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靜電技術要求

2022-05-16 08:36:02 字數 3388 閱讀 9213

主題內容及適用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電子裝置研製生產全過程中,對靜電放電危害的防護技術基本要求,靜電敏感器件的採購、檢測、儲存、運輸、裝配過程中的防靜電操作要求,對防靜電工作區的管理以及人員教育培訓等內容。

本標準適用於研製、生產、維修電子裝置的部門及採購、儲運、檢測電子元器件,也適用於其它任何涉及靜電敏感元器件的部門。

1.1靜電:物體表面過剩或不足的靜止電荷。

1.2靜電放電:靜電電場的能量達到一定程度後,擊穿其間介質而進行放電的現象。英文縮寫esd。

1.3靜電敏感度:元器件所能承受的靜電放電電壓值。靜電放電敏感(的)英文縮寫esds。

1.4靜電敏感器件:(承受靜電放電電壓較低的器件)對靜電放電敏感的器件。

1.5洩放:將靜電荷安全傳導到地。

1.6中和:利用導性電荷(異性離子)使靜電消失。

1.7靜電導體:表面電阻率在105~108ω範圍內的物體。

1.8接地:電氣連線到能提供或接受大量電荷物體上。(如大地、艦船或運載工具金屬外殼。)接地連線點英文縮寫:ebp。

1.9防靜電工作區:用各種防靜電設施、器件及明確區域的界限形成的工作場地。

(用必要的防靜電防護材料和裝置建立和裝備起來有明顯標誌的區域能防護靜電損害。)英文縮寫:epa。

1.10靜電放電保護材料具備以下特徵:

1.10.1防止產生摩擦起電。

1.10.2免受靜電場的影響。

1.10.3防止與帶電人體或帶電物體接觸而產生直接放電。

1.11靜電放電損傷:由靜電放電造成的電子元器件效能退化或功能失效。

1.12靜電耗散材料:其表面電阻率等於或大於1*105~1012ω或體積電阻104~1011ω的材料。

2.1 靜電放電造成電子元器件失效

靜電放電對電子元器件的損傷可造成功能失效和損傷。

失效的主要機理有:a 熱二次擊穿

b 金屬鍍層融熔

c 介質擊穿

d 氣弧放電

e 表面擊穿

f 體擊穿

2.2電子元器件易遭受靜電放電損傷的敏感結構見附錄a(參考件)

對esd敏感的元器件組成部分

2.3靜電放電敏感器件的分類:

按敏感度電壓被分級為:1級:損壞敏感的放電電壓從0v~1999v。

2級:損壞敏感的放電電壓從2000v~3999v。

見附錄b(參考件)

靜電放電敏感電子元器件分類(參考件)

i級靜電敏感度的元器件(1~1999v)

ii級靜電敏感度的元器件(2000—3999v)

3.1 靜電防護的基本原則 :

3.1.1抑制靜電荷的積聚

3.1.2迅速、安全有效地消除已經產生的靜電荷。

3.2 對靜電放電進行有效地控制,以使電子元器件免受靜電放電的危害。防止靜電放電造成電子元器件、電子整機等產品功能失效與可靠性下降。

3.3 具體要求如下:

3.3.1防靜電工作區場地:

3.3.1.1禁止直接使用木質地板或鋪設毛、麻、化纖地毯及普通地板等。

3.3.1.2選用靜電導體材料構成的地面。如防靜電活動地板或在普通地面鋪設防靜地墊,並有效接地。

3.3.1.3允許使用經特殊處理過的水磨石地面。如事先敷設地線網,滲碳或在地面噴抗靜電劑等。

3.3.2接地:

3.3.2.1防靜電系統必須有獨立可靠的接地裝置,接地電阻一般應小於10ω,埋設與檢測方法符合sj/t 10694-1996的要求。

3.3.2.2防靜電地線不得接在電源零線上,不得與防雷地線共用。

3.3.2.3使用三相五線制供電,其地線可以作為防靜電地線。(但零線,地線不得混接)。

3.3.2.4防靜電接地分系統也可利用故障保護地線或訊號參考地線(直流工作地線)作為

接地母線。

3.3.2.5不允許交流線路的走線與直流地線緊貼或平行鋪設,以防對直流訊號造成干擾。

3.3.2.6各接地分系統的連線之間應相互隔離,使用帶絕緣外皮的導線。

3.3.2.

7接地主幹線截面積應不小於100mm2,支幹線截面積不小於6mm2,裝置和工作台的接地線應採用截面積不小於1.25mm2的多股塑料導線,接地線顏色以黃綠色為宜。接地點符號如圖1所示,其尺寸大小應在普通照明條件下用肉眼清楚辨認,標記顏色為黃底黑色,避免使用紅色。

圖 1 接地連線點符號式樣

3.3.2.8接地主幹線的連線方式應採用釺焊、熔焊或壓接連線件、卡箍等進行搭接連線。

3.3.2.9防靜電裝置接地端子應用易裝拆的各種夾式聯結器,如鱷魚夾、插頭座等,但應確保電氣連線可靠。

3.3.3濕度、溫度控制:

3.3.3.1防靜電工作區的環境相對濕度在45%~75%(或30%~75%)範圍內。

3.3.3.2防靜電工作區的環境溫度在15℃~35℃範圍內。

3.3.3.3在不對產品造成有害影響前提下允許使用增濕裝置噴灑製劑或水,以增加環境濕度。

3.3.6區域界限:

防靜電工作區應標明區域界限,並在明顯處懸掛警示標誌。警示標誌應符合gjb3007-97規定,epa標記符號式樣如圖2所示,其最小尺寸為300mm*150 mm,標記顏色一般採用黃底黑色。一般可配置手模式靜電洩放球(應可靠接地)。

圖2 epa標記符號式樣

3.3.7電荷源

在防靜電工作區內禁止使用及接觸易產生靜電荷的電荷源(見表1)。

表 1 電荷源

3.4防靜電設施

3.4.1靜電安全工作台

3.4.1.1靜電安全工作台是防靜電工作區的基本組成部分,所有裝配除錯人員,材料處理人員和接觸靜電敏感器件的檢驗人員、技術人員都必須在靜電安全工作台上操作。

3.4.1.

2靜電安全工作台由工作台、防靜電桌墊和大地線等組成。接地線應與大地有可靠連線。以保證靜電荷安全洩放到地。

防靜電工作台地線應採用最小截面積不小於1.25 mm2的多股塑料導線,外皮顏色為黃綠色。

3.4.1.3防靜電工作檯面的表面電阻為106~109ω的規定(見附錄c)測試技術指標。測試方法見第10.5.2.2條的規定。

3.4.1.4靜電安全工作台上不允許堆放塑料盒(片)、橡皮、紙板、玻璃等易產生靜電的雜物。圖紙資料等應裝入防靜電檔案袋內。

3.4.2防靜電腕帶

直接接觸靜電敏感器件的人均應戴防靜電腕帶,腕帶應與人體**有良好的接觸,腕帶必須對人體**無刺激,無過敏影響。腕帶系統對地電阻應在106~108ω範圍內。測試方法見第10.

5.2.3條的規定。

3.4.3防靜電容器

在電子裝置研製生產過程中一切儲存、周轉靜電敏感器件的容器(元件袋、周轉箱、印製板架、元器件存放盒等)應具備靜電防護效能,不允許使用普通塑料容器。存放部件用的周轉箱必要時應加裝接地線。(見附錄c)

3.4.4防靜電工作服

3.4.4.1進入防靜電工作區或接觸靜電敏感器件的人員應穿防靜電工作服,防靜電服面料應符合gb12014《防靜電工作服》規定。

3.4.4.2在相對濕度大於50%的環境中防靜電工作服允許選用純棉製品。

防靜電地板的技術要求

一 全鋼陶瓷 地磚式 防靜電地板,支架承載能力不低於200kn,龍骨厚度不低與0.8,地板規格600 600 40mm。每平方公尺承重600kg,系統電阻105 10歐姆,防火等級別b1級,耐磨效能 0.1g 1000轉,吸水性 小於0.5 橫樑和自身高度可調的支座用螺釘鏈結成穩固的下部支承系統。地...

接地及防靜電要求

由於計算機網路系統的核心裝置都放置在計算機機房內,因而對機房提出了較高的環境要求,良好的接地系統是保證機房計算機及網路裝置安全執行,以及工作人員人身安全的重要措施.按照現行 電子計算機機房設計規範 要求,計算機機房應採用下列四種接地方式 1 交流工作接地,接地電阻 4 2 安全保護接地,接地電阻 4...

油罐區防靜電要求

在裝 卸油過程中,油流經幫浦 管道 閥門 過濾器 流量計等裝置,由於流動 摩擦 壓縮及衝擊等作用,極易產生大量靜電荷。若管路系統的防靜電措施不力,則在管道積聚的靜電荷有可能達到很高電位,直至以電火花的形式放電。靜電放電的能量通常超過油蒸氣 空氣混合物的最小點燃能量。一旦放電的同時,油蒸氣濃度正好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