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爆標準一般知識

2022-05-13 15:17:18 字數 5569 閱讀 1510

一、 防爆電氣裝置的防爆型式

1.**性混合物產生**的條件

**是指物質從一種狀態,經過物理變化或化學變化,突然變成另一種狀態並放出巨大的能量,而產生的光和熱或機械功。在此僅談及**性混合物的**,即所有的可燃性氣體、蒸氣及粉塵與空氣所形成的**性混合物的**。這類**需要同時具備三個條件才可能發生:

第一,必須存在**性物質或可燃性物質;第二,要有助燃性物質,主要是空氣中的氧氣;第三,就是還要存在引燃源(如火花、電弧和危險溫度等),它提供點燃混合物所必需的能量。只有這三個條件同時存在,才有發生**的可能性,其中任何乙個條件不具備,就不會產生燃燒和**。因此,採取適當的措施,使三個條件不同時具備即可達到防止**的目的。

由於**性混合物普遍存在於煤炭、石油、化工、紡織、糧食加工等行業的生產、加工、儲運等場所,如發生**則危害極大。於是,人們採取了多種防爆技術方法,防止**危險性環境形成及其**。

2.基本防爆型式

(1)隔爆型「d」

隔爆型防爆型式是把裝置可能點燃**性氣體混合物的部件全部封閉在乙個外殼內,其外殼能夠承受通過外殼任何接合面或結構間隙,滲透到外殼內部的可燃性混合物在內部**而不損壞,並且不會引起外部由一種、多種氣體或蒸氣形成的**性環境的點燃(參見gb3836 2標準)。

把可能產生火花、電弧和危險溫度的零部件均放入隔爆外殼內,隔爆外殼使裝置內部空間與周圍的環境隔開。隔爆外殼存在間隙,因電氣裝置呼吸作用和氣體滲透作用,使內部可能存在**性氣體混合物,當其發生**時,外殼可以承受產生的**壓力而不損壞,同時外殼結構間隙可冷卻火焰、降低火焰傳播速度或終止加速鏈,使火焰或危險的火焰生成物不能穿越隔爆間隙點燃外部**性環境,從而達到隔爆目的。

隔爆型「d」按其允許使用**性氣體環境的種類分為i類和iia、iib、iic類。

該防爆型式裝置適用於1、2區場所。

(2)增安型「e」

增安型防爆型式是一種對在正常執行條件下不會產生電弧、火花的電氣裝置採取一些附加措施以提高其安全程度,防止其內部和外部部件可能出現危險溫度、電弧和火花的可能性的防爆型式。它不包括在正常運**況下產生火花或電弧的裝置(參見gb3836 3標準)。

在正常執行時不會產生火花、電弧和危險溫度的電氣裝置結構上,通過採取措施降低或控制工作溫度、保證電氣連線的可靠性、增加絕緣效果以及提高外殼防護等級,以減少由於汙垢引起汙染的可能性和潮氣進入等措施,減少出現可能引起點燃故障的可能性,提高裝置正常執行和規定故障(例如:電動機轉子堵轉)條件下的安全可靠性。〖jp〗

該型別裝置主要用於2區危險場所,部分種類可以用於1區,例如具有合適保護裝置的增安型低壓非同步電動機、接線盒等。

(3)本質安全型「i」

本質安全型防爆型式是在裝置內部的所有電路都是由在標準規定條件(包括正常工作和規定的故障條件)下,產生的任何電火花或任何熱效應均不能點燃規定的**性氣體環境的本質安全電路。〖hth〗「iɑ」等級電氣裝置〖ht〗是正常工作和施加乙個故障和任意組合的兩個故障條件下,均不能引起點燃的本質安全型電氣裝置;〖hth〗「ib」等級電氣裝置〖ht〗是正常工作和施加乙個故障條件下,不能引起點燃的本質安全型電氣裝置(參見gb3836 4標準)。

本質安全型是從限制電路中的能量入手,通過可靠的控制電路引數將潛在的火花能量降低到可點燃規定的氣體混合物能量以下,導線及元件表面發熱溫度限制在規定的氣體混合物的點燃溫度之下。

該防爆型式只能應用於弱電裝置中,該型別裝置適用於0、1、2區(ex iɑ)或1、2區(ex ib)。

(4)正壓型「p」

電氣裝置的一種防爆型式。它是一種通過保持裝置外殼內部保護氣體的壓力高於周圍**性環境壓力的措施來達到安全的電氣裝置(參見gb3836 5標準)。

正壓裝置保護型式可利用不同方法。一種方法是在系統內部保護靜態正壓,而另一種方法是保持持續的空氣或惰性氣體流動,以限制可燃性混合物進入外殼內部。兩種方法都需要在裝置起動前用保護氣體對外殼進行沖洗,帶走裝置內部非正壓狀態時進入外殼內的可燃性氣體,防止在外殼內形成可燃性混合物。

這些方法的要點是監測系統,並且進行定時換氣,以保證系統的可靠性。

該類裝置按照保護方法可以用於1區或2區危險場所。

(5)油浸型「o」

油浸型防爆型式是將整個裝置或裝置的部件浸在油內(保護液),使之不能點燃油麵以上或外殼外面的**性氣體環境(參見gb3836 6標準)。

這是乙個主要用於開關裝置的老的防爆技術方法。形成的電弧、火花浸在油下。

該型別裝置適用於1區或2區危險場所。

(6)充砂型「q」

充砂型防爆型式是一種在外殼內充填砂粒或其他規定特性的粉末材料,使之在規定的使用條件下,殼內產生的電弧或高溫均不能點燃周圍**性氣體環境的電氣裝置保護型式(參見gb3836 7標準)。

該防爆型式將可點燃**性氣體環境的導電部件固定並且完全埋入充砂材料中,從而阻止了火花、電弧和危險溫度的傳播,使之不能點燃外部**性氣體環境。通常它用於ex「e」或ex「n」裝置內的元件和過載牽引電池組。

該型別裝置適用於1區或2區危險場所。

(7)「n」型防爆電氣裝置

該型別電氣裝置在正常執行時,不能夠點燃周圍的**性氣體環境,也不大可能發生引起點燃的故障(參見gb3836 8標準)。

「n」型電氣裝置正常執行時,即指裝置在電氣和機械上符合設計規範並在製造廠規定的範圍內使用,不可能產生火花、電弧和危險溫度。

該型別電氣裝置僅適用於2區危險場所。

(8)澆封型「m」

澆封型防爆型式是將可能產生引起**性混合物**的火花、電弧或危險溫度部分的電氣部件,澆封在澆封劑(複合物)中,使它不能點燃周圍**性混合物(參見gb3836 9標準)。

採用澆封措施,可防止電氣元件短路、固化電氣絕緣,避免了電路上的火花以及電弧和危險溫度等引燃源的產生,防止了**性混合物的侵入,控制正常和故障狀況下的表面溫度。

該類裝置適用於1、2區危險場所。

(9)氣密型「h」

該類防爆裝置型式採用氣密外殼。即環境中的**性氣體混合物不能進入裝置外殼內部。氣密外殼採用熔化、擠壓或膠粘的方法進行密封,這種外殼多半是不可拆卸的,以保證永久氣密性(參見gb3836 11標準)。

該防爆措施屬於「n」型防爆措施範疇,gb3836 11已被gb3836 8—2003代替。

(10)特殊型防爆電氣裝置「s」

指國家標準未包括的防爆型別式,該型式可暫由主管部門制定暫行規定,並經指定的防爆檢驗單位檢驗認可能夠具有防爆效能的電氣裝置。

該類裝置是根據實際使用開發研製,可適用於相應的危險場所。

(11)可燃性粉塵環境用電裝置

粉塵防爆電氣裝置是採用限制外殼最高表面溫度和採用「塵密」或「防塵」外殼來限制粉塵進入,以防止可燃性粉塵點燃(參見gb12476 1標準)。

該類裝置將帶電部件安裝在有一定防護能力的外殼中,從而限制了粉塵進入,使引燃源與粉塵隔離來防止**的產生。按裝置採用外殼防塵結構的差別將裝置分為a型裝置或b型裝置。按裝置外殼的防塵等級的高低將裝置分為20、21和22級,例如dipa20、dipa21、dipb20和dipb21等。

該型別裝置按照等級適用於20、21或22區粉塵危險場所。

在平常實際使用中可能很容易的看到,許多防爆電氣產品在乙個產品中就採用了多種防爆保護方法。例如,照明裝置可能採用了增安型保護(外殼和接線端盒)、隔爆型保護(開關)和澆封型保護(鎮流器)。這樣能夠使製造商採用最適用的復合防爆保護方法。

有一點要注意的是,產品銘牌上列出採取的防爆方法的順序將往往告訴使用者產品的結構,如乙個產品被標識為ex de,則極可能為隔爆型而其中帶有增安型部件。另乙個產品被標識為ex ed,則極可能不是隔爆型外殼(例如不鏽鋼或強化聚脂玻璃),而帶有隔爆開關或部件安裝其中。兩種產品可能均適用於1區,但他們是使用不同的防爆保護措施達到同樣的目的。

使用者可根據自己的實際需要和所了解資訊,來選擇可提供在費用、效能和安全方面達到最佳平衡的防爆型式的產品。

二、危險場所的劃分

----眾所周知,在危險場所中安全地使用**性環境用電氣裝置的前題條件是合理的選擇、正確的安裝和必要的維護。合理的選擇防爆電氣裝置,必然涉及到與其所在的危險場所要相適應。因此,首先要明確什麼是危險場所?

它又是如何劃分的?

危險場所就是由於存在著易燃易爆性氣體、蒸氣、液體、可燃性粉塵或者可燃性纖維而具有引**災或者**危險的場所。典型的危險場所,如石油化工行業中**性物質的生產、加工和貯存過程中所形成的環境、煤礦井下(由於煤層中不斷滲透出的甲烷氣體而形成的工作環境)等等。 按照gb3836.

14—2000(gb3836.14標準等同於iec60079-10)要求,可用類別、區域和組別三層概念來說明危險場所的劃分。

----1**性物質的分類

標準將**性物質分為iii類:

i類:礦井甲烷;ii類:**性氣體混合物(含蒸氣、薄霧);iii類:**性粉塵(纖維或飛絮物)。

既首先要確定環境中存在著何類**性物質,然後才按氣體或粉塵的不同對危險場所進行劃分。

----2危險場所的界定

按場所中存在物質的物態的不同,將危險場所劃分為**性氣體環境和可燃性粉塵環境。

按場所中危險物質存在時間的長短,將兩類不同物態下的危險場所劃分為三個區,即:對**性氣體環境,為0區、1區和2區;對可燃性粉塵環境,為20區、21區和22區。

----(1)**性氣體環境

----gb3836.14—2000標準中規定:

----0區:**性氣體環境連續出現或長時間存在的場所。

----1區:在正常執行時,可能出現**性氣體環境的場所。

----2區:在正常執行時,不可能出現**性氣體環境,如果出現也是偶爾發生並且僅是短時間存在的場所。

----在此,「正常執行」是指正常的開車、運轉、停車,易燃物質產品的裝卸、密閉容器蓋的開閉,安全閥、排放閥以及所有工廠裝置都在其設計引數範圍內工作的狀態。

----(2)可燃性粉塵環境

----gb12476.1—2000標準中規定:

----20區:在正常執行過程中可燃性粉塵連續出現或經常出現,其數量足以形成可燃性粉塵與空氣混合物和/或可能形成無法控制和極厚的粉塵層的場所及容器內部。

----21區:在正常執行過程中,可能出現粉塵數量足以形成可燃性粉塵與空氣混合物但未劃入20區的場所。

該區域包括,與充入或排放粉塵點直接相鄰的場所、出現粉塵和正常操作情況下可能產生可燃濃度的可燃性粉塵與空氣混合物的場所。

----22區:在異常條件下,可燃性粉塵雲偶爾出現並且只是短時間存在、或可燃性粉塵偶爾出現堆積或可能存在粉塵層並且產生可燃性粉塵空氣混合物的場所。如果不能保證排除可燃性粉塵堆積或粉塵層時,則應劃分為21區。

對危險場所的界定,解決了危險場所劃分中**性物質存在的時間問題。那麼,長時間存在或偶爾發生的時間概念又怎麼界定呢?歐洲有關資料中也相應地給出了具體的規定,見表1。

----表1場所劃分

危險物質長期存在(大於1000h/年) 正常執行時存在(10-1000h/年) 僅在不正常時存在(少於10h/年)

氣體 0區 1區 2區

----3**性物質的分組

----**性物質的分類,將危險物質按其物態,進行粗劃分。對同是氣體的**性物質,由於其**特性差別很大,故又將**性氣體進行了分組。

----gb3836.1通用要求中,將**性氣體按其最大實驗電壓安全間隙和最小試驗電流分為a、b、c三組。三組的代表性氣體分別為:氫氣&乙炔、乙烯和丙烷,具體的引數見表2。

----表2**性氣體的分組

組別代表性氣體最大試驗安全間隙最小點燃電流

iic 乙炔氫氣 <0.5mm <0.45

iib 乙烯0.45~0.8

iia 丙烷 >0.9mm >0.8

----**性物質的分組,可以說是基本上說明了危險場所中存在的是哪種危險物質。

一般工藝標準

一般磚砌體砌築工藝標準 602 1996 1 範圍 本工藝標準適用於一般工業與民用建築中磚混 外磚內模及有抗震構造柱的磚牆砌築工程。2 施工準備 2.1 材料及主要機具 2.1.1 磚 品種 強度等級必須符合設計要求,並有出廠合格證 試驗單。清水牆的磚應色澤均勻,邊角整齊。2.1.2 水泥 品種及標...

一般抹灰工藝標準

一 施工準備 一 主要材料和機具 1 水泥 32.5及其以上矽酸鹽水泥或普通矽酸鹽水泥,顏色一致,宜採用同一批號的水泥,嚴禁不同品種的水泥混用。水泥進場後應對水泥的凝結時間和安定性進行複驗。2 中砂 砂顆粒要求堅硬潔淨,不得含有粘土 草根 樹葉 鹼質及其它有機物等有害物質。3 石灰膏 熟化時間,常溫...

無損檢測一般知識

五大常規檢測方法 rt ut mt pt et 特點概括 一 關於射線照相法特點的概括 rt 射線檢測的優點和侷限性概括如下 1.檢測結果有直接記錄 底片 2.可以獲得缺陷的投影圖像,缺陷定性定量準確 3.體積型缺陷檢出率很高。而面積型缺陷的檢出率受到多種因素影響 4.適宜檢驗較薄的工件而不適宜較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