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為了營造乙個安全有效、秩序良好的實驗室環境,達到「科學、規範、安全、高效」的目的,特制訂本實驗室管理規定。
2、 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進入實驗室內所有人員。
3、 實驗室人員職責
3.1實驗室負責人(兼收樣員)
3.1.1實驗室的日常行政管理;
3.1.2實驗室業務流程安排,指導工作人員及時、準確的完成各項檢測工作;
3.1.3組織實施實驗室的改造、布置;
3.1.4實驗室質量控制,資料的審核、監控,測試過程協助安排;
3.1.5 實驗測試方法的開發與改進,檢測方案的確定;
3.1.6 實驗室工作人員的工作分配、業務培訓和學術交流;
3.1.7實驗室安全檢查與突發事件處理;
3.1.8監督檢查實驗室日常衛生,制定實驗室日常衛生制度。
3.2檢測員
3.2.1完成送檢試樣的製樣及檢測工作;
3.2.2 保證送檢試樣的資料準確,實驗結果報告的提交
3.2.3 裝置使用經驗總結及問題反饋。
3.2.4 測試完成後剩餘樣品的管理,儲存及返還處置
3.3 裝置管理員
3.3.1實驗室所有裝置的管理工作,包括裝置的保養維護、標定,及使用登記管理;
3.3.2裝置問題的收集及與相關部門的問題反饋;
3.3.3 協助實驗室負責人完成新員工的裝置培訓
3.3.5實驗室用工具的維護與保養
3.3.6實驗用試劑、附件的領用及管理。
4、 實驗室管理辦法
4.1所有進入實驗室的人員都必須嚴格遵守實驗室規章制度。
4.2所有進入實驗室的人員應服從實驗室管理人員安排,保證人身及儀器裝置的安全。
4.3實驗室開放時間為上午8:00-12:00,下午1:00-5:30,加班須預先向實驗室負責人提出申請。
4.4實驗室的儀器裝置,非實驗室檢測人員,未經管理人員許可,不得擅自開關、使用和移動實驗室中的任何裝置,需要使用按照規定登記,用完後確保裝置唯有任何問題方可離開,如有問題,及時與裝置管理員聯絡。
4.5實驗室裝置借用按程式向實驗室管理人員申請。
4.6不得將與實驗無關人員帶入實驗室。
4.7由於責任事故造成儀器裝置的損壞,要追究使用人的責任。
4.8 為保證實驗室24小時恆溫,每天通風換氣時間不得多於1小時,完畢後及時關閉門窗換氣扇等。
4.9 實驗室空調應根據室外溫度變化適時調整,確保室內恆溫和避免浪費。
4.10 實驗室日常應注意節約用電、水、氣,照明燈開啟數量以不影響工作為目的,不可全部開啟造成資源浪費。
5、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
5.1安全高於一切,實驗室應制定相應實驗室安全規範,內部人員要嚴格執行。進入實驗室的外來人員同樣必須遵守實驗室有關的規章制度。
5.2嚴格實驗室鑰匙的管理,鑰匙的配發應由有關負責人統一管理,不得私自借給他人使用或擅自配置鑰匙。
5.3如有安全事故發生,立即採取措施,及時處理,必須按規定上報,不准隱瞞不報或拖延上報,重大事故要立即搶救,保護事故現場。
5.4因人為原因造成實驗室事故的,按有關規定對當事人進行紀律處分,並根據情節輕重追究有關人員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5.5其他規定,請查閱《實驗室安全管理規範》 。
6、 儀器安全管理制度
6.1儀器裝置的管理
6.1.1新儀器裝置進入實驗室,應首先對裝置進行標定。標定合格後,由裝置管理員辦理登記手續,建立儀器、裝置技術檔案。經實驗室負責人確認後方可批准啟用。
6.1.2儀器裝置應定期進行標定(阻隔性裝置一月標定一次,常規產品兩個月標定一次),並記錄標定資訊(標定時間、操作人、標定結果)。
6.1.3 對每台裝置建立使用記錄,如有異常,及時向管理員提出。
6.1.4裝置的擺放整齊有序,裝置位置固定後,沒有特殊需求,不得隨意挪動。
6.1.5 外來培訓學習人員需要進行裝置操作學習時,需要有專人陪同指導,防止出現異常情況。
6.2儀器裝置的使用與操作
6.2.1儀器裝置由專人負責保管。
6.2.2檢測員必須掌握所用儀器裝置工作原理、技術效能、操作規程、維護保養等技能。
6.2.3每台儀器、裝置必須按照操作規範及裝置使用說明書等規定操作,嚴禁在裝置上下限以外的條件下工作,出現故障追究使用人責任。如有特殊需求需向負責人提出,確認後方可使用。
6.2.4使用氣源電源的裝置,應檢查確認是否是裝置所需要的電壓或氣體壓力,特別是使用110v電源的裝置,一定特別注意,要使用專用的轉換裝置,方可上電測試。
6.2.5在每次實驗之前,首先確認裝置通訊是否通暢,資料傳送接收是否正常,否則實驗結果無法上傳資料中心,實驗無效
6.2.6測試進行中,檢測員需及時觀察實驗過程的運**況,出現異常情況如無安全隱患應保護現場,提供軟體截圖、硬體**或描述等,為分析結果查詢原因提供依據;如有安全隱患,及時消除安全隱患或上報實驗室負責人處理,並由裝置管理員將處理結果進行記錄。
6.2.7 稱重法裝置應遠離振動,在測試過程中嚴禁挪動裝置以及桌面,防止出現資料誤差。
6.2.8 儀器使用完畢後,如暫時無使用計畫,應及時關閉電源氣源。
6.3儀器裝置周轉
6.3.1儀器裝置借出或移出實驗室使用,須經使用實驗室負責人同意,按《儀器裝置出入登記表》辦理一切手續,而儀器裝置返回實驗室時,應確認恢復到准用水平,方可使用。
6.3.2實驗室負責人負責實驗室所有儀器裝置調配,滿足檢測服務需要。
6.3.3 裝置附件等借出使用,也須經過裝置管理員同意,登記後借出,並且應登記歸還時間,以便監督確認。
6.4儀器裝置的維護與維修
6.4.1實驗室所有儀器裝置應得到正常維護,儀器裝置應由專門人員按使用說明書和維護程式的要求給予維護。
6.4.2儀器裝置應建立儀器裝置使用維修檔案,記錄裝置投入使用以來執行狀況,包括交接、標定、使用情況、故障、維修等所有資訊。
6.4.3 儀器管理員應定期對裝置進行標定,如果標定前後偏差較大,應仔細查詢原因,確保檢測服務的資料準確。
6.4.4儀器、裝置需要維修時,由使用人員填寫檢測裝置維修申請,經實驗室負責人審核,聯絡相關人員維修。
目前的公司自產裝置的維修由售後服務人員負責,其他購買裝置由該裝置生產維修商提供維修。
6.4.5長期不用的儀器裝置每週開機通電半小時,以達到除濕的目的,或以其它方式定期維護保養,使它們一直處於良好狀態。
6.4.6 實驗室用真空幫浦的維護,及時新增真空幫浦油,確保在正常使用範圍之內,真空幫浦油一年更換一次,並且經常觀察出氣口是否通暢,防止堵塞。
6.4.7 水浴迴圈裝置需定期更換蒸餾水,避免汙物堵塞管路,影響使用。並及時新增蒸餾水,保證水位在安全範圍以內。
6.4.8 帶有消耗型感測器的裝置,在測試中應多加注意,保證感測器安全,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損耗。
6.4.9 力值感測器的裝置,使用中,注意不要用力撞擊或經常做超出量程的測試。
6.4.10 實驗室的恆溫水浴迴圈裝置,應及時更換內部的介質,放置出現汙物堵塞管路。
7. 實驗室資料處理規範
7.1所有測試均保留軟體實驗結果的原始記錄,嚴禁隨意刪除資料庫。
7.2 試驗資訊的記錄要填寫規範、全面,便於以後查詢。
7.3 試驗過程中,對結果異常的測試,檢測員經過分析判斷後,儲存原有記錄及過程描述,上報實驗室主管,並申請重新測試。
7.4 實驗時,為防止資料異常可適當增加試樣數量,特別是薄膜狀態不好的,應該多做幾次,發現規律,以備資料分析使用。
7.5結束後,檢測員將實驗結果編制報告,經審核、批准後方可對外公布,過程資料嚴禁對其他人公布。
7.6 資料的處理規則:
7.6.1首先檢查是否按照委託人的測試條件等要求進行的測試,
7.6.2其次滿足對應標準的要求,測試數量、最終取值等都按照標準要求進行,如果試樣不足或不能滿足標準要求時,提前告知委託人,需在報告中註明。
7.6.3 報告完成之後,在有效期內客戶沒有異議,資料應歸檔儲存,如有資料改動需要重新測試,及時更新資料庫結果,保持資料一致。
8. 實驗室開展新專案要求
8.1 實驗室開展新專案需要經過公司批准,經**審核後方可對外承接檢測專案;
8.2 新檢測專案所使用的裝置,如果是公司自己生產的產品,必須經過製造部除錯,能夠達到出廠要求,所有附件齊全,方可辦理入實驗室相關手續。
8.3 新專案所涉及的整個流程,必須經過重複性和穩定性檢驗後,方可確定對外承接檢測業務出具檢測資料;
8.4 對於實驗室的新裝置,技術中心試用的產品,沒有經過確認,不能承接對外的檢測業務,不能給客戶出具報告。
9. 衛生工作制度
9.1實驗室工作必須保持嚴肅、嚴密、嚴格、嚴謹;室內保持整潔有序,不准喧嘩、打鬧、抽菸。
9.2測試儀器應及時清潔乾淨,試驗用過的工具及時放回指定位置,不得隨意亂放。
9.3試驗垃圾應及時放入垃圾桶,並定期進行清理。
9.4完成檢測專案的樣品,須整理好,並及時歸還製樣員存放處理。
9.5實驗室工作人員要負責安排日常的衛生清掃。
9.6實驗室、門口及走廊不准堆放雜物,要求整潔通暢。
9.7 木地板上嚴禁有大量存水或者油汙,隨時保持實驗室地面桌面清潔乾淨。
10、實驗室保密制度
10.1實驗室是公司裝置、技術、資料、科研、客戶接待等的重要場所,其中涉及到公司很多的保密資訊,實驗室人員必須加強保密意識的培養。
10.2嚴禁向不相關的公司外部人士和內部其他部門的人員透露試驗裝置的結構、軟體、加工生產工藝、製作方法、經驗、方法或其組合。
10.3實驗室的科研成果未經許可,禁止向不相關的人員透露,已經發現,將追究其責任。
10.4客戶的測試資料結果應嚴格保密,不能隨意對外部和內部人員洩露。
10.5 技術資料、資料資訊等如有需要,須向上級領導審批後方可提供。
11、 實驗室客戶接待要求
11.1客戶參觀學習時,實驗室人員要談吐文雅,舉止大方,詳細講解產品使用情況,耐心回答客戶的問題。
11.2 實驗室是直接面對客戶的場所,是公司的門面,實驗室人員在面對來訪客戶時,不能談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11.3配合陪同銷售代表完成對客戶的實驗裝置講解與測試。
11.4對於客戶提出的問題要實事求是回答,如有不清楚的問題,及時向有關技術人員或者上級負責人諮詢,保證給客戶滿意的答覆。
11.5 外來學習培訓人員,不能隨意動用實驗室裝置,如有需要,向負責人申請後安排人員協同測試。
12、附則
12.1本制度由市場部實驗室負責起草、修訂和解釋;
實驗室管理規範
為進一步實現實驗室管理與服務的規範化與科學化,提高實驗室管理的水平和質量,根據 臨沂師範學院實驗工作規程 臨師院發 2005 36號 的檔案精神與要求,特修訂本規範。一 實驗室環境衛生規範 1.實驗物品 儀器裝置 臺 櫥 凳等 要擺放整齊統 一 衛生美觀 2.實驗耗材 藥品 器械 工具等 要歸類科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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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為了營造乙個安全有效 秩序良好的實驗環境,確保檢測和實驗的正常進行,特制定本規定。2.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進入實驗室的所有人員。3.實驗室管理人員職責 實驗室錄屬於技術部,負責公司專案研發實驗 除錯 驗證和檢測等工作,擔負研發測試 常規檢測 客戶送檢樣品測試 樣品存放等任務。3.1負責實驗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