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所開展「一改雙優」活動整改措施

2022-06-18 02:42:03 字數 1696 閱讀 8233

整改措施

通過深入開展「一改雙優」活動,面對工商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新形勢、新任務,認真剖析基層工商工作特點。

一、基層工商所履職中存在的問題

1、監管不深入。一是表面應付,在市場監管中,有的監管人員往往滿足於走馬觀花,搞表面應付,不去查詢問題,不去發現違法行為。二是工作「造假」,應付硬指標完成。

為了完成定量指標,特別是一些基層單位認為無關緊要的指標,工作「造假」情況一定程度存在。三是思想麻木,在問責力度不斷加大情況下,基層工商所及監管人員的監管責任在無限擴大,履職風險越來越不好控制,管到哪一步才是個頭,基層人員心中無底,導致放棄履職。

2、執法不規範。其主要表現為盲動執法、被動執法。首先,在執法過程中缺乏理性思考,對於執法的本質要求和根本目的缺乏深入**,執法水平不高,往往只停留在無照經營等低層次違法行為的查處上,導致執法效果不好,市場監管成效不夠顯著。

其次,受利益驅動而在行政處罰過程中,在適用法律法規時選擇處罰重的法律法規,在自由裁量權範圍內加重處罰額度,忽視從輕情節,最終導致執法不公。

3、服務不到位。沒有真正樹立起監管就是服務的理念,思想觀念沒有完全轉變,在監管與被監管的認識上發生偏差,把自己凌駕於被管理者之上,說話居高臨下,時刻不忘我是管理者,說什麼對方就應該聽什麼,沒有平等的姿態和真誠的心態,缺乏為群眾服務的意識和為市場主體服務的思想,表現在工作不熱情,服務不到位,甚至態度強硬,行為粗暴,不文明管理的現象時有發生。

二、存在問題的主要成因

1、基層人員素質較低。在基層,大多數人員對法律、法規和政策的理解水平相對偏低,監管技能、服務水平以及自我提公升的能力相對較弱,一專多能或在某一領域有較深造詣的「複合型」、「專家型」人才嚴重短缺,對新形勢、新要求、新問題,缺少認知,缺少辦法。

2、履職權責失去平衡。在職權上存在「四個不清」,即:監管任務不清、監管定位不清、監管標準不清、監管方法不清。

3、崗位目標缺乏實際。崗位目標責任制是實績考核的基本依據,經過考核可以反映單位和幹部實際工作程度、水平、質量。崗位目標責任制制訂是否科學與合理、全面與完整、相關與有效、客觀與公平,直接涉及考核結果的可信度。

4、激勵機制缺乏動力。對「激勵」的認知仍侷限於「給位子」、「給票子」、「給本子」,忽視了對拓寬人才成長發展空間的研究和方法的探索,未能滿足人的「增知識、強本領、求進取」需求。

三、解決問題的對策

1、建立幹部培訓機制。 以思想政治教育為基礎,以法規培訓為重點,以執法需求為導向,推行分崗位、分級別培訓。

2、建立績效考核體系。績效考核是運用科學的方法、標準和程式,通過對某乙個人在工作中表現出來的工作業績、工作能力、工作態度、個人品德以及公眾滿意度等方面的考核做出的盡可能準確的分析和評價。

3、制定崗位考評標準。要根據基層所設定的工作崗位,制定《崗位目標考評標準》,明確崗位工作職責的工作標準,確保人人都有「責任田」。

4、建立幹部競爭機制。在選拔任用幹部上,要變「相馬」為「賽馬」,讓基層幹部有更多的機會參與競爭,讓人才脫穎而出。要把用不用心幹事,能不能幹成事作為看待和評價幹部的標準,打破平均主義,獎勵成績突出,開拓創新,讓幹事的人有舞台,不幹事的人無市場。

5、建立幹部問責機制。基層所是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最基點,實施工作責任問責制,履職是「基礎」,問責是「保證」,盡責是「核心」。

6、培養工商人文精神。它是工商事業發展中存留下來的優秀的工商行政管理文化精神的肯定和弘揚,是對未來工商事業發展方向的指引,是紅盾人都必須踐行的承諾,都能展現的閃光精神。這種精神,在工商事業發展歷史的程序中,始終體現紅盾人的獨特精神風貌,能夠引起工商人自豪感、歸宿感,激發大家熱愛工商奉獻工商。

工商所職責工商所所長職責 工商所各崗位職責

工商所主要職責 一 負責宣傳 貫徹 落實工商行政管理法律 法規和規章。二 負責個體工商戶設立 變更 登出登記和驗照工作,並依據委託行使登記機關的登記管理職權,履行相關登記服務職能。三 負責對轄區內的企業 個體工商戶 商品交易市場進行信用分類監管,建立經濟戶口,促進信用體系建設。四 負責對轄區內的各類...

工商所職責

工商所政務公示 所長職責 一 負責工商所全面工作 二 負責制定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和檢查 三 負責組織本所工作人員的政治 業務學習和培訓工作 四 負責審批以工商所名義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及簽署以上級工商局名義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的派出機構的意見 五 負責建立和落實各項制度 六 負責固定資產和核撥經費的使...

工商所市場巡查制度

第一條為進一步發揮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各類市場經營主體的全方位監管職能,規範市場巡查工作制度,加大市場監管力度,維護市場經營秩序,制定本制度。第二條市場巡查原則 1 堅持依法巡查的原則 2 堅持效率 統 一 合理分工與內部權力互相制約原則 3 堅持公正 公平 公開 廉潔原則 4 施行目標管理 屬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