢物自行利用、處置方式發生變化的,應有相應環保手續。停(減)產等致危險廢物實際產生種類、數量與預計發生變化的,應提供停產報告等相應證明材料。修訂的管理計畫應同步上傳至江蘇省危險廢物動態管理資訊系統中。

違反此項管理要求處罰依據:

《固廢法》第七十五條:不按照國家規定申報登記危險廢物,或者在申報登記時弄虛作假的,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四)危險廢物申報登記

管理指標內容:

1.如實向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報危險廢物的種類、產生量、流向、貯存、處置等有關資料。

2.申報事項有重大改變的,應當及時申報。

實施要點:

(1)須按月在江蘇省危險廢物動態管理資訊系統申報危險廢物產生、貯存、處置利用種類、數量等資料。

(2)申報資料須與企業日常危險廢物產生、處理記錄臺帳,管理計畫等相驗證。

違反此項管理要求處罰依據:

《固廢法》第七十五條:不按照國家規定申報登記危險廢物,或者在申報登記時弄虛作假的,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五) 源頭分類制度

管理指標內容:按照危險廢物特性分類進行收集、貯存。

實施要點:危險廢物具有腐蝕性、急性毒性、浸出毒性、易燃性、反應性等危險特性,應避免將性質不相容的危險廢物混合存放,防止彼此發生反應引起燃燒、**、有毒物質產生和釋放等問題。具體要求:

1.了解所產生危險廢物的物理、化學特性,制定分類收集、貯存方案,明確收集、貯存注意事項。貯存易燃易爆的危險廢物的場所建設可參考《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範》相關規定設定圍堰(防火堤)、導流地溝、事故應急池等環境汙染防控設施,並配備消防裝置。

2.不同類別危險廢物應分割槽存放,中間設定分隔過道或隔離牆。

3.易水解、易揮發的固體危險廢物密閉包裝後設定單獨區域存放。

4.容易發生反應,即不相容的危險廢物禁止存放在同一空間內。

5.危險廢物與一般固廢:不得存放於同一空間。

違反此項管理要求處罰依據:

《固廢法》第六十八條:對暫時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工業固體廢物未建設貯存的設施、場所安全分類存放,或者未採取無害化處置措施的,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固廢法》第七十五條:將危險廢物混入非危險廢物中貯存的或未經安全性處置,混合收集、貯存、運輸、處置具有不相容性質的危險廢物的,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六) 轉移聯單制度

企業危險廢物的轉移應根據《關於規範固體廢物轉移管理工作的通知》(蘇環控〔2008〕72號)、《江蘇省固體(危險)廢物跨省市轉移實施方案》、《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辦法》及《關於全面開展危險廢物轉移網上報告工作的通知》(蘇環辦〔2014〕44號)中的規定執行,禁止在轉移過程中將危險廢物排放至外環境中。

管理指標內容:

1.在轉移危險廢物前,向環保部門報批危險廢物轉移計畫,並得到批准。

實施要點:在對危險廢物接受單位資質進行核實的基礎上簽訂委託處置協議,填報危險廢物轉移申請表。市內轉移及省內跨省轄市轉移計畫由省轄市環保部門審批,跨省轉移需經省環保廳審批。

(省內危險廢物經營單位資質及跨省轉移辦理程式可查詢

2.轉移危險廢物的,按照《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如實填寫轉移聯單中產生單位欄目,並加蓋公章。

實施要點:

(1)須在合同有效期內按環保部門批准的轉移計畫轉移危險廢物,不得超量、超範圍轉移。

(2)轉移聯單的填寫須一車一單,一類一單。

(3)自2023年4月15日起,江蘇省內危險廢物轉移實行網上報告制度,取消紙質聯單,實行電子聯單;跨省轉移危險廢物的單位仍需填寫紙質聯單,並同時網上填報。

3.轉移聯單儲存齊全。

實施要點:

(1)電子聯單須列印乙份,與跨省轉移填寫的紙質聯單一起整理好,建檔備查。

(2)網上申報正常,無漏報,實際轉移總量須與網上申報轉移總量一致。

違反此項管理要求處罰依據:

《固廢法》第七十五條:不按照國家規定填寫危險廢物轉移聯單或者未經批准擅自轉移危險廢物的,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

根據《關於全面開展危險廢物轉移網上報告工作的通知》(蘇環辦〔2014〕44號),對未執行危廢轉移網上報告規定的危廢產生單位和經營單位,各級環保部門在危廢規範化檢查中要將其評為不合格,並追究該單位責任。

(七)經營許可證制度

管理指標內容:

1.轉移的危險廢物,全部提供或委託給持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從事收集、貯存、利用、處置的活動。

實施要點:在對企業產生危險廢物品種和數量仔細甄別的基礎上,根據危險廢物管理計畫將所有危險廢物交有資質單位利用或處置。應注意許多危險廢物雖然具有較高的再利用價值,但依照法律必須交給有資質單位,企業內部環保部門應嚴格把關。

工業危險廢物產生單位規範化管理檔案目錄

工業危險廢物產生單位 檔案資料說明 1 企業概況 企業名稱 位址 性質 人數 面積 建設投產時間 生產裝備情況 產品 產值等。2 環境影響評價及審批 監測 驗收材料 環評批覆 三同時驗收中應有對危廢貯存場所的要求 提供利用處置設施的定期監測報告 監測頻次符合要求,汙染物排放達標 如果有危廢自行利用處...

全面推進危險廢物產生單位規範化管理內容詳解

深圳市危險廢物規範化管理指南 深圳市環境監察支隊 二 一一年十月十二日 廣東省環境保護廳檔案 粵環 2011 70號 關於全面推進全省危險廢物產生單位 規範化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環保局 深圳市人居環境委 順德區環境運輸和城市管理局 根據國家環保部 衛生部 關於進一步加強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監管...

濟南市危險廢物產生單位規範化管理工作手冊

工作手冊 濟南市環境保護局 二 一二年十月 一 危險廢物汙染防治責任制度落實 二 危險廢物識別標誌制度落實 三 危險廢物管理計畫制度落實 四 危險廢物申報登記制度落實 五 危險廢物源頭分類制度落實 六 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制度落實 七 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制度落實 八 危險廢物應急預案備案制度落實 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