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對曾在民辦教師崗位上工作過的人員和代課人員

2022-05-30 22:00:06 字數 1240 閱讀 5218

渭南市臨渭區人民**

發放養老補助的通告

根據《陝西省教育廳、陝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陝西省財政廳關於對曾在民辦教師崗位上工作過的人員和代課人員發放養老補助的通知》(陝教人〔2009〕23號)、《渭南市教育局、渭南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渭教人〔2009〕33號)檔案精神,現就我區對曾在民辦教師崗位上工作過的人員和代課人員發放養老補助的有關事宜通告全區,望符合發放養老補助人員按照通告要求,及時申報辦理相關手續。

一、發放範圍

凡年滿60周歲、2023年1月底以前曾在農村公辦中小學民辦教師崗位上工作滿3年以上(含3年)的人員和代課人員,離開教學崗位後再沒有被企事業單位錄用,目前仍為農村居民的。今後達到上述規定年齡的此類人員,從到齡次月起享受。

二、審核物件

凡戶籍在臨渭區、2023年1月底以前曾在農村公辦中小學校民辦教師崗位上工作滿3年以上(含3年)的人員和代課人員,離開教學崗位後再沒有被企事業單位錄用,目前仍為農村居民的人員。

三、審核辦法

(一)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填寫審核認定登記表,並提供原始證明材料;

(二)鄉鎮辦中心校、直屬學校初審,並在本人所在鄉、村、校公示7天;

(三)區專項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審核,審核結果在本人所在鄉、村、校公示10天,設立舉報**(0913—2183435),接受社會舉報監督;

(四)區專項工作領導小組進行研究認定,認定結果報市專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批;

(五)市專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審批,並將審核審批結果報省相關部門備案;

(六)備案後再次在鄉、村、校公示備案結果。

四、時間安排

2023年3月21日前,符合政策人員到本人戶籍所在鄉鎮辦中心校、直屬學校登記,並蒐集整理代課情況的原始證明材料。

3月22日-3月31日,持本人申請、原始證明材料到本人所在鄉鎮辦中心校、直屬學校初審,愈期未提交申請和原始證明材料者不再受理,責任自負。

4月1日至4月9日,初審合格人員填寫認定登記表。

4月10日至4月14日,鄉鎮辦中心校、直屬學校上報初審結果。

4月15日-4月30日,由區專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定各鄉、校曾在民辦教師崗位上工作過的人員和代課人員資料,並上報市專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批。

五、執行標準

基礎養老金按每人每月55元標準執行。工齡補助按每滿一年月發放6元的標準執行,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六、發放辦法

符合條件人員的養老補助由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按月發放。

七、執行時間

從2023年1月1日起執行。

二〇一〇年三月九日

關於原民辦教師身份

寶豐縣原民辦 下放 教師發放養老補貼申報 認定材料 封面姓名類別 編號寶豐縣原民辦教師教師身份及任教年限申報認定材料 卷內目錄 1 寶豐縣原民辦 下放 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 2 寶豐縣原民辦 下放 教師身份及任教年限申請認定誠信承諾書 3 申請人身份證戶口本影印件 4 申請人新農保證明的影印件 5 任...

民辦教師合同

1 享受業務培訓 評優 評先 晉級等待遇。2 正試受聘一年後按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辦理社會勞動保險等。3 續聘的民辦教師重新簽訂合同不存在試用期。四 其他事宜 1 合同履行期間,甲方違約解聘乙方時,甲方支付乙方本月工資,獎金照發。乙方違約擅自走人者,扣除離校前所有未發經費。2 解聘續聘 均在每年...

民辦教師補助申請

個人申請 我叫 出生於19 年 月 日,畢業 或文化程度 家住 鄉 村,農業 或非農業 戶口。通過 部門 或 途徑 於19 年 月至19 年 月,在 學校任 年級 課程,當時校長 同事 分年度 分學校依此寫清 19 年 月因 原因,離開教學崗位,至今未被企事業單位錄用。申請人 申請人聯絡 年月日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