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擔保合同

2022-04-04 07:17:14 字數 5026 閱讀 2438

合同編號:【  】再保字【  】號

甲方:深圳市中小企業信用再擔保中心

住所:深圳市福田區景田東路九號三樓

法定代表人:李宇林

通知收件人:劉洲

通知位址/郵編:深圳市福田區景田東路九號四樓407室/518034

**:0755-83520785

傳真:0755-82913457

電子郵箱:

乙方:深圳市中小企業信用擔保中心****

住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9號平安銀行大廈16樓

法定代表人:葉小杭

通知收件人:

通知位址/郵編:深圳市深南中路1099號平安銀行大廈16樓/518031

**:傳真:

電子郵箱:

丙方銀行

住所:法定代表人:

通知收件人:

通知位址/郵編:

**:傳真:

電子郵箱:

鑑於:一、甲方系深圳市**批准的不以盈利為目的的從事再擔保業務的機構,願意遵守《深圳市自主創新信用再擔保體系章程》並受其約束。

二、乙方系依法設立並合法存續的企業法人,為深圳市自主創新信用再擔保體系的成員,願意遵守《深圳市自主創新信用再擔保體系章程》並受其約束。

三、丙方系依法設立並合法存續的企業法人/企業法人分支機構,為深圳市自主創新信用再擔保體系的成員,願意遵守《深圳市自主創新信用再擔保體系章程》並受其約束。

四、乙方、丙方在內的深圳市自主創新信用再擔保體系全體成員同意甲方做為深圳市自主創新信用再擔保體系的業務管理人,委託其處理再擔保業務工作的具體事務。

為增進擔保機構信用,增加中小企業的融資平台,引導產業集群健康發展,甲、乙、丙三方本著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乙方為丙方貸款提供的擔保由甲方提供再擔保服務事宜達成一致,依法簽訂本合同如下:

第一條定義與釋義

本合同的下列詞語,如本合同文內無特指,則應採用下列釋義:

1、借款企業:指由乙方、丙方共同向甲方申請再擔保,並由甲方出具的再擔保函明確納入再擔保體系的借款企業,具體企業名稱詳見附表。

2、貸款專案:指丙方或其分支機構接受借款企業向其申請貸款,並同意貸款,並由乙方為借款企業擔保的貸款專案。

3、貸款方:指貸款給借款企業的丙方或其分支機構。

4、貸款合同:指貸款方與借款企業因貸款專案簽訂的貸款合同,含貸款方委託第三方與借款企業簽訂的委託貸款合同,貸款合同編號詳見附表。

5、貸款本金:指貸款合同項下貸款方向借款企業實際發放的貸款金額。

6、還款日:指借款企業與貸款方就貸款專案約定的本金還款日,貸款分期償還的,還款日以最後一次本金償還日期為準,但經甲、乙、丙三方共同認可後,可宣布貸款提前到期。

7、正常利息:指貸款合同約定的貸款方向借款企業發放貸款之日至還款日的利息。

8、未還本息:指自還款日起計滿6個月,貸款本金和正常利息中借款企業未向貸款方償還的全部或部分款項。

9、《深圳市自主創新信用再擔保體系章程》:指由深圳市財政局、乙方、丙方等組織共同簽署的《深圳市自主創新信用再擔保體系章程》及本合同簽訂之後該章程的修正案。

10、再擔保:適用《深圳市自主創新信用再擔保體系章程》的規定理解。

11、再擔保體系:指《深圳市自主創新信用再擔保體系章程》規定的深圳市自主創新信用再擔保體系。

12、市財政:指深圳市財政委員會。

13、管委會:指深圳市自主創新信用再擔保體系的管理委員會。

14、監委會:指深圳市自主創新信用再擔保體系監督委員會。

15、風險準備金:適用《深圳市自主創新信用再擔保體系章程》的規定理解。

16、分賬戶中風險準備金:適用《深圳市自主創新信用再擔保體系章程》的規定理解。

17、保證金:適用《深圳市自主創新信用再擔保體系章程》的規定理解。

18、分賬戶中保證金:適用《深圳市自主創新信用再擔保體系章程》的規定理解。

19、**風險補償金分配係數:適用《深圳市自主創新信用再擔保體系章程》第三十五條的規定理解。

20、代償:適用《深圳市自主創新信用再擔保體系章程》規定的理解。

當發生代償時,未還本息中按本合同約定的風險分擔比例由再擔保體系承擔的部分,由乙方和丙方按75:25的係數分擔,再擔保體系用各分賬戶的款項代償。首先以乙方和丙方分賬戶中的風險準備金支付;不足時,再依次以市財政分賬戶中的風險準備金、乙方和丙方分賬戶中的保證金、市財政分賬戶中的保證金支付,前一賬戶款項夠支付的,不動用後一賬戶款項。

動用市財政分賬戶中的風險準備金的款項代償時,須報管委會批准。

動用乙方和丙方分賬戶中的保證金的款項代償時,須報管委會、監委會審核批准。

動用市財政分賬戶中的保證金的款項代償時,須報管委會、監委會、市財政局審核批准。

乙方和丙方對彼此承擔的款項不承擔連帶責任。

丙方以保函方式認購保證金的,如須動用丙方分賬戶中的保證金代償,則丙方須及時支付相應款項至其保證金分賬戶。

21、代償金:依《深圳市自主創新信用再擔保體系章程》的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由深圳市自主創新信用再擔保體系承擔,甲方向丙方支付的用以代償貸款方未獲借款企業償還的款項。

22、借款企業的第三方擔保人:指自願為借款企業就貸款專案向乙方和丙方提供擔保的除甲方、乙方、丙方和再擔保體系之外的自然人、法人等組織。

第二條甲方的澄清與責任豁免

甲方係受再擔保體系全體成員委託做為再擔保體系的業務管理人,負責處理再擔保業務工作的具體事務。

除依據《深圳市自主創新信用再擔保體系章程》的規定理解或有特指之外,本合同項下的甲方權利與義務均為再擔保體系全體成員的權利與義務,由再擔保體系全體成員完全享有和獨立承擔。

無論何種情況,甲方沒有義務獨立承擔或與再擔保體系共同承擔或補充承擔再擔保體系在本合同項下的責任與義務,但甲方因其過錯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而損害乙方和丙方利益的情形除外。

乙方和丙方同意並接受甲方前述澄清。

第三條再擔保

乙方就貸款專案為借款企業向貸款方所做的擔保由再擔保體系按《深圳市自主創新信用再擔保體系章程》的規定提供再擔保服務。當借款企業自還款日起計達六個月未向貸款方歸還全部貸款本金和正常貸款期利息時,再擔保體系、乙方和丙方分別按本合同約定的風險分擔比例分別承擔未還本息中相應的部分。乙方、丙方承擔的部分各自獨立承擔。

再擔保體系承擔部分則以代償方式償付。代償之後,甲、乙、丙三方按《深圳市自主創新信用再擔保體系章程》的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進行追償。

第四條再擔保履行方式

甲方向乙方、丙方開具《再擔保保函》。當且僅當借款企業自還款日起計達六個月未向貸款方歸還全部貸款本金和正常利息時,甲方按本合同約定的風險分擔比例對貸款方的貸款損失進行代償。

甲方未向乙方、丙方開具《再擔保保函》的,再擔保體系不承擔代償責任。

第五條再擔保風險分擔比例

甲、乙、丙三方同意本合同項下的再擔保由再擔保體系、乙方、丙方三方按未還本息的【5:4:1】的比例分擔風險。

第六條再擔保額

本合同項下的再擔保額為人民幣

第七條再擔保保費

本合同項下的再擔保保費為人民幣由乙方承擔,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付清。

第八條再擔保的期限

自還款日起計的一年。

再擔保期限屆滿,乙方或丙方未向甲方提交《事故報告書》申請代償的,再擔保體系不承擔代償責任。

第九條代償金的支付

當借款企業自還款日起計達六個月未向貸款方歸還全部貸款本金和正常貸款期利息時,乙方和丙方分別向甲方提交《事故報告書》申請代償,甲方查驗屬實後,甲方按本合同約定的方式方法進行代償。

代償範圍僅限於貸款本金和正常利息中由再擔保體系承擔的部分,不包括罰息、複利、還款日之後的借款利息和乙方、丙方因索償債權發生的費用。

再擔保體系代償之前乙方或貸款方從借款企業獲償的款項優先用於償還未還本息。

代償金付至丙方賬戶。

第十條追償

再擔保體系代償之後享有獲償的權利。

動用再擔保體系中市財政分賬戶中風險準備金代償的,乙方和丙方須自籌資金補齊該風險準備金,至遲須於動用次年分配再擔保風險補償金時補齊;否則,甲方可根據**補償金分配係數將未來分配給乙方和丙方的再擔保風險補償金、再擔保保費結餘、利息等收入劃轉到市財政風險準備金分賬戶中,直至再擔保體系中市財政分賬戶的代償額清償為止,清償前乙方和丙方不得退出再擔保體系。乙方和丙方未及時補齊所動用的市財政分賬戶中風險準備金的,甲方有權降低其在再擔保體系的信用等級。

動用再擔保體系中乙方、丙方分賬戶保證金代償的,乙方、丙方須於乙個月內重新補足其保證金,不能補足的,則凍結乙方、丙方承接再擔保業務資格,直至已經補足其保證金為止,補足前不得退出再擔保體系。

動用再擔保體系中市財政分賬戶保證金代償的,自動形成市財政對乙方和丙方的債權,乙方、丙方須於乙個月內償還動用的款項。否則,市財政或其指定方有權直接向乙方和丙方追償,乙方和丙方負有清償責任,清償前乙方和丙方不得退出再擔保體系。

再擔保體系代償之後,乙方和丙方有義務向借款企業及借款企業的第三方擔保人追償債權,追償回款先存入甲、乙、丙三方共管的丙方追償回款專用賬戶,該專用賬戶共管的方式三方另行約定。

再擔保體系已獲清償的,再擔保體系不參與分配追償回款,乙方和丙方按其約定分配追償回款。

再擔保體系未獲清償的,再擔保體系、乙方和丙方按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再擔保風險分擔比例分配追償回款。

再擔保體系獲分配的追償回款,75%的部分用於清償乙方動用的再擔保體系各分賬戶的款項,25%的部分用於清償丙方動用的再擔保體系各分賬戶的款項;再擔保體系各分賬戶按市財政保證金分賬戶、乙方和丙方保證金分賬戶、市財政風險準備金分賬戶、乙方和丙方風險準備金分賬戶的先後順序依次獲償;前一賬戶未獲清償的,後一賬戶不再分配,但甲方仍有權向乙方、丙方追償其所動用的除其風險準備金分賬戶的款項之外的再擔保體系分賬戶的款項;若乙方、丙方在分配追償回款前已補齊其所動用的再擔保體系分賬戶款項,則其享有追償回款相應金額的分配權。

第十一條合同權利與義務

甲方享有收取再擔保保費的權利,有提供再擔保的義務。

乙方享有被再擔保的權利,有繳納再擔保保費的義務。

丙方享有按本合同約定的風險分擔比例獲代償的權利,有按本合同約定的風險分擔比例承擔貸款損失的義務。

乙方和丙方有義務對貸款進行後期跟蹤,任何一方獲知借款企業出現違反借款用途、挪用貸款或其他嚴重影響其還款可能等違約情況時,應在知悉之日起三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並採取制止、挽救措施。乙方和丙方應對借款企業就貸款專案進行日常檢查,並向甲方提交《日常檢查報告》。

除前述及本合同明確約定的權利和義務之外,甲、乙、丙三方分別享有和獨立承擔的《深圳市自主創新信用再擔保體系章程》及經管委員決議通過的相關制度、規程等檔案規定的權利和義務亦視為甲、乙、丙三方的合同權利與義務。

擔保反擔保再擔保之間的區別

一 擔保 中國城市金融圈人脈社群 銀行論壇 擔保論壇 保險論壇 論壇 投融資理財論壇 m1 w4 0 f.x a7 8 m8 中國城市金融圈人脈社群 打造中國最具地域性特色最具互動影響力的金融行業城市社群 3 質押。又稱動產質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財產或財產權利移交債權人占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

對金融再擔保問題研究

摘要 當前,金融擔保與再擔保是維護我國金融市場穩定的重要要素,然而從金融再擔保的發展現狀來看,其在運作過程中仍然存在著一定的問題。本文重點對這些問題進行了剖析,並從再擔保機構的角度提出了應對策略。關鍵詞 金融市場 金融擔保 再擔保 問題與對策 中圖分類號 f83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1 ...

融資擔保合同 互相擔保

甲方 乙方 為有利於雙方發展,充分利用雙方對外融資的有利因素,加強企業間經濟合作,提高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甲 乙雙方就融資擔保問題經過充分醞釀,共同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 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 真誠合作 共同發展的原則,在融資領域內進行友好合作。二 甲 乙雙方共同確認 雙方承擔總額度為伍仟萬元的貸款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