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林學院天目學院學生學年先進評比辦法

2022-06-15 12:18:02 字數 737 閱讀 6737

(4)至少獲得一次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優秀團員、優秀團幹部或相當獎項;

(5)入學以來各門課程平均學分績點列本班前30%以內,前三學年綜合測評分平均值列本班前30%以內。

第三條各類先進評選比例

一、先進班級的評選比例為參評班級總數的10 %;

二、三好學生的評選比例為參評學生總數的5 %;

三、優秀學生幹部的評選比例為參評學生總數的5 %;

四、優秀畢業生的評選比例為畢業生總數的20%;省級優秀畢業生在校級優秀畢業生中產生,具體按當年省教育廳的規定執行。

第四條先進評選程式和獎勵辦法

一、各類先進的評選在每年9月份,結合學生綜合測評,學年小結,與獎學金評定工作同時進行;優秀畢業生一般在第8學期初評選。

二、建立學院、系兩級評審組織,具體評選程式在學生自評的基礎上,班級測評小組提出初步名單,系審核,學院審定。特殊情況,學院有權直接提名並授予榮譽。

三、考核為優秀的學生幹部才能取得優秀學生幹部的評選資格。三星級社團負責人,若符合優秀學生幹部條件,由分團委推薦,學院認可,不佔名額。

四、各類先進均需填寫登記表並歸入本人檔案。

五、先進班級由學院頒發獎狀並獎勵500元班級活動費,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優秀畢業生由學院頒發證書;優秀畢業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推薦就業。

六、獲得省級、國家級先進集體分別獎勵1000元、1500元班級活動費;獲得省級、國家級先進個人分別獎勵300元、500元。

第五條本辦法從2023年1月20日起執行,由學工部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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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請假制度 1 請假分為請事假和病假兩種,無論事假和病假原則上都要書面說明原因和事項,具體應履行以下手續 1 持書面請假條向院學生科請假。2 請假兩節課或一節課者,可直接向任課老師請假。3 凡請假兩節課以上,五天以下者,須經院學生科蓋章審批。4 凡請假五天以上者,須經主管教學的副院長審批。5 各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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