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轉換公司債券如何贖回

2022-07-17 14:00:11 字數 530 閱讀 4743

可轉換公司債券如何贖回贖回是指發行人****在一段時期內連續高於轉股**達到某一幅度時,發行人按事先約定的**買回未轉換公司債券。贖回條款是為了保護發行人而設計的,旨在迫使轉債持有人提前將轉債轉換成公司**,從而達到增加股本、降低負債的目的,也避免了利率下調造成的利率損失。贖回條款一般又分無條件贖回(即在贖回期內按照事先約定的贖回**贖回轉債)和有條件贖回,即在基準股價漲到一定程度(通常為每股股價持續若干天高於轉股**130%-200%),發行人有權行使贖回權。

1、贖回條件滿足時,發行人可以全部或按一定比例贖回未轉換為股份的可轉換公司債券,也可以不行使贖回權。2、當可轉換公司債券贖回條件滿足、發行人刊登公告行使贖回權時,交易所於贖回日停止該債券的交易和轉股。3、發行人根據停止交易後登記在冊的債券數量,於贖回日後三個交易日內將贖回債券所需的資金劃入交易所指定的資金帳戶。

4、交易所於贖回日後第四個交易日將資金劃入券商清算頭寸帳戶,同時記減投資者相應的可轉換公司債券。5、各券商於贖回日後第五個交易日將兌付款劃入投資者開設的資金或保證金帳戶。6、未贖回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於贖回日後下乙個交易日恢復交易和轉股。

可轉換公司債券融資的風險與防範

可轉換公司債券 以下簡稱轉債 是指一種發行人依照法定程式發行 在一定期間內依據約定條件可以轉換為 通常為普通股 的公司債券。它是70年代後期誕生於西方 市場上的一種金融衍生工具,是公司債券與 的融合與創新,兼具債券和 期權雙重屬性。一方面它具有公司債券的一般特徵,持券人可以得到穩定的利息收入和到期收...

《中級會計實務》知識 可轉換公司債券

1.初始確認時 企業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應當在初始確認時將其包含的負債成份和權益成份進行分拆,在進行分拆時,應當先確定負債成份的公允價值並以此作為其初始確認金額,確認為應付債券 再按整體發行 扣除負債成份初始確認金額後的金額確定權益成份的初始確認金額,確認為資本公積。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發生的交易費...

可轉換公司債券融資對優化資本結構的作用

一 可轉換公司債券介紹 也可選擇在約定的時間內轉換成發債公司的 享受股利分配或資本增值目前在美國 歐盟 日本 二 我國優化企業資本結構存在的問題 即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 進而達到最優資本結構為前提然而縱觀我國上市公司的資本結構結果並非如此 其次公司資本結構事實上是公司各利益關係人 股東 經理和債權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