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陳列及檢查管理制度

2022-02-22 21:38:26 字數 1262 閱讀 9479

一、 目的

為保障藥品陳列符合規定,避免發生質量問題,制定本制度。

二、 依據

《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

三、 內容

(一)藥品陳列:

1、 上櫃陳列藥品必須質量合格的藥品,凡質量有疑問的藥品,一律不得陳列和銷售。

2、 凡合格可正常銷售的藥品,不得落地存放,不得存放於貨櫃(架)以外的地方。

3、 門店定期進行衛生檢查,保持環境整潔,並做記錄。

4、 陳列藥品的貨櫃(架)應保持清潔衛生,不得放置與銷售藥品無關的物品,

5、 有生物製劑經營許可權的門店,需要配備與門店經營規模相適應的冷藏箱或冷藏櫃等冷藏設施。

6、 有中藥飲片經營許可權的門店,需要配備與門店經營規模相適應的飲片斗櫃、調劑臺和飲片調劑所需裝置、用品、用具。

7、 店內要配備滅蚊燈、粘鼠板等裝置,防蟲、防鼠,防止汙染藥品。

8、 藥品陳列應遵守以下分開原則:

1 非藥品與藥品區域明顯隔離,有醒目標誌;

2 處方藥、非處方藥分割槽陳列,並有處方藥、非處方藥專用標識;

3 處方藥、含特殊藥品成分的複方製劑不得以開架自選方式陳列銷售;

4 外用藥單獨櫃檯存放陳列;

5 內服藥與注射劑分櫃存放陳列;

6 拆零銷售的藥品集中存放於拆零專櫃或者專區,有醒目標誌;

7 含特殊藥品成分的複方製劑集中存放於專櫃,有醒目標誌;

8 中藥飲片設專區陳列,有醒目標誌;

9、 冷藏藥品放置在冷藏裝置中,按規定對溫度進行監測和記錄,並保證存放溫度符合要求。

10、 在以上分開原則基礎上,陳列藥品按照功能主治以及儲存要求(常溫、陰涼、冷藏)分類擺放,各櫃組間標誌醒目,類別標籤應放置準確,字跡清晰。

11、 陳列藥品要避免陽光直射,與地熱和採暖裝置保持10cm以上距離。

12、 有「避光、暗處」儲存要求的藥品不得拆外包裝陳列。如需要避光儲存的注射劑類等。

(2)陳列檢查

1、 營業場所應配備調節和監測溫度裝置,對營業場所的溫度進行監測和調控,使營業場所的溫度符合常溫要求。

2、 店質管員負責對全店藥品陳列規範性檢查和指導,常溫區、陰涼區、冷藏裝置的溫度監測,每月末藥品盤點時營業員進行藥品質量檢查的組織。

3、 營業員每月對本櫃組陳列的藥品進行檢查,重點檢查拆零藥品、易變質、近效期6個月以下、擺放時間超過6個月的藥品以及所有的中藥飲片。發現有質量疑問的藥品應撤離櫃檯,停止銷售,同時上報門店質管員確認和處理。

4、 質管員對確認有質量問題,系統鎖定不可銷,填報《質量資訊反饋記錄》,上報總部質管部,根據總部質管部意見處理,留存記錄備查。

藥品陳列管理制度

1 目的確保陳列藥品質量穩定,避免發生混淆 差錯事故,保證店面整潔 美觀 舒適。2 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 和 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 等有關法律 法規。3 適用範圍適用於企業藥品陳列的管理。4 責任銷售部門和質量管理部門對本制度實施負責。5 工作內容 5 1 藥品陳列管理。5 1 1 營業員...

藥品陳列養護管理制度

一 藥品應按品種 規格 劑型或用途以及儲存條件要求分類整齊陳列,類別標籤應放置正確,物價標籤必須與陳列藥品一一對應,字跡清晰 藥品與非藥品,內服藥與外用藥,易串味藥與一般藥應分開擺放 處方藥與非處方藥應分櫃擺放。二 拆零藥品存放於拆零專櫃,做好紀錄並保留原包裝標籤至該藥品銷售完為止。三 庫房應每日上...

藥品陳列管理制度

1 目的 為確保藥店經營陳列藥品質量,避免藥品發生質量事故。2 依據 藥品管理法 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 3 適用範圍 藥店藥品的陳列管理 4 責任 質量管理員 營業員對本制度實施負責 5 內容 5.1 陳列的藥品必須是合法企業生產或經營的合格藥品。5.2 陳列的藥品必須是經過本藥店驗收合格,其質量和...