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代繳社會保險費協議書 個人

2022-07-09 03:03:05 字數 782 閱讀 5597

甲方乙方:北京克瑞爾人力資源****

為了鼓勵失業人員自願組織起來就業、靈活就業和自謀職業,維護勞動者的社會保險權益,根據國家相關勞動法律法規及北京市勞動政策精神,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託代繳社會保險的請求,並經雙方協商一致,就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委託乙方為其代繳社會保險費(具體指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失業保險),繳費基數為社會保險費全部由甲方承擔,且甲方每月另行支付給乙方服務費元。

二、(1)代繳期間不滿半年的,繳費方式為:甲方一次性繳納所有(保險費及服務費)費用共計: 元。代繳期限為年月至年月,期間屆滿,本協議自動失效。

(2)代繳期間超過半年以上的,選用以下第種繳費方式:

1、第一種繳費方式為:甲方第一次全額繳納6個月款項(包括乙方的服務費在內),費用共計: 元。

後面繳納辦法和第一次一樣每次繳納6個月(包括乙方服務費在內),代繳期限為年_____月至年月。

2、第二種繳費方式為:甲方一次性全額繳納所有款項(包括乙方的服務費在內),費用共計元。代繳期限為年 __月至年月,收費標準以實際繳納金額為準,期間屆滿時,本協議自動失效。

三、如果委託期限屆滿,甲方依然需要乙方代繳社會保險,甲方應在此合同期限屆滿前乙個月通知乙方(此月份的15號之前)以便乙方處理相關保險的停減或續交問題,同時續簽委託協議。(繳納期間如遇到社會保險費用上調,將按照新的政策繳納,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補齊,如果甲方不按時補齊,則乙方有權利單方終止此協議,所產生的一切後果由甲方承擔。後續繳費問題必須及時到位,如果因為甲方資金問題而導致不能繼續繳納社保的,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此協議並停減保險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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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辦社會保險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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