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書

2022-03-20 07:40:20 字數 947 閱讀 6420

男方姓名性別: ,族別: ,

年月日生,住址

身份證號

女方姓名性別: ,族別: ,

年月日生,住址

身份證號

雙方於年月相識,於年月日在庫登記結婚,婚後於年月日生育 ,名 。

現夫妻感情已經完全破裂,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訂立離婚協議如下:

一、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

二、 子女撫養、撫養費及探望權:

子或女由方撫養,隨同方生活,

方應於每月支付元人民幣給方作為子或女的撫養費。在不影響孩子學習的情況下, 方可隨時探望孩子,經協商同意後可接走數日。

三、 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

(1) 存款:雙方名下現無銀行存款,各種信用卡中的

欠款由各自負擔。

(2) 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於

的房地產所有權歸方所有。

(3) 其他財產:婚前雙方各自的財產歸各自所有,男

女雙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飾歸各自所有。

四、債務的處理:

雙方確認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沒有發生任何共同債務,任何一方如對外負有債務的,由負債方自行承擔。

五、一方隱瞞或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責任:

雙方確認夫妻共同財產在上述第三條已作出明確列明。除上述房屋外,並無其他財產,任何一方應保證以上所列婚內全部共同財產的真實性。

本協議書財產分割基於上列財產為基礎。任何一方不得隱瞞、虛報、轉移婚內共同財產或婚前財產。如任何一方有隱瞞、虛報除上述所列財產外的財產,或在簽訂本協議之前二年內有轉移、抽逃財產的,另一方發現後有權取得對方所隱瞞、虛報、轉移的財產的全部份額,並追究其隱瞞、虛報、轉移財產的法律責任,虛報、轉移、隱瞞方無權分割該財產。

六、協議生效時間的約定:

本協議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記機關頒發《離婚證》之日起生效,男、女雙方各執乙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乙份。

協議人:   協議人:年月日

離婚協議書

男方 王某某,男,漢族,34歲,住寧波市大慶路120號。女方 金某某,女,漢族,31歲,住寧波市大慶路120號。雙方於1998年認識,於1999年12月在寧波登記結婚,婚後於2001年3月生育一女兒,名王金。現夫妻感情已經完全破裂,沒有和好可能,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訂立離婚協議如下 一 男女雙方...

離婚協議書

男方年月日出生 民族 漢族 身份證號碼 工作單位 聯絡 戶口所在地 現住址 女方年月日出生 民族 漢族 身份證號碼 工作單位 聯絡 戶口所在地 現住址 男女雙方於年月日於民政部門登記結婚,現因女方原因,夫妻感情破裂,雙方自願要求離婚,經充分協商,依 婚姻法 的規定對有關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一 子女撫養...

離婚協議書

甲方 男方 乙方 女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離婚事宜,經協商達成本協議,供信守,並據以辦理離婚事宜 一 離婚 甲乙雙方於年月日登記結婚,現夫妻感情破裂,無法共同生活,雙方自願離婚。二 子女撫養 1 甲乙雙方於年月日生育一男孩,名為 下稱孩子 離婚後孩子歸乙方撫養。2 甲方對孩子享有每半月探望一次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