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業單位履約管理辦法

2022-06-28 03:03:03 字數 2085 閱讀 2283

國道108線下北泉至神堂堡段改建工程從業單位履約管理及考核辦法(討論稿)

第一節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我省公路建設市場監管,維護建設市場秩序,促進公路建設市場健康發展,有效規範從業單位的從業行為,提高履約水平,打造誠實守信、公平和諧的建設環境,確保建設專案的質量、工期、投資、安全、環保等各項目標順利實現,根據《山西省重點公路工程建設專案從業單位履約管理及考核辦法(試行)》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行業標準和規範,結合國道108線下北泉至神堂堡段改建工程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指從業單位是指國道108線下北泉至神堂堡段改建工程建設活動的具有獨立法人資質的施工、監理單位。

第三條國道108線下北泉至神堂堡段改建工程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將對從業單位工程建設期間的日常履約情況進行管理和考核,以進一步強化工程建設全過程、全方位、全環節監管和控制。

第四條本辦法適用於國道108線下北泉至神堂堡段改建工程建設專案。

第二節管理、考核、組織

第五條指揮部負責對從業單位的履約管理和考核工作,並接受大同公路分局、山西省公路局和山西省交通運輸廳的指導、監督、檢查。

第六條履約管理考核要堅持實事求是、全面衡量、科學民主、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第七條對勘察設計、監理、施工單位的日常履約管理考核從合同簽訂之日起到交工驗收止。

第八條履約管理考核工作分履約管理和履約考核兩部分,由指揮部具體組織,定期、動態、同步、跟蹤實施。

第九條履約管理重在建立台賬記錄,旨在強化過程控制; 履約考核依據從業單位的履約情況分階段綜合打分予以評價,分中間考核和年度考核;指揮部的工程、質檢和技術合同部對從業單位的履約情況隨時記錄,每月彙總,中間考核每季度一次,年度考核每年進行一次。

第三節履約管理、考核評價

第十條對承包商的履約管理內容為:

(一)從業單位(施工單位)履約考核表;

(二)承包商管理人員履約情況;

(三)工程質量狀況;

(四)工程進度狀況;

(五)工程安全及文明施工狀況;

(六)工程分包狀況;

(七)工程用工狀況。

以上各項詳見履工表

第十一條對監理單位的履約管理內容為:

(一) 從業單位(監理單位)履約考核表;

(二) 監理人員履約情況;

(三) 監理主要試驗檢測儀器、裝置履約情況;

(四) 質量監理狀況;

(五) 進度監理狀況;

(六) 監理抽檢試驗及內業資料狀況;

(七) 工程設計變更及計量支付狀況;

(八) 監理獎罰情況;

(九) 綜合管理情況(包括安全文明施工監理、工程轉包和分包監理、用工監理、廉潔自律等)。

以上各項詳見履監表

第十二條中間考核按考核指標和評價標準打分(見附件

四、五、六),年度考核根據從業單位本年度履約的整體情況,原則上取中間考核的平均值。

第十三條履約年度考核結果將作為主要基本依據,對參與國道108線下北泉至神堂堡的從業單位進行信用評價,其結果報大同公路分局工程科誠信檔案和山西省公路局及山西省交通運輸廳記入公路建設市場誠信檔案。

第四節獎懲

第十四條從業單位履約的中間考核、年度考核以及信用評價結果將在省公路建設系統定期通報,並適時在有關**向社會公開發布。

第十五條根據履約考核結果評定信用等級後,有關獎懲規定遵照《山西省公路建設市場信用評價管理辦法》執行。

第五節附則

第十六條本辦法由國道108線下北泉至神堂堡段改建工程指揮部負責解釋。

第十七條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本管理辦法參照廣源高速公路管理辦法制定。

附件:附件一: 履工表1至至履工表9

附件二: 履監表1至至履監表9

附件三: 承包商考核評價指標及評分標準

附件四: 監理單位考核評價指標及評分標準

履約考核指標及評分標準說明:

1、各項指標評價累計扣分不超過該項規定分。

2、外觀鑑定要求、基本要求參見《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及有關施工技術規範要求。

3、 質量事故和安全事故指已經由有關**主管部門認定,並做出相應處理的事故。

國道108線下北泉至神堂堡段改建工程

承包商履約考核指標及評分標準

國道108線下北泉至神堂堡段改建工程

監理單位履約考核指標及評分標準

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

故障現象一 開機後,列印頭一直向左移動,移到最左邊時也不停止,發出 咔咔 撞擊聲,即 撞牆 分析判斷 pr2 k10印表機每次開機後自動執行自診斷程式和機械初始化,列印頭先向左移動找到左邊界位置後再向右移動。列印頭上有一組光電管,當列印頭移到左邊界位置時,發射二極體發出的光經反光小平台反射回來,接收...

期貨從業人員管理辦法

中國 監督管理委員會令第48號 2007年7月4號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 從業人員的資格管理,規範 從業人員執業行為,根據 交易管理條例 制定本辦法。第二條申請 從業人員資格 以下簡稱從業資格 從事 經營業務的機構 以下簡稱機構 任用 從業人員,以及 從業人員從事 業務的,應當遵守本辦法。第三...

單位車輛管理辦法

一 派車用車人向車輛管理員報告 登記,再報文明辦主任同意後方可出車。二 油料管理油票按公里數領取,即按100公里18公升油計,司機節油者按節油金額的60 獎勵,超油按超油金額的100 處罰,罰款從出車補助中扣除。三 修車修理費在200元以下的 包括補胎 報車輛管理員同意後,由司機到修理廠進行修理。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