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貿行業事故隱患排查上報通用標準

2022-03-30 08:42:28 字數 738 閱讀 3062

附件1(徵求意見稿)

一、為規範生產經營單位生產過程中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以下簡稱事故隱患)的基本分類,更好地推動工貿行業生產經營單位事故隱患排查上報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事故隱患統計分析工作,制定本標準(以下簡稱《通用標準》)。

二、本標準適用於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菸草、商貿等工貿行業生產經營單位的事故隱患排查上報工作。

三、各地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和生產經營單位可根據實際,制定更為詳細的專業細化標準,但在統計上報時應將排查的隱患歸到《通用標準》的相關隱患類別及隱患內容中。

四、事故隱患是指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五、根據事故隱患排查實際工作開展情況,在《通用標準》中將事故隱患分為「基礎管理」和「現場管理」兩大類。

(一)「基礎管理」類事故隱患指生產經營單位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的管理體制、機制不健全以及相關安全管理活動不到位,如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管理機構、安全培訓教育、安全投入、相關方管理、應急管理等方面的缺陷。

(二)「現場管理」類事故隱患指生產經營單位在生產經營活動中作業現場存在的場所環境隱患、裝置設施隱患、作業行為隱患等,如作業場所設計、選址、布局上的缺陷,裝置、設施、物料以及其他生產要素所產生的不安全的狀態,以及人員的「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冒險作業」等。

六、「基礎管理」類事故隱患細分類詳見表1,「現場管理」類事故隱患細分類詳見表2。

隱患排查上報通用標準

一 基礎管理類事故隱患 是指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管理體制 機制及程式等方面存在的缺陷 未按規定取得合法的營業執照 消防驗收 備案 檔案 涉及危險化學品的企業需要的安全生產許可證等資質證照。未按規定配備安全管理人員 含職業健康管理人員 人員配備不足或所配備的人員不符合要求等。未按規定建立 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事故隱患排查制度

第一條為了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加強事故隱患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發生,保障公司員工生命和企業財產安全,根據 安全生產法 等法律 行政法規,制定本制度。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方面的工作。第三條制度所稱安全事故隱患 以下簡稱事故隱患 是指違反安全生產法律 法規 規章 ...

事故隱患排查制度

第一條為了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加強事故隱患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發生,保障公司員工生命和企業財產安全,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 等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方面的工作。第三條制度所稱安全事故隱患 以下簡稱事故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