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書

2021-04-22 23:07:43 字數 484 閱讀 6483

立協議書人二人,係為夫妻關係。

多年來,夫婦二人感情不和,沒有共同語言。分居一年有餘,經二人協商同意離婚,望貴處給予辦理協議離婚為感。

一、財產分割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獲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房子由女兒盧波來繼承。夫妻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所蓋的房子及房屋裝潢、家具、電器等財產,經夫妻雙方核算折價為20萬元,每人各得10萬元。(家具、電器、房屋等財產歸男方所有,男方付給女方財產的均半為10萬元現金)。

婚姻存續期間,二人的共同存現,每人各得50%及每人萬元。

二、子女撫養

經二人商協,一子盧濤15歲由父盧建青撫養,但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改變,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親或母親直接撫養,仍是父母的子女,雙方仍有撫養、教育、探視的權利和義務。同時孩子也有選擇父母撫養的權利,但父母一方應該按法律履行而承擔的各項責任與義務,以利於孩子的身心健康。

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乙份,簽字生效。

甲方乙方:年月日

離婚協議書

男方 王某某,男,漢族,34歲,住寧波市大慶路120號。女方 金某某,女,漢族,31歲,住寧波市大慶路120號。雙方於1998年認識,於1999年12月在寧波登記結婚,婚後於2001年3月生育一女兒,名王金。現夫妻感情已經完全破裂,沒有和好可能,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訂立離婚協議如下 一 男女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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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年月日出生 民族 漢族 身份證號碼 工作單位 聯絡 戶口所在地 現住址 女方年月日出生 民族 漢族 身份證號碼 工作單位 聯絡 戶口所在地 現住址 男女雙方於年月日於民政部門登記結婚,現因女方原因,夫妻感情破裂,雙方自願要求離婚,經充分協商,依 婚姻法 的規定對有關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一 子女撫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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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男方 乙方 女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離婚事宜,經協商達成本協議,供信守,並據以辦理離婚事宜 一 離婚 甲乙雙方於年月日登記結婚,現夫妻感情破裂,無法共同生活,雙方自願離婚。二 子女撫養 1 甲乙雙方於年月日生育一男孩,名為 下稱孩子 離婚後孩子歸乙方撫養。2 甲方對孩子享有每半月探望一次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