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具管理規定

2022-07-18 09:09:02 字數 1569 閱讀 4372

1. 目的

加強公司工具管理,保證工具得到正確使用、維護及保養,杜絕工具的人為損壞和流失,最終達到提高工作質量和工作效率的目的。

2. 適用範圍

公司所有工具

3. 職責

3.1 各分公司負責本公司的工具管理工作,指定專人管理本單位工具帳、卡及具體工具管理工作。

3.2 工程中心運維部負責審批上報工具的領用和換新工作及檢查考核各單位對工具的使用、保養和管理情況。

3.3 工程中心採購部負責新增工具的採購

4. 工具的分類

4.1 個人工具由個人管理和使用的工具。

4.2 公用工具由集體保管和使用的工具。

5. 工具的管理

5.1 所有工具必須建帳。

5.1.1 工程中心運維部裝置管理員應建立「公司工具臺帳」,各分公司建立 「分公司工具彙總臺帳」、「公用工具登記臺帳」、「個人工具登記臺帳」。

5.1.2 分公司對使用的工具建立「公用工具領用記錄」由分公司裝置管理員對工具進行管理,保證帳物相符。

5.2 工具的保養與維修

5.2.1 個人工具由使用人員負責進行保管、保養,公用工具由倉庫管理員協同裝置管理員進行保養,禁止違反操作規程使用工具而造成工具損壞,做好工具的潤滑、防腐、衛生及電氣部分的維護,始終保持工具良好狀態。

5.2.2 工具損壞應及時進行修理,保持工具的完好,在分公司無力修理的工具由裝置管理員負責上報給工程中心運維部裝置管理員,由工程中心運維部審批,安排修理。

5.3 工具的申報、換新和領用

5.3.1 因增加員工需領新工具時,分公司應提交新加入員工工號及工種型別,按「個人工具配備標準」上報申請和工具計畫給工程中心運維部裝置管理員,經運維部審核、公司分管領導批准後執行。

5.3.2 因工作實際需要領用新工具時,領用工具分公司應根據實際情況上報申請和工具使用計畫,經工程中心運維部審核、公司分管領導批准後執行。

5.3.3 每季度第三個月1日前,分公司根據分公司工具情況,對達到使用年限的報廢工具報出以舊換新工具計畫,並附報廢證明提交工程中心運維部裝置管理員處,報廢的工具入倉儲廢品庫統一處置,工程中心運維部裝置管理員將按照工具使用年限要求對計畫進行審核,後經運維部領導批准後執行,對未達到使用年限報廢工具,公司原則上不予購買,如單位確實急需的,可由工程中心運維部核實情況後報領導批准後購買,分公司必須承擔一定的購買費用。

5.3.4 各單位領工具時,須持領料單到裝置動力處審核確認,後經分管公司領導批准後發放,對以舊換新工具領用單位應持倉儲處報廢工具入庫單領用。

對領用工具發現存在質量問題的,應及時反饋到裝置動力處。

5.3.5 工具隨崗不隨人,人員調動時,將本人工具或分公司公用工具向原分公司進行轉交後,方可辦理調動手續,否則因人員調動引起的工具丟失,由分公司承擔損失。

5.3.6 各單位應根據實際情況,在不違反本制度原則下制定本單位的「工具管理規定」。

5.3.7 所有工具均應定置管理,工具存放應擺放整齊,擦拭乾淨。

5.4 檢查與考核

5.4.1 工程中心每半年對分公司的工具管理及使用情況進行一次檢查,並將檢查結果通報考核。

5.4.2 對非正常原因耗損及因保管不慎丟失的工具,按原價賠償或購買補齊。

6. 實施日期

本管理規定自年月日開始實行

工具管理規定

一目的 為了保證對工具進行有序管理,消除工具亂丟,亂放狀態,降低工具使用成本。二常規工具管理 1 工具領用 a 工具領用人根據生產需要到庫房填寫 工具領用表 領用人須按下 式進行填寫。領用人未按規定要求填寫,倉庫管理員不能給予工具領取。b 每個員工可按照 個人工具配置表 的內容領取表內所列工具,自行...

工具管理規定

為加強工具管理,減少工具的損壞和丟失,延長工具使用壽命,做好工具的維護保養,保證工具用有所為,以達到提高工作質量和工作效率的目的,特規定如下 個人工具 指個人根據工作需要所領用的由個人保管的各種常用工具,即 鉗工檢修工具 電工檢修工具 儀表檢修工具 焊工工具。公用工具 指不常用的 大型的 需共同使用...

裝置工具管理規定

裝置 工模夾具 手持工具管理制度 一 台賬 裝置 工模夾具 工具及吊索具 安全設施要分類建立台賬。裝置指固定資產 借用的科研和集團的裝置 特種裝置以及一般裝置中的金切 鍛壓等裝置,工模夾具指車間生產使用的工裝 模具 夾具等,工具及吊索具主要指電動或氣動的手持式工具和吊裝用具,如角磨機 手電鑽 吊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